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得了老年痴呆,大舅讓我媽辭職回家專門照顧,每月給點錢,合理嗎?

安徽人在上海


那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你媽是公務員、是教師,或者是其他的工作,只要是單位給交著各種保險的那種穩定工作,那讓你媽把工作辭了,就不合適;如果你媽就是打個工,一個月也掙不多、是沒有交著保險的那種工作,辭了也不可惜,一方面你舅也說了,會給你媽一點錢,到底給多少,不比你媽在外邊工作掙得少就行,甚至稍微少點也應該能接受,因為你媽也得為照顧你的外婆出份力不是?而且這樣呢,是自己的親人伺候老人,家裡都放心,老人肯定也願意。當然,你媽也有權利不同意你舅的想法,不過為了照顧老人,兄弟姐妹之間最好能商量出一個相對公平、大家都認可的辦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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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侯病人是個受苦受累又不落好的差事,尤其侍候思想意識混亂的老年痴呆患者,更是令人焦慮抓狂,多侍候幾年自己身體吃不消不說、精神也會崩潰。

我有個朋友的媽媽在10多年前就得了老年痴呆症,於去年6月份去世了。她媽去世時,她在微信朋友圈寫的訃告是:“於ⅹ月x日隨風而去。″這沒頭沒尾冷冰冰的一句話,給人的感覺:這做女兒的好象是多麼的冷酷無情。其實只要親身經歷了這麼長時間侍奉病人的痛苦歷程,才會流露出這等疲憊無奈的話語。

據朋友說,她媽原來還是國企的一名會計師,退休僅10年左右時間就有老年痴呆的傾向。剛開始,經常丟三落四,忘記關門、關氣……去醫院做檢查說小腦萎縮歷害,並且病情發展還特快,吃藥都沒法控制,明顯感覺一年不如一年,起初兩、三年經常莫明其妙地發火、罵人,單獨出去找不到回家的路,逐漸就失去語言功能、接著又失去行走功能,就完全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意識模糊顛倒。需要24小時盯著,否則,屎尿都分不清,亂抓亂塗,有時還往嘴裡送,侍候了十多年,真把她磨苦了。

老年痴呆症一旦患上是無法逆轉的,且一年比一年嚴重,你外婆完全靠你媽一人照顧肯定吃不消的,屆時不要你媽累得精疲力盡沒人理解體諒;你舅舅因為出了點錢,當不了甩手掌櫃又有怨言,很容易還因此兄妹不和。

其實若兩家經濟條件允許,兄妹一起出資請人照顧你外婆是最好的選擇。兩家人,平時誰有空都可去關照下,即沒耽誤各自的事情,外婆也有人照顧,這不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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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你舅舅出一點錢是多少?在農村一點錢可能就是幾百塊,在一線城市就是幾千塊錢。還有如果你老媽有正式工作,剩下幾年就退休了,讓你老媽辭職不公平。我來說說我鄰居:三男兩女,兩個兒子都有正式工作,一個兒子出去做小吃(也是個連貫性的活),大女兒嫁的遠,小女兒嫁的近。三個兒子都願意養老媽,可是老媽就是不去,沒辦法,三個兒子一人一個月一千,給小女兒,讓她幫忙照顧,小女兒在農村,還有兩個孩子,我感覺這樣挺好的!再說說我家的情況,我家老媽一個,四個孩子,三女(大)一男(小),三個姐姐出嫁了,老媽跟我一起過,我們夫妻常年在外打工,老媽80多歲。想帶在身邊,老媽不放心她孫子(在讀初三),哪也不去。我想讓大家在家陪老媽(二姐嫁的遠,三姐跟著姐夫外出打工),一個月三千(老媽,家裡花錢另外算)。三姐給大姐說過幾次,大姐就是不同意,最後一次說急了,差點吵起來。我在外面打工,也是自己做,好不容易有點起色,不想這樣回家,再說,我一個人出錢給大姐,不要她們出錢,大姐出去打工一個月不加班2700,加班4000左右。我該怎麼辦?


民平柳勇


看自己情況吧,看兄弟姐妹之間的情分,看兒女與父母的情分,看自己的心。我今年41歲,我弟弟今年39歲,我家只有我們兄妹倆。2013年我34歲,父親得了一場大病,在確診的那一刻我突然長大了,突然意識到父母已經老了,心裡五味雜陳。那時我弟弟在外地工作,我愛人也在外地出差,我女兒和我侄子都是八歲,我弟妹工作忙,我那時工作也是忙得不可開交。痛哭過一場之後,我開始托熟人給我爸爸安排手術,定好手術日期,我就給我弟弟和我愛人打電話讓他們請假回來。所有的關於我父親的病情,我們都是瞞著我的父母親,我怕他們被嚇著了,所以一直到現在我父親都不知道自己得過癌症。動手術的前一天,我和弟弟商量把我父親的哥哥也就是我大爺請到我家,告訴了他我父親的情況,因為畢竟是開胸的大手術,我根本不敢想象手術失敗的後果。我不想讓我弟弟有負擔,所以手術簽字是我籤的,我母親心思比較小,我怕她承受不了,畢竟倆孩子也需要人照顧,所以手術後第四天我父親情況好點後,才帶著母親來看父親。那一個月我弟弟長在了醫院,誰照顧父親他都不放心,一直是他沒白沒黑的陪著父親,我和弟妹輪流當替補。我那時是一個100多人的車間主任,工人按產量拿工資,於是我休了半個月的班就上班了。多虧了我弟弟和弟妹無怨無悔的照顧父親。緊著著5月份,我母親類風溼發作嚴重,從2013年到現在差不多每年都要住院治療,2017年4月住院一個月,8月住院一個月,期間我弟弟單位破產,收入大受影響,但母親一直用人照顧,綜合各種因素我在2018年初選擇了辭職。父母和兒女之間是一場漸行漸遠的緣分,如果摻雜了太多的得失在裡面,父母情分也薄了,兄弟姐妹情分更薄了,那樣就沒法子解決事情了。在我的想法裡,我的愛人和我的弟妹能在照顧好自己家庭和孩子的同時,還幫忙照顧我的父母,這已經是很大的情分了,特別是我的弟妹,我認為她做的很好了。我和我弟弟照顧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他們照顧就是情分了。另外說一句,我和弟弟從來沒有因為住院費用有過糾結的時候,我父母有退休金,但是我的想法是老人手裡有錢心裡踏實,所以差不多醫療費都是我和弟弟出的,這六七年的時間花了三四十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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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得合理,我外公老年痴呆了就是我媽媽去服侍的,因為我4個舅舅、舅媽他們都有自己的工作,請外人他們又不放心所以叫我媽媽去服侍、毎個月把請保母的費用給我媽。我媽沒有工作,舅他們姊妹關非常好,重親情、他們的為人都引響著我們這一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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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合理,各人按心去做比較好。老年痴呆在家裡照顧看似孝心滿滿,實則因為不專業雙方都很累且結果也不好。

建議委託到專業的機構去,那樣會得到更好的專業護理。我岳母老年痴呆多年,連子女都不認識,老婆照顧7年幾近崩潰,後送養老院,2年多了,我們每週去送生活用品並照料大半天,岳母狀況大為好轉,老婆也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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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伺候母親合情合理,這是做兒女們的義務。不過,大舅這樣安排不是合理這麼簡單,說不好聽點他就是自私,他考慮的都是自已。從題目來看好似大舅挺人義,其實不然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如果,你的外婆不是得了老年痴呆,是臥床不起,吃喝拉撒都需要人打理,你大舅讓你母親伺候還能說的過去,好逮女兒伺候母親要方便些。可是,你外婆得的是老年痴呆與癱在床上完全不一樣,兒子和女兒都能伺候。

別看你大舅每月給你母親點錢,這點補償那只是眼前,等你的外婆百年後,你大舅就會取消給你母親錢,等那時候你母親是因為辭職,退休金肯定會很少。這樣就影響到你母親的老年幸福的生活。

而你大舅呢?跟你母親比就是一天一地。等他退休會拿到充足的退休金,他的老年生活就很安怡,而你的母親就會為沒有充足的退休金而發愁。

在說,老年痴呆這種病,雖說不影響吃喝!但是,伺候這種病的人幾乎不敢有任何的大意,特別是老年痴呆嚴重的病人到那時誰也不認識,別說是別人就連親生兒女都不認識。特別是極容易走丟,而且病人的脾氣特別的暴燥,只靠你母親一個人根本照顧不了。

我岳父就是老年痴呆,剛開始不嚴重,就這樣都讓兒女們承受不了。開始,岳父有我老婆照顧,他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出了門就忘了家在那,特別是在你不注意時人就走出了家門,為此走丟好幾次!別看這樣他還特別有自尊,你給他身上留下家裡人的電話和地址,都被他拿掉,或是藏起來怕被人看見。為此,為了找他報警數次,幾乎把我愛人逼瘋。最後,讓老婆的弟弟把岳父接到他們那裡,使之每天都提心吊膽讓兒女們無法正常的生活。

這樣,你可以去想象,照顧老年痴呆病人的危害性。不光以後自己的退休生活沒有過多的保障,照顧這樣的病人,也會讓你母親的身體受到更大的傷害。

總得來說,你大舅自私到極致,只出一點錢就讓你母親一個人受罪,而他就跟沒事人一樣,正常的去上班,退休後又有充足的退休金可拿!你母親呢,得到的極少。如果,你大舅為了你母親好,為什麼不把你外婆送到養老院!即使,你母親和你大舅兩家共同擔負你外婆去養老院的費用,你母親的將來也不會差!說白了你大舅還是捨不得自已手中的錢,用少許的錢把這重擔推給了你的母親。


聲聲不止


你你外婆痴呆了,你大舅要你媽媽辭職回去照顧,每月給點錢,合不合理?

我覺得這不是合不合理的事,是這種方法不可取,原因很簡單。在此和不同意這個觀點的朋友商榷:

一是這個錢誰給?如果你大舅給,那給多少?能堅持給多久?還有,你大舅同意給,那你大舅媽同不同意給?

二是你稱呼的是“大舅”,那他們是幾弟兄?其他的舅舅,舅媽同意嗎?

三是時間長了,你媽媽一個人也服侍不了的,那你媽媽要換換手,或人不舒服時,你媽找誰頂替?你那些舅舅舅媽的就會說你媽是收了他們錢的,就應該負責。最嚴重的是,你外婆萬一走丟了或出什麼意外了,誰承擔這個責任?

四是辦法。最好的辦法就是,你媽媽不要去護理,作為你外婆的女兒她有義務常常去看護她。如果你外婆的子女們要排班護理,那你媽媽必須參加輪班。因為你媽媽沒有繼承你外婆的遺產,按中國不成文的定律,你媽媽有常常去渴望她,給她買營養品,衣物什麼的,但供養義務是你舅舅他們。


情商319


這有什麼不合理的?你外婆是你媽的母親,女兒照顧媽媽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先不要攀比外婆的其它兒女,女兒照顧媽媽總好過保姆吧?你大舅也是出於這樣考慮,才說出讓你媽辭職照顧外婆,給個辛苦錢也是兄妹情分。

照顧老人不輕鬆,還是個持久戰,和上班比起來辛苦太多,最主要的是精神上的苦悶,一大家的親戚都要參與,不能一個人累著,這需要理解和信任。


柳灣美眉


如果你媽本身從事保姆的工作,或者比保姆的工作條件更不好,而且大舅出的錢也相當,這是件兩全其美的好事,你媽既盡了孝道,又得了收入,何樂而不為?

如果大舅出的錢與你媽工作收入相差甚遠,或者你媽的工作條件更優越,你大舅就有點強人所難了,媽是兒女們共同的媽,除非自願,一個子女強迫另一子女多盡義務,都是不道德的!

舅舅在親屬中只是旁系,孃親舅大,舅舅看得起媽才值得尊敬,看不起媽的舅舅在外甥心中也就失去了地位!不理睬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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