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精準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

湘潭在線8月18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謝雨芬)連日來,韶山市通過強化責任落實、強化監督檢查、強化成果運用,精準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

巡察整改工作中,韶山市注重強化被巡察黨組織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為落實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巡察反饋後,要求被巡察黨組織對照反饋意見制定整改方案,逐條逐項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時限,細化具體問題清單抓整改。巡察辦會同各巡察組對整改方案、整改報告等嚴格把關,確保巡察整改質量。同時,將反饋意見及時報送分管市領導,並向派駐紀檢監察組通報,加強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工作的監督,強化巡察整改監督責任。

對被巡察黨組織的整改情況,適時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反饋問題改到位,已改問題不反彈。重點查看反饋意見是否落實、移交事項是否辦結、整改成效是否明顯,確保震懾常在。近期,巡察辦牽頭組織各巡察組對第一、二輪被巡察黨組織和2016年湘潭市委在韶巡察黨組織的整改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通過聽取彙報、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個別談話、實地走訪等形式,對照反饋意見逐條逐項檢查整改落實情況。督查工作完成後,形成專項情況彙報,報送韶山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今年,韶山還將開展一輪巡察“回頭看”, 確保精準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

巡察結束後,巡察組及時“交賬”,對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由各巡察組彙總後,統一移交到韶山市紀委,目前共移交問題線索57個。對第一、二輪巡察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報請韶山市委決定下發通報,要求全市各單位對共性問題主動對號入座,全面自查自糾,並由相關部門牽頭在全市部署開展了兩項專項整治。巡察辦向韶山市委組織部移交了黨建工作存在問題的情況彙總。同時,把巡察成果與組織部門的年度考核、幹部考察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實現資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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