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投訴醫院的醫療事故?

開心麻辣燙2019


醫療意外≠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誤診採取治療措施不當導致病員智力、身體不同程度損害或漏診延誤時機造成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才能認定。

首先你要明確一點,有些疾病的治療,是自己需要承擔醫療風險的。像手術啊,介入治療啊,有創檢查啊,都是有風險的,一些醫療意外並不是醫生主觀造成的,所以讓醫生承擔責任是不合理的。

如果對患者死亡有異議,那就屍檢。

如果你對患者死亡有異議,最好的途徑就是屍檢,申請醫療鑑定,走正當途徑。現在法律不斷完善,像過去那種一哭,二鬧,三燒紙就能得到賠償的做法已經不現實了。


彧見幸福


前幾天有一位母親帶著一個小女孩,還是本院的一個熟人介紹,來諮詢,小女孩額頭磕破了,有一道小傷疤,很淺,已經結痂,過來問,要不要打破抗,我仔細看了一看,感覺傷口很淺,只需要消個毒就可以了,家長表示不放心,說能保證100%不礙事嗎?我說外科醫師怎麼說?她說外科醫師說了,問題不大,但是也不敢保證百分之百不礙事。我說你就去找外科醫師打破抗唄,自己感嘆,以前自己哋破皮多了去,也沒有這麼緊張過,消個毒,結束,可能自己的命比較輕吧。對於家長100分的保證要求,做起來有點難!


手機用戶66303748310


首先,這個事如果是事實,那就是非常嚴肅的問題,人命關天。那麼,請提問人把相關的手術信息截圖公佈出來,比如,醫院,科室,醫生,手術時間,事故時間,地點,人物,疾病等等相關的重要資料都公佈一下,甚至提供整個過程的前前後後更詳細真實的描述,有能力的網友才能依據事實給出適當的建議和支持,也不至於在回答問題時沒有邊界,扯東扯西。

但是,如果是偽造的命題,大夥就冷靜,不要被耍了,還在義正言辭!皇帝不急太監急!扯扯皮就算了,就當是交流與辯論,看看各方的意見和反應,相關回答者就沒必要激動和敵對,平心而論針對問題本身發表自己意見就好,沒必要擴大問題,搞大問題藉此攻擊敵對意見!


猿叔說醫


第一步封存病歷和相關材料,第二,如果對死因不清楚必須同意屍檢,第三,材料交給當地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第四,等待醫學會通知參加鑑定,鑑定中指證醫方違反相關醫療法律法規、規範、相關制度、操作等等 ,關鍵是醫方的錯誤與死亡有相關關聯,第五,等待醫學會結果,第六,如果是醫療事故,按規定接受相應賠償,第七,如果不是醫療事故要就算了,要就繼續向上一級醫學會再次申請鑑定,再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按侵權責任法起訴。


用戶3846456530


醫療事故不是投訴的問題。如果患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以直接要求做醫療事故認定,也可以直接去當地法院,由法院委託鑑定部門認定。起訴醫院的“過失”,無須當事人舉證,這是法律規定的舉證倒置,具體是由醫院出具治療病志、病歷等相關病案來證明自己的治療過程並無過失。


陳律12


看到這麼多評論,感覺社會悲唉。為何醫患關係這麼嚴重,就是因為現代的人沒有擔當。

人的一生,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對生命不夠尊敬。那是很可怕的。

人走了,建議聯繫醫政部門,鑑定單位,確定真正的死因。

該是醫院的責任就要告醫院,告到老也要告下去。

如果是患者本身的原因,那就認命,別找醫生麻煩。

同時也告訴大家,任何治療都是有風險的,無論患者,醫生,都要憑良心,做手術一定要三思。


英語口語


這些手術醫生都有風險告知 家屬同意並且簽字的 醫生在醫療過程中沒有明顯的醫療過錯(有些細微身體部分 之前儀器檢查未必能夠發現) 必須接受現實 是契約精神也是對醫生的敬畏


悟懋居士


標準流程是先要求封存所有病歷醫囑資料,然後請專家評估。

同時調取監控錄像找毛病,即使不是醫療事故,但如果醫務人員有不規範行為,你也可以此為藉口搞事情。



這時候只要微笑就好了


作者說“萬一被捅破了呢”,可見你對醫生的不信任。就算是萬一,那也是風險的一種,你寫了幾十年的字,也有寫錯的時候。我想你肯定不願意寫錯字,同理醫生也不願意患者死亡,因為他們就是怕遇到你這樣的家屬,最願意患者痊癒的就是醫生,這句話一點也不假。可是醫生承擔了風險的同時,也承擔了家屬不信任。誠然你的痛失親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你自己也可以查閱資料,看看這樣的手術風險大不大,也可以去司法鑑定。但是誤導輿論,字字句句中都起醫院和醫生的不是,你憑什麼?就憑你家死了個病人?說話要憑良心,你不客觀的時候,那其他人也必會看不起你,不是訛詐是什麼!!


用戶2201006448866


我覺得醫治前應該根據病情劃分風險承擔比例,低風險醫治醫院承擔高比例事故責任,高風險醫治醫院承擔低比例事故責任,現在經常一個小病治死人,醫院篡改病歷推卸責任是醫患關係的主要誘因,需要加強監管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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