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試點新舉措 政府購買服務為公租房請來“好管家”

11日,全國住房保障工作座談會在漢召開,部署安排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工作,全國9個省份的住建、財政系統相關代表參會,武漢市作為先行先試的成功標杆,在會上率先作了交流推廣。

當日,國家住建部、財政部相關負責人提出,浙江、安徽、山東、湖北、廣西、四川、雲南、陝西8個省,被確定為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省份,相應各省份的省會城市原則上都將作為試點城市。

會上,武漢、杭州、成都等8個城市就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進行了發言交流。其中,武漢作為成功探索者,率先發言闡述可供全國參考、推廣的武漢做法。

武漢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早在2012年,武漢就出臺意見,提出“重點組織和扶持一批專業機構進行市場化經營”、“對公租房經營管理費用缺口,按照其實際收取租金總額的一定比例予以補貼”,從政策層面明確了公租房運營管理的專業化、市場化和有償原則。

2014年,武漢制定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公共租賃住房運營管理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類公租房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在確定區運營管理機構後,統一實施保障性住房的運營和管理,並將運營管理細化為資產管理、租賃管理、修繕管理、社會綜合管理、物業服務監督、法律法規等6大類37項內容。

與此同時,在公租房運營管理實踐中,武漢始終遵循“以區為主,市區聯動,機構運營,封閉運行”的原則。目前,全市所有行政區均設立了區級保障性住房管理機構,其中10個區成立了人員和編制到位的區級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2個區成立了公租房運營機構。

此外,在價格標準和經費保障方面,武漢已明確小區規模在200套以上的集中型公租房,價格指導標準為72.57元/套,小區規模在200套以內的商品房配建公租房和早期購置的零星房源,指導價格標準為100.85元/套,各區可結合實際進行調整,下調幅度不變,上調幅度不得超過20%。

據介紹,截至目前,全市累計建設籌集公租房項目280餘、房源12.22萬套,其中政府類公租房9.16萬套,交付入住率97%,公租房政策實施之早、建設規模之大、受益人數之多,均居同類城市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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