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九月五日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有分於血肉之體,為要藉著死,廢除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受挾於奴役的人。誠然祂不是救援天使,乃是救援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一樣,為要在關於神的事上,成為憐憫、忠信的大祭司,好為百姓的罪成就平息。因為祂既然在所受的苦上被試誘,就能幫助被試誘的人。

神的兒子與我們(祂的眾弟兄)一樣,有分於血肉之體;(來二14;)這是為著兩個目的,消極的目的是要為我們廢除在肉體裡的魔鬼;積極的目的是要作那有人性、憐憫、忠信的大祭司,好在凡事上同情我們。

基督是大祭司,將神自己以及神生命的豐富供應我們。祂是神而人者,完全夠資格作我們的大祭司。在此,“憐憫”與祂之是人相合;“忠信”與祂之是神相合。耶穌為我們的罪成就了平息,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平息了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使神能和順的恩待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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