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打包”廢止11部地方性法規

在昨天結束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廢止〈哈爾濱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11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該決定將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一次性廢止如此多部地方性法規,這在哈爾濱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史上尚屬首次。

市人大常委會“立改廢釋”多措並舉,以適應社會事業發展進程,順應我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及時讓過時法規“退市”,確保地方性法規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全面、準確掌握我市現行地方性法規的實施情況,去年4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主任會議通過了《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開展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評估工作方案》,決定對我市現行62部地方性法規(現行法規數量統計截至2017年4月)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62部法規對應的31家實施主體對法規執行情況進行了自查,市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對本委涉及的法規提出了評估意見。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室經過查找對照126部上位法,與31家實施主體逐一座談、溝通,從合法性、適用性角度對62部法規進行了逐一研究,最終提出廢止《哈爾濱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11部法規的建議,並與市政府法制辦及相關實施主體達成一致。

隨後,廢止11部法規成為2018年立法計劃正式項目。

據介紹,在廢止的11部法規中,因主要內容失效需要廢止的法規共5部,因主要內容被上位法覆蓋需要廢止的法規共4部,因主要內容與現實不符需要廢止的法規共兩部。

其中,《哈爾濱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於1998年施行。2015年國家修訂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2016年黑龍江省重新制定了《黑龍江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我市條例在強化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主體地位、收益分配製度、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服務能力等方面與上位法不一致,條例相關內容已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哈爾濱市城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條例》自1996年實施以來,有效地規範了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但隨著《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不斷修改,有關城市土地的轉讓、規劃審批、開發交易等內容發生了較大變化。條例關於土地轉讓和規劃審批部分內容被上位法涵蓋,關於房屋交易內容在《物權法》《合同法》中已有明確規定。因此,條例已失去存在的必要。

《哈爾濱市有線電視條例》制定於2004年。2012年我市文化廣電體制改革將局、臺分設,2013年又將臺、網分設。2014年,條例的主要調整對象哈爾濱市有線電視(元申廣電網絡公司)歸屬黑龍江省龍江網絡公司,我市對其不再具有管轄權。鑑於條例規範的主要內容已與現實工作不符,將予以廢止。

廢止的十一部地方性法規

因主要內容失效需要廢止的法規

《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

《哈爾濱市統計管理條例》

《哈爾濱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

《哈爾濱市木材經營加工管理條例》

《哈爾濱市法律授助條例》

因主要內容被上位法覆蓋需要廢止的法規

《哈爾濱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

《哈爾濱市城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條例》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哈爾濱市職業介紹和勞動用工條例》

因主要內容與現實不符需要廢止的法規

《哈爾濱市有線電視條例》

《哈爾濱市政府績效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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