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供銷合作社原黨組書記劉金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宜春市紀委市監委對宜春市供銷合作社原黨組書記劉金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金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錢款,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劉金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背黨的宗旨,紀律和法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職務犯罪,社會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宜春市委批准,宜春市紀委市監委決定給予劉金榮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劉金榮違紀所得;將劉金榮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劉金榮簡歷

劉金榮,男,漢族,1963年9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學學歷,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 2003年11月任宜春開發區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2004年12月任宜春市招商辦助理調研員,2005年3月任宜春市外經委助理調研員,2005年11月任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2011年11月任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2012年8月任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市委臺辦主任,2013年5月任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2017年11月任宜春市供銷社黨組書記,2018年5月被免去宜春市供銷社黨組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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