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所未有!江蘇十大典型案例中汽車消費佔三條

  3月15日,江蘇省消保委梳理出十大典型調解案例進行發佈。涉及車輛消費的佔了三條,這在省消保委以前歷次發佈的“3.15”十大案例中是從未有過的。

前所未有!江蘇十大典型案例中汽車消費佔三條

  2019年8月,泰州市劉女士向消協投訴,表示其7月初在某二手車市場買了輛二手汽車,當時商家承諾,所購車輛無重大事故。但購買後3天,劉女士發現該車有費用高達17萬元的重大維修記錄,但經營者拒絕退款。經消協多次調解,商家免費為劉女士更換了一輛。江蘇省消保委投訴部工作人員 楊曉雪對此表示:“二手車商作為專業人士,對所售車輛的車況尤其是車齡、里程數,是否屬於泡水車、火燒車、事故車等問題必須要全面調查瞭解,同時完整告知並如實寫入合同。經營者通過隱瞞主要信息方式促成交易的行為,理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前所未有!江蘇十大典型案例中汽車消費佔三條

  另一起案例中,消費者陳先生的經歷更為“神奇”。2019年8月,陳先生在南通市某汽貿公司購買了一輛品牌轎車,經營者交付了車輛,但未移交車輛合格證。後該公司法人捲款跑路,導致陳先生有車無證不能上車牌。而消保委介入後發現該公司內部銷售環節亂成一團麻。楊曉雪:“我們調查得知,該公司並非品牌方授權門店,而是先向蘇州某4S店預付小部分錢款購買車輛銷售,同時通過蘇州4S店擔保,將合格證質押至寧波某銀行,待拿到車主的購車資金後,資金回款後再行贖回的方式維持運營。公司法人跑路後,我們江蘇省消保委多方追查,最終將合格證交付消費者。”

  對此,江蘇省消協副秘書長居上表示,合格證作為車輛上牌依據,是必要且重要的隨車文件,經營者應在交付車輛時無條件移交:“可以看出本案中汽車銷售各利益相關方均存在不當行為,結果是任何一環節出現問題,風險最終卻由消費者承擔。”

  近年來共享服務逐漸成為大眾消費項目,但合同細則、糾紛處理機制、押金退還方案等問題愈發突出。王先生於2018年國慶期間下載了一款共享汽車手機APP,進行租車服務,後在租車使用過程中剮蹭了他人車輛,應負全責,事故通過保險理賠期間,王先生先行墊付了1300元。然而直至2019年6月,商家仍未退還王先生墊付的錢款。楊曉雪:“消費者認為事故走的是全險,且與保險公司聯繫後,得知實際定損費用僅為600多元。消協工作人員介入後,與該共享汽車公司協商退款事宜,最終雙方協商一致,退還消費者750元。”

前所未有!江蘇十大典型案例中汽車消費佔三條

  盤點本次發佈的十大案例,車輛消費佔了三條,涉及車輛合格證、異地租車、二手事故車等,這在省消保委歷次“3.15典型案例”發佈中是從沒有過的。對此,居上坦言,今年中國消費者協會維權年主題是“凝聚你我力量”。而汽車消費涉及面廣、專業知識強、經歷週期長、維權難度較大。與商家相比,車主完全處於弱勢地位,汽車維權任重道遠。居上呼籲:“江蘇省消保委對不透明汽車銷售利益鏈行為予以嚴厲譴責,呼籲汽車行業開展自律檢查,正視法律要求,改善行業現狀,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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