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孩子的家長跑到醫院去鬧,才造成如此後果,家長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萬事如意251278560


可以說安醫生自殺確實牽動了很多人的心。不少人對於孩子家長的錯誤做法非常不滿。兩個13歲的男孩子在泳池裡對女醫生動手動腳,安醫生要求道歉之後,不僅僅不道歉反而向她吐口水做鬼臉。很顯然這兩個男孩子都是沒有教育好的搗蛋的孩子。在僅僅13歲的年齡就開始調戲一個女醫生,如果不能教育引導好,將來可能犯下大錯誤。按醫生的丈夫在旁邊教訓下兩個孩子是很自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兩個孩子的家長不依不饒故意找事,還跑到安醫生的醫院去鬧,這個明顯就是違法行為了。因為現在有明確規定,無理由鬧事者要承擔法律責任。對於醫鬧、以及其他的故意鬧事妨礙單位或者個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者進行處罰,已經成為了一種基本共識。現在社會上有一部分人,就是專業鬧事的,靠鬧事去賺錢,對於這樣的必須給予打擊。

目前來看,多數人都建議給予兩個鬧事的家長刑事處罰,最後怎麼處理那還是看相關部門的處理意見了。不過作為個人來說,我是建議按照相關法律,給予兩名鬧事的家長刑事處罰。畢竟正是因為他們的鬧事才導致安醫生自殺死亡,況且影響非常的不好。如果這種現象得到縱容會起到非常不好的誤導作用。


深度軍備


頑童家長結夥暴力襲擊他人涉嫌‘’尋釁滋事‘’罪;結夥大鬧醫院等單位損毀他人名譽,涉嫌‘’損害他人名譽‘’罪……。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亞里斯多德----

八月二十日傍晚泳池中頑童滋事過後不久,頑童家長即結夥在更衣室暴力襲擊了安醫生。警方介入後當事雙方達成和解,包括頑童家長接受了安醫生丈夫的道歉。哪知次日頑童家長卻徹底推翻了頭天晚上在警局的表態,並矢口否認當時曾經接受安醫生丈夫的道歉。繼而不依不饒地又是發視頻蠱惑人心、混淆視聽,又是通過媒體抹黑安醫生一家,甚至公然喪心病狂,結夥大鬧安醫生及其丈夫的工作單位,向雙方單位施壓發難:脅迫雙方單位開除安醫生及其丈夫。接二連三的沉重打擊使安醫生心力交瘁,本想息事寧人的善良的安醫生最終卻逼上了絕路……。

事發當晚在泳池更衣室中,頑童家長結夥對安醫生實施暴力襲擊。根據《刑法》中對‘’尋釁滋事‘’犯罪行為的司法界定,頑童家長結夥暴力襲擊他人的犯罪行為,與《刑法》中的‘’尋釁滋事‘’犯罪行為特徵基本相符;頑童家長以損毀他人名譽為目的,從而結夥大鬧醫院等社會機關團體。根據《刑法》中對‘’損害他人名譽‘’犯罪行為的司法描述,頑童家長以損毀他人名譽為目的,從而結夥大鬧醫院等社會機關團體,與《刑法》中對‘’損害他人名譽‘’的司法描述基本相符。


東驤神駿


大叔針對此次事件,就事論事。兩個孩子在游泳池,就算摸了安醫生的屁股,13歲的孩子,法律上還無法承擔其法律責任,也構不成成年人理解的猥褻罪,因為猥褻罪的要素,一是違背一方意願;二是成年人的主體意識。游泳池敏感部位接觸,法律很難界定。

但這個醫生的行為,的確有一點小題大做,特別是安醫生丈夫一些過激行為,都處理的不算妥當。

再說回二個孩子的父母,就算孩子行為不構成犯罪,並不意味著不去管教,而放縱孩子的行為,我們教會孩子如何避免性騷擾,也有必要告訴孩子,哪些行為不當。

所以還是原來一句老話,熊孩子背後,就一定有混蛋家長。安醫生夫妻二人處理方式欠妥,並不意味著你就可以得理不饒人的到醫院鬧事,醫院顯然不是安醫生家開的,屬於社會服務性質醫療機構,到醫院鬧事,已經涉嫌妨礙公共秩序罪,如果有過激行為,還涉嫌尋釁滋事罪,而安醫生的自殺,因為和熊孩子家長鬧事,有直接因果關係,就算不承擔刑事責任,但也要承擔一定民事賠償責任。



天問觀世界


我沒有其他意思,只想談談自己的觀點。

最近幾天,網絡一直不得消停,同時也再一次見證了網絡的軟暴力強度。 關於安醫生自殺一事,本來關注度不夠,前面是一邊倒的矛頭對準安醫生,現在又來想把媒體引向另一方,我覺得,這個事件的確不適合再一次發酵,有人說,難道安醫生就白白死了不成?

可是媒體畢竟不是法院,也不是醫院,既不能對事件判決,也不能決定人的生死,如果就是把不明真相的人在街道上想洪水般的引來引去,不知道會淹死多少無辜的人。

在這個事件中,如果一定要分出結果,那一定還是悲慘的結局,我們如果用冤冤相報何時了來說,最好的結果就是讓日子繼續下去,讓人慢慢平靜,安醫生一路走好,家庭節哀順變。

對於這個十三歲的孩子及其家庭,不要以為自己有多麼強大,任何手段都是雙刃劍,可以殺死別人,也可以殺死自己,多檢討自己,應該去給人家書面誠摯道個歉,媒體不要再去炒作,因為所有的風浪都會平靜,我們如果人為製造太多的風浪,難免不會把自己捲入汪洋大海。

現在如果非要分出個責任,這一點,孩子的家長肯定有責任,就像以前醫院醫鬧,現在也有原則的處理辦法,問題是怎麼界定,這個需要司法機關和執法機關來認定,我們希望在遇到事情,一定不要過激,而且也不要動不動就上媒體。

我說過了,媒體有時候就是洪水,遭殃的也可能是與事件無關的所有人。


煮茶聞書香


首先,我有幾個疑惑。13歲這種行為已經構成騷擾,其次,是誰透露了受害者信息,第三,所謂的德陽爆料王和他們到底有什麼貓膩。第四,在轉發的時候故意挑起網絡暴力,顛倒是非屬於惡意煽動謠言。所以,視頻發佈者和剪輯者屬於最大凶手,存在煽動網絡暴力。第二,所謂的信息透露者,怎麼透露的?這個管道必須嚴查,第三,就是性騷擾,雖然未成年,但構成受害者的源頭。第四,說受害者承受能力不足必須反對,人要換位思考,被網絡暴力後如何面對自己同事和親人,誰會證明她的清白?也要告誡人在做天在看。生活條件好了,沒必要折騰,。另外,孩子教育的缺失好壞真的可以從父母身上看的出來,你對孩子不會一輩子的保護,耍橫總會有一天會遇到難題。現在嚴厲一點,長大後他就輕鬆一點,不然會社會會成倍的還給他


盟小仔


從這個事件的發生開始,作為新聞報道出來就產生了偏差,完全有先入為主觀點誤導民眾的嫌疑!

比如小男孩不讓道,吐水做鬼臉,摸了女子屁股,把吃瓜觀眾往小男孩耍流氓方面引導,造成廣大群眾被誤導,也造成女子老公打小男孩很合理的假象。

反反覆覆的看了那一段引起衝突的泳池視頻,完全跟文字描述的不符,視頻裡面小男孩和女子根本就沒有發生碰撞和接觸,而是遠遠的互相慢慢停了下來靠近,女子肯定是因為小男孩擋住了她游泳🏊的道了而發火,無法使她繼續前遊開始指責,這種情況下要小孩做什麼呢?(請大家反覆看視頻),然後女子老公一個魚躍衝向男孩並且打了小男孩,這個舉動很粗暴,是整個事件發展擴大升級的導火索,這過程也被家長看見,一般家長都會怒火中燒的,憑什麼打我家寶貝呢?

關鍵在於事件的發生原版視頻內容和文字描述完全不符,視頻監控就看不到小男孩和女子有碰撞的接觸,也看不到小男孩有摸女子屁股的動作,完全是輿論文字先入為主的把事件描述成了:小男孩耍流氓摸女子屁股,小男孩不讓道,做鬼臉,吐水等等等,這些細節描述導致吃瓜群眾被誤導,把小男孩作為事件的始作俑者,好像全是小男孩的錯,(應該是不良寫手歪曲事實的報道)。

那麼我們來一探究竟:視頻監控裡面沒有文子描述的那樣,發生碰撞,小男孩摸了女子屁股,以及做鬼臉,吐水等等細節,小男孩和女子完全是面對面在泳道,開始緩慢接近,哪裡會有碰撞摸屁股的動作和機會?至於吐水做鬼臉這些描述,就顯得報道者太不專業了,游泳🏊運動中一般都會在呼吸過程中,嘴裡都會包一口水的,因為要張嘴呼氣吐氣,難免會有水在口腔裡面,突然停下來,水還包在嘴裡幹什麼?肯定要吐出來的,這裡被報道者說成是對女子吐水,做鬼臉,一看這樣的報道文字就是誤導性的,給小男孩亂定罪名,耍流氓啦,摸女子屁股啦,吐水做鬼臉啦等等,把十三歲的小男孩描述成下流,耍流氓摸女子屁股,並且不道歉等等熊男孩模樣就這樣產生了,在事件清楚以前,什麼是熊男孩?這完全是不負責任的文字誤導和亂定性定罪,愚弄吃瓜群眾。

就這樣的一件泳池中再平常不過的事件,被描述得如此之黑,好像十三歲的小男孩是天生的罪犯流氓了,更不應該的是,在這裡就先入為主把小男孩稱呼熊男孩,造成給吃瓜群眾壞男孩的印象,造成輿論一邊倒譴責小男孩,好像小男孩應該被女子老公辱罵大打出手侵犯小男孩一樣,恰恰是這個女子老公壞了大事,就那麼一點小事情,有什麼不可以解決的,要去打人?

後面女子進浴室又被家長攻擊報復毆打了,回來就去了派出所,派出所也是指責女子老公有錯,並且向小男孩道了謙,證明整個事件小男孩是被冤枉的,並沒有耍流氓摸屁股,從道歉就可以知道,警察也會對監控視頻做研究的,還事件於清白,小男孩也是清白的,並不是文字描述的那樣黑,才有派出所的公道處理結果。女子老公在派出所並不敢爭取討要自己老婆在浴室被毆打的說法,就這樣沒有主動維護老婆的權益,使老婆吃了悶虧,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女子老公有欺軟怕硬的個性。

本來被不良寫手誤導的一曲鬧劇應該就此結束,換個角度想想,被描述成熊男孩耍流氓道德低下摸女子屁股的小男孩,在吃瓜群眾眼裡就是大逆不道,品性惡劣天生罪犯的壞男孩,就這樣深深的紮根在吃瓜群眾腦海裡了。一陣網絡攻擊譴責搞得滿天飛,最終劇情反轉在派出所得到解決,小男孩無過,還小男孩於清白了,並且女子老公向小男孩道歉。

那麼那些黑小男孩的,侮辱小男孩的,一開始就把小男孩稱為熊男孩的,是些什麼人呢?這給小男孩聲譽造成極大的影響和毀壞,什麼教子無方啊,不知道道歉啊?臭流氓啊等等等滿天飛,這是這樣的輿論輿情滿天飛,給孩子家長帶來的都是攻擊。

劇情反轉,小男孩無過,卻被冠以熊男孩,壞男孩,耍流氓,家庭教育失敗,整個家庭被攻擊,這就是吃瓜群眾不明真相產生的群起而攻之。作為家長一方都是關愛自己孩子的,哪有不愛自己孩子的家長呢?被汙衊,被愚弄,被說成熊男孩壞男孩,這才是導致孩子家長氣不過,後面又去女方單位和女子老公單位大鬧特鬧,當然,這是不應該的。至於法律該負擔什麼責任,交給法律好了,不過還原事件的起始真相,才是我們應該做的。


高瞻遠矚萬里路


是誰在調出錄像並剪輯成虛假信息發佈到網上而致人死亡,這應該有人出來承擔刑事責任。前幾天看過一則某自媒體大v也是通過家人一道製造虛假信息發佈到網上來敲詐勒索非法斂財被逮捕入刑,這事應該比敲詐錢財更惡劣嚴重吧,此風不很殺,恐霄小肆意妄為。


91926


本來就是家長去鬧和亂傳網絡,才導致安醫生的死,自己小孩那麼大吐口水摸人家錯了,應該帶小孩去道歉不是去鬧,我也有和安醫生一樣的操遇,我明知道當今社會你再什麼對,家長也會幫小孩,所以我選擇不出聲,如果我出聲一樣和安醫生被家長這樣逼受不了


伊林淋


見義勇為。豉力!


愛中華200931631


第一,游泳池說視頻只提供給了警方,那麼,是誰洩露給兩個小鬼一家的?第二,既然視頻洩露了,為什麼發的是被剪輯過的?關鍵的地方為什麼被刪除?誰刪除的?目的是什麼?第三,安醫生一家的資料對方為什麼會知道?誰洩露的? 第四,更衣室裡面的視頻誰拍的?當時安醫生一個人,對方有好幾人,所以不可能是安醫生拍的視頻,那麼對方為什麼要拍攝視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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