財務造假遭投資者索賠 爾康製藥:以實際行動承擔此前過錯

中國網財經8月13日訊(記者杜丁 實習生許倍)因財務造假,爾康製藥遭到投資者大規模索賠,昨日晚間,爾康製藥發佈公告稱,8月9日收到《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涉及125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 3584.16萬元。

對於此次訴訟的主要事實與理由,公告顯示,2018年6月13日,爾康製藥收到了湖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湖南證監局對爾康製藥及相關責任人員有關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處罰,原告共計125人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分別向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爾康製藥就前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2015年與2016年,爾康製藥年報虛增利潤2.48億元,2017年實控人家族開始減持套現,金額高達12.5億元。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貝貝表示,作為上市公司虛增利潤一般是為了粉飾報表,換取股東好感,而另一方面也容易使投資人做出虛假判斷,達到再融資的目的。

對於此次訴訟事項對公司利潤可能產生的影響,今日上午,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爾康製藥董秘,下午其通過郵件回覆稱,公司將積極配合、妥善處理此次訴訟,以實際行動承擔企業此前的過錯責任。“公司對此前的會計差錯深感自責,痛定思痛之後,將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完善內控制度,提高內部審計管理水平及相關人員專業素質,優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從而提高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杜絕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對此,王貝貝稱,企業財務造假對企業自身而言,會使得企業的會計信息無法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實情況,而上市公司往往根據會計信息進行經營管理和戰略規劃,虛假會計信息容易使公司決策偏離軌道,這種對自身存在問題的掩蓋,也易使公司經營陷入惡性循環;同時公司面臨被監管部門查處受到懲罰,經營管理人員同時面臨法律制裁,企業正常經營難以為繼,造假行為的曝光也會導致企業失去信譽破壞企業形象。

本文源自中國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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