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和餐飲住宿是四川省“新冠”疫情期間消費投訴的重災區


民生經濟網2020年3月12日四川成都訊 今日,記者從自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獲悉,自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四川省各級消委組織積極作為,妥善處理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約談相關經營者,維護市場秩序。1月20日至2月29日,全省消委組織共收到消費投訴16507件,從統計數據來看, 進入2月下半月,消費投訴量下降幅度較大,消費秩序逐步恢復。



一、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


(一)從商品和服務類別來看,口罩、餐飲住宿是投訴的主要問題。口罩類問題投訴8858件,餐飲住宿類問題投訴1477件,分別佔投訴總量的53.7%、8.95%,位列投訴類別前兩位。
(二)從投訴性質來看,價格、質量和合同類投訴是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價格類性質投訴8274件,質量性質投訴2050件,合同性質投訴1510件,分別佔投訴問題的50.12%、12.42%、9.15%,位列投訴性質前三位。


二、投訴問題分析


(一)口罩消費激增,引爆投訴雷區
疫情發生以來,口罩類消費需求激增,在一定時期內供應失衡,1月20日至2月29日,全省消委組織共受理口罩投訴8858件,佔消費投訴總量一半以上,成為投訴的重災區。消費者投訴主要集中表現為:一是藥店等正規渠道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脫銷、供不應求,微信群、朋友圈等充斥著售賣防疫用品的信息,但進貨渠道、產品質量沒有保障;二是經營者通過網絡平臺銷售口罩,對口罩配送設定條件,但未事先告知消費者;三是個別經營者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或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進行銷售防護用品;四是個別經營者銷售假冒、過期等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口罩。


(二)聚餐、出行不成,餐飲住宿退訂成難題
1月20日至2月29日,全省消委組織共受理餐飲、住宿服務投訴1477件,佔投訴總量8.95%。消費者投訴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疫情突發,導致消費者年夜飯、婚宴、滿月酒等用餐和住宿需求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交付的訂金、預付款等退還糾紛成為消費者投訴的主要方面。


口罩和餐飲住宿是四川省“新冠”疫情期間消費投訴的重災區

(網絡圖片)


三、工作開展情況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發生後,全省各級消委組織挺身而出,勇於擔當,積極維護消費市場秩序。
(一)化解爭議保穩定。針對疫情期間餐飲、出行、旅遊等相關投訴增長情況,省消委會印發《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消費糾紛和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消委、消費維權服務站積極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高效處置消費糾紛,維護和諧穩定。各級消委會工作人員在疫情期間堅守崗位,確保諮詢投訴舉報渠道暢通。各市、州消委會對藥品、醫療器械、口罩等涉疫用品的投訴、諮詢,實行臺賬制登記。對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的舉報,及時分流各轄區及時調查處理。對涉及相關部門職能職責的投訴、諮詢,做好移交和解釋工作。
(二)強化引導促和諧。全省消委組織發揮社會監督職能職責,及時發佈消費提示、警示,引導消費者科學健康理性消費,呼籲經營者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共同打好疫情防控戰。省消委會聯合四川省旅行社協會、四川省旅遊飯店行業協會、成都餐飲同業公會等7家行業商協會發布《凝聚你我力量 打贏疫情阻擊戰——致全省廣大經營者、消費者的倡議書》,呼籲經營者出臺有利於消費者的解決方案,高效處置消費投訴。遂寧、資陽等多地消委及時發佈相關消費警示、提示、倡議,利用網站、微信、新聞媒體等多渠道進行宣傳,倡導消費者理性消費,經營者誠信經營。


(三)推動復產保消費。德陽市等地消委會積極協助市場監管部門,一手抓消費維權,一手抓企業復工復產。對復工復產企業,督促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做好人員排查、體溫監測、環境消殺以及人員防護裝備保障等防疫工作。通過對企業發放告知書、懸掛防控宣傳條幅、張貼通告等宣傳方式,提高員工防範意識和自覺參與到社會群防群控的大局意識。


四、典型案例


(一)消委會“隔空維權” 為南充援鄂醫護人員退回婚禮定金
3月5日,家住南充市順慶區的王先生替自己與奮戰在湖北抗疫一線的未婚妻,向順慶區消委會工作人員發來感謝信息。據悉,2019年12月22日,王先生與順慶某婚慶公司簽訂了婚禮服務合同,並預付5500元定金。後新冠疫情突然來襲,王先生的未婚妻為南充市中心醫院護士,主動請纓參加了醫院援助湖北醫療隊。婚禮不能如期舉行,王先生向婚慶公司要求退回定金,卻遭到拒絕。3月3日,順慶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王先生投訴後,請消委會專人調查處理。為努力消除援鄂醫護人員的後顧之憂,消委會調解人員第一時間聯繫了該婚慶公司和新婚夫妻,當起了“隔空維權”“和事佬”。對未婚夫妻,他們表達了敬仰之情,一邊安慰情緒,一邊承諾努力調解。對婚慶公司,他們宣傳講解了《合同法》第117條、第118條以及《民法總則》第180條關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等“不可抗力”的規定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措施的相關要求,倡導經營者應以大局為重,積極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依法退還消費者預付金。最終,婚慶公司當場同意退回定金。3月5日,王先生和未婚妻如願收到了婚慶公司退還的5500元定金。


(二)疫情更改出行路 消委助力解困擾
1月25日,消費者張先生向南充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投訴,稱自己居住在武漢市,前期通過攜程網預訂了1月26日、27日閬中市古城民宿,共在攜程全額支付了1520元的訂金。受新冠疫情影響,武漢市已經禁止市民出行,所以自己無法按期前往閬中市旅遊住宿,自己也曾和該民宿協調退房退費一事,但多次協商無果。閬中市消委會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後,立即開展調查調解。閬中市消委會工作人員認為,因新冠肺炎的突然爆發,武漢市限制了本市人員外出。消費者受政策影響,無法按照約定履行合同,屬於不可抗力的範疇,故消費者預付的民宿定金可以免於合同履行,同時民宿經營者在這期間也不能正常開業,所以也無法按約為消費者提供住宿場所,故雙方均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的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經調解,經營者全額退還張先生訂金。
(三)婚慶改期求解約 消委出面促調解
1月27日,林先生和妻子到達州市開江縣消委會投訴稱,因受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又接到政府關於取消婚宴、酒席、聚會的通知,本計劃給兒子籌備的婚慶被迫取消,但讓他們想不到的事,自己訂下的酒店、婚宴所需食材以及婚慶等等都告知不能全額退訂,婚沒結就要損失上萬元,他們不得不走上維權路。接到投訴後,開江縣消委會第一時間對林先生的投訴進行了調查,林先生所訴求的事宜基本屬實。林先生向某酒店交納1000元訂金,向某肉類凍製品、調味品銷售門市所購買婚宴食材已全額付款2350元,向某婚慶公司全額交納7499元費用,共計10849元。縣消委會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措施的相關要求,認為林先生退訂酒店住宿,未對於酒店造成實際經濟損失,應全額退款1000元。因婚宴所需肉類凍貨,部分食材屬半成品加工,付出了加工費用,加之經營者是從外地進貨,產生了運輸費用,外地批發商對經營者的退貨,只做60%的退貨處理,給經營者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經過協商,經營者同意退還2000元購貨款,林先生表示同意。就婚慶問題,組織雙方進行協商,林先生延期辦理其兒子的婚慶,婚慶公司承諾所需費用和婚慶項目按原協議辦理,並隨時為林先生兒子的婚慶提供優質服務。

(四)口罩違規漲價 消委會聯合市場監管局出擊

1月28日上午,有消費者向內江市消委會反映東興區某藥店口罩違規漲價,內江市消委會聯合市場監管局對該藥店進行了實地調查。該藥店銷售記錄裡顯示,1月21日所銷售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價格在一天內兩次提價,先由最開始的每袋5元,漲為每袋9.8元,銷售一段時間後,竟再次漲價,變成29元每袋,且漲價後未明碼標價。經核實,該藥店銷售的口罩因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哄抬物價等行為,市場監管局對其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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