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淇情史,和最念念不忘的男人是谁?

舒淇很美,很性感,她往那儿一站,一微笑,一眉眼,一微笑,一转身,一顿足,都有说不完的话题。舒淇的美不是那种惊艳的美,而是那种越品越有味的女子,袅娜少女羞,岁月无忧愁,最能代表她的美。

男人眯着眼睛欣赏舒淇,女人睁大眼睛羡慕舒淇。男人回味的是当年舒淇的那些绯闻,而女人惊讶的是她能纵览及翻越13个男人,一路坎坷,到一路顺畅最终嫁给如意郎君冯德伦的那些香艳情史。


舒淇情史,和最念念不忘的男人是谁?


一、

舒淇16岁那年,叛逆的她坚决离家出走,并且头也不回...

因为家境贫寒,很小的时候,舒淇便不再读书,而且脾气还硬硬的,动不动顶撞父母,她常常向往着可以找到一条通往外面世界的路。叛逆的性格促使她经常离家出走,中学尚未毕业就早恋还和男人同居了。直到有一次看到母亲为弟弟上学而四处借钱,她突然决定以后她要赚钱养家...

16岁赚钱养家,她说:“我为家人而活...”

舒淇接拍三级片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养家。那时家里很穷,弟弟需要交学费,奶奶要看病买药,16岁的她根本没想过她这个年纪该不该这样去做,生活的重担压得她没时间去考虑这件事情,正是这样一个女孩日后成了很多人心中的“女神”。


舒淇情史,和最念念不忘的男人是谁?


三级片玉蒲团大热后,舒淇的艳星帽子被扣得牢牢的,再无摘除的可能。舒淇曾经对她的经纪人说,很羡慕张曼玉,但也知道自己走的路和张曼玉完全不同。

直到1996年,凭借自己的努力,终于摆脱了艳星的身份...

1996年舒淇接拍了导演尔冬升找她拍的《色情男女》,影片讲述了一个三级片女演员的故事。隔年舒淇以这个“过去自己的翻版”,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新人最佳女配交奖,成为了香港历史上唯一拍三级片获此殊荣女艳星。


舒淇情史,和最念念不忘的男人是谁?


二、

事业峰回路转之际,舒淇遇到了她的第一个喜欢的男友,黎明。1998年两人因拍电影《玻璃之城》而擦出爱的火花。也许因为介意舒淇的“背景”,黎明从来不肯承认恋情,而此时的舒淇情愿默默在他身边当了7年“无声女友”。

期间舒淇曾提出结婚,黎明拒绝还逃避舒淇,竟然借口在外地工作,结果被港媒发现在香港与金喜善共度情人节。此次的曝光直接导致舒淇痛下决心分手,这段感情让舒淇很痛苦但最终也没逃过这所谓的“七年之痒”。


舒淇情史,和最念念不忘的男人是谁?


2005年舒淇与黎明难过分手后,与张震因一起拍摄《最好的时光》 假戏真做,于是恋情曝光。也许舒淇是借张震来忘却黎明,就好比那句,要忘掉一个人最快的方法就是爱上一个人。

可惜,张震老爸恐因为舒淇的三级脱衣史,拒绝纳其为儿媳,舒淇与张震的恋情也不得已以悲剧收场,那句一失足成千古恨也不是空穴来风。但据说分手后,两人关系一直很好。


舒淇情史,和最念念不忘的男人是谁?


一年不到的光阴,2006年,舒淇担任王力宏的《第一个清晨》MV女主角,不久就传出绯闻。那些媒体拍到了王力宏夜访舒淇香闺,更有亲热举动。2012年又被拍到舒淇留守在王力宏家共度良宵。可惜,王力宏妈妈并不赞成这对婚事,这次“恋情”再一次夭折。


舒淇情史,和最念念不忘的男人是谁?


一直以来都是磕磕碰碰没结果的爱情,此时的舒淇最需要一个能给她一个名份一个家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一直以来舒淇的身边总有有一个男人默默坚守着他的男闺蜜角色。冯德伦曾经在他的节目中说过,舒淇遇到情伤时都会找冯德伦谈心。

2013年圣诞夜,冯德伦送给舒淇一只猫,明明怕过敏的她竟然收下了猫咪。之后就明里暗里的开始秀起了恩爱。2016年2月,舒淇在其微博中发表爱的宣言:“爱情是从第一次见面开始”。2016年9月3日,舒淇情归冯德伦。


舒淇情史,和最念念不忘的男人是谁?


三、

纵观了舒淇这些年来的情史,那么还有什么男人曾经在她心里有过一席之地呢?曾经参加过电视访谈的舒淇说,她从小崇拜张学友,当她谈论这件事情的时候,脸上浮现出一副少女般的开心表情。

舒淇说:“那时我非常非常喜欢张学友,但我是属于比较低调的那类,只会把对他的喜欢默默的藏在心中,还时不时的会在梦里梦见张学友,尤其夸张的是梦里他成了我的男朋友,现在想来非常可笑。之后来香港,第一次和张学友见面那种激动,到如今还记忆深刻。”


舒淇情史,和最念念不忘的男人是谁?


得确舒淇的美,是离经叛道的,毫不掺杂矫揉造作成分却常年立于不败之地的美,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那种慵懒气质,举手投足,一颦一笑之的别致风情,总让人过目不忘。

舒淇这一路走来的情史,除去那几个逢场作戏的男人,真正实锤的感情,舒淇都是用心去经营和维护并付出了自己的真情。但那些男人也许只是把她当玩物,从没真正想要一直和她在一起,弃之如敝屣,毫不可惜地抛弃掉了她。

如今舒淇遇到了她的白马王子冯德伦,共度美好时光。但这份幸福来之不易,深深祝福她,我是很认真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