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方法可以使疫苗事件不再發生?你有什麼建議?

清風召明月


這種事情像信息安全一樣,幾乎做不到百分之百杜絕問題,只能從多個方面儘可能去把關。目前政府對外公佈的管理措施如下(引自國家藥監局接受採訪時提供信息):


“我國已經建立起覆蓋疫苗“研發-生產-流通-接種”全生命週期的監管體系,擁有比較完備的疫苗監管體制、法規體系和標準管理,建成科學嚴謹的疫苗註冊審批制度,實施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藥品GMP和嚴格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上市疫苗全部實行國家批簽發管理,並建立了疫苗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報告系統。


在批簽發方面,為確保疫苗等生物製品的安全、有效,在每批產品上市前由藥品檢驗機構進行資料審核、樣品檢驗及簽發,這種監督管理是國際上對疫苗等生物製品監管的通行做法,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各國政府對疫苗類生物製品實行監管的關鍵職能之一。我國自2001年12月開始對百白破、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麻疹疫苗、重組乙型肝炎疫苗等5種計劃免疫疫苗試行批簽發,2006年1月1日起對所有疫苗實施批簽發,對規範企業生產、提高產品質量、促進產業有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疫苗生產監管方面,國家藥監部門每年組織對疫苗生產企業全覆蓋檢查。一是按照藥品GMP要求、中國藥典要求、註冊標準要求對疫苗生產質量控制進行跟蹤檢查。二是根據批簽發、國家抽檢、不良反應監測等收集到的風險信號開展飛行檢查。根據檢查發現的缺陷,對企業採取要求整改、發警告信、暫停批簽發、召回相關產品或停產等措施。”


除去官話和套話之外,我注意到這裡面多數講的是針對企業所生產的疫苗的管理,沒有涉及到對疫苗生產企業本身的管理,包括准入、退出、出現質量和安全問題時的具體處罰措施等。這次事件引起群眾公憤的點之一,就是有關部門按照很低的處罰標準(三倍),只罰沒了340萬元,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某小餐館被罰3000多萬元,是前者的整整十倍之多!當然後來政府終於意識到了這個點,採取了進一步的措施包括逮捕相關企業責任人等,但反應還是慢了。是不是說我們的有關政策沒有更加嚴厲的處罰手段了?《食品安全法》裡尚且有假一賠十的有關條例,跟人體健康和生命更息息相關的藥品相關的法規難道就沒有相匹配乃至更高的罰款條款了?


對於包括疫苗在內的企業,除了上面建議的更高的罰款標準外,可以以更高的標準設立准入門檻,出現問題根據其嚴重程度和發生頻率決定是否吊銷執照並追究相關負責人的刑事及民事責任,並且設立黑名單制度,一旦有過不良記錄,終身不得再次進入該行業。另外為防止有些地方政府為了GDP有地方保護主義的行為,應將公共衛生安全問題也與環保等作為同等重要的考核標準,一旦當地出現危害影響區域乃至全國的公共衛生安全事故,則當地黨政領導要受處罰乃至不得提拔等,逼得地方政府主動監管這類企業平時的生產安全及質量問題。


另外,對於有關的受害人,應該建立相應的集體索賠制度。可以委託或者由政府指定民政或者法律機構代為向有關企業索取可觀的賠償,包括健康賠償、物質賠償及精神賠償三部分,使得企業的違法成本進一步提高,要讓已經違法的把吃進去的都吐出來!讓沒違法的感覺違不起不敢違!


江南漁夫


呵呵,跳出框架看問題,保管“柳暗花明又一村”。

國家的命脈其實只有:人口、軍事、科技,經濟。在這些要素裡面人口一定是排第一位的,所以很多國家對人口的問題想了很多辦法。

比方不想生孩子的國家,他們就搞獎勵,甚至還拿出“英雄母親”的稱號。比方缺乏技工技師的國家他們就把學歷制度修整,把大部分孩子培養成高科技術的中堅力量。比方個別國家他們宣揚“快樂教育”“素質教育”把很多不明事理的父母,硬生生的把孩子們拉到底層出賣勞力。無論如何,世界上一切的國家,都會把“人”看成無價之寶,無法取代的資源。



疫苗其實也是這個問題,就看對於自己的國家的資源是否愛護,是否節約。

而孩子們就是那些未能培育好的資源,假以時日,他們就可以成為這個國家的中堅力量。

所以,我個人覺得“人”才是無價之寶。而疫苗就是這些寶貝的護身符。

把疫苗、少兒培養提高到與軍事、科技等同意高的地位是完全有必要的。因為這些都是祖國的花朵,民族的未來。只要提高到這種高度,那麼“假疫苗”之類駭人聽聞的事件還有可能發生嗎?如果再有發生,還有救嗎?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老龔說勢


(1)從道德品質上,我們要從小就要教育孩子明白什麼是疫苗和藥品?疫苗和藥品有什麼作用?假疫苗假藥品對人們身體有什麼危害?以及人民群眾和法律對生產假疫苗假藥品的人和企業是什麼態度和嚴厲的處理辦法?從思想靈魂上鐫刻假疫苗假藥品是一塊不可觸碰的禁地。

(2)從法律制度上,我們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不要在法律上讓人鑽空子。例如,沒有資質的個人付費掛靠在有資質經營疫苗藥品企業名下從事疫苗藥品非法經營。

(3)從檢舉制度上,我們要建立健全檢舉制度,確保檢舉人的人身安全和鉅額獎金落實制度。這樣能在疫苗藥品生產企業,疫苗藥品經營企業,疫苗藥品流通渠道里面埋伏下監督的種子,只等他生根發芽,讓無良之人夜不能寐提心吊膽,不敢輕舉妄動,是毒龍得藏著,是惡虎得臥著。


(3)從監管制度上 ,讓藥監局對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及流通企業,接種機構和醫院的准入制度、退出制度、質量出問題時的責任及處罰制度建立健全起來,以確保疫苗藥品在生產!經營、流通,接種的過程中質量安全可靠無瑕疵。

(4)從企業生產管理上,建立標準化生產流程 ,每年都要有資金投入用來疫苗生產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研發。建立健全人性化管理制度,確保生產工人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5) 從疫苗、藥品銷售渠道上,省市疾控中心要在疫苗、藥品採購上放權,讓疫苗、藥品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直接面對基層的接種醫院和機構;建立健全統一的冷鏈儲存運輸制度與系統,每一支疫苗移動軌跡的資料上都要有冷鏈儲存運輸負責人運輸人的簽字蓋章及查詢電話,以後這些運輸人負責人的電話只要他所負責的疫苗沒有用完就不得變更,這些人就是疫苗的保鏢,疫苗運輸到哪裡保鏢就在哪裡。

(6)從疫苗資料宣傳上,主要讓人們懂得怎麼去辨認查詢疫苗的安全與否。例如,每一支疫苗資料都有冷鏈運輸人及負責人的電話號碼,再加上官方公佈的冷鏈儲存運輸人及負責人的基本個人信息和電話,讓人們隨時查詢疫苗在這個環節上的安全情況。一般來說,疫苗如果在生產企業是合格的,儲存運輸又沒有問題的話,基層又有安全的儲存設備和環境,疫苗質量安全就是無瑕疵的。

(7)從賠償制度上,國家要建立健全合理的賠償制度,雖然疫苗質量沒問題,但是,總有極個別接種人有過敏反應和不可測情況發生,只要接種人接種之前身體是健康的,接種後卻出現了過敏反應和不可測情況發生。這種情況下,疫苗生產企業沒有責任或者說盡到了責任,接種機構和醫院沒有責任,那麼到底誰有責任?難道讓接種人自己承擔責任,實事上,接種人有責任嗎?如果這個接種人是一個孤兒,那麼是不是就沒人管他了呢?是不是就是天意呢?所以,國家要建立健全這種情況下的賠償機制。


(8)從執法部門上,雖然各種各樣的防範意識和制度,還是有違法犯罪的行為發生,這就需要執法部門對這些行為嚴格執法,違法必究。純淨執法隊伍,不要讓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混進執法隊伍,抹黑執法隊伍,要讓執法隊伍成為人民群眾的衛士,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受不法分子的侵蝕。

總而言之,以上的建議也是不完善的,還需大家補充完善。我也希望疫苗事件不再發生,讓大家都有一個健康的身體!


文歌174402537


長春長生是通過了GMP認證的企業,從硬件上來講,是符合生產藥品的條件,並且相關的企業制度也是健全的。有完備的生產設備,規範的生產程序,最後出來的是不合格的產品,問題出在哪兒呢?當然是人的問題,肯定有人沒有嚴格執行這些個規章制度,他們不知道這樣做的後果嗎?肯定知道,就是能掙到錢。怎樣才能杜絕類似事件呢?必須要從人身上入手,只要發現有一次問題,不僅要將他之前掙到的錢沒收,還要罰得他終身不得翻身。既然你這麼在意錢,那我們就從錢上做文章,假一罰百,或是罰萬,藥品出了問題,那都是大問題,罰輕了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


崔大乘



林海雪原185164327


大家都知道毒蛇咬人都會產生死亡情況!疫苗在接種過程中也會出現死亡和不良反應情況。不接種疫苗不會影響到孩子死亡和不良反應。國家對這個大家庭來說所有兒女都是寶,是未來!是否可以把毒蛇變成沒有毒,就算咬到人只要適當處理傷口即可呢?在中國境內所有的狗都接種,必須注射狂犬病疫苗……我們的嬰幼兒不再接種狂犬病疫苗。在我的眼裡這款疫苗是針對狗研發的,不是針對人類的。不要被藥商利用獲利的工具好嗎?億萬兒童吶喊聲聽到了嗎!?狂犬疫苗是給狗定製的,應該給狗用。


墨者心藍MrYe


疫苗生產企業改為國有,私人佔股單人不能超過百分之五,國有佔股要超過百分之四十,一年內完成,未完成的不再給疫苗生產許可,全國範圍內只一,二傢俬企可以生產疫苗。無論一,二級疫苗全部改為國家統購統銷。疫苗運輸企業,存貯企業,國家單獨進行資質認證,每省不超過兩家,疫苗運輸過程,存貯過程,每箱上下車,出入庫都要掃碼,中途溫度,溼度,位置需要連續的,自動的記錄,如果中途記錄不連續,疫苗都必須報廢。疫苗的使用單對每一支疫苗的使用都要有記錄,並且全國聯網,可以查到每支疫苗,生產情況,運輸情況,倉貯情況,使用情況,包括時間,地點,使用人情況,可以隨時進行跟蹤防問。對問題疫可以進行長期跟蹤。對問題疫苗的使用一定要有賠償制度,賠償不是補打一針的問題,而是經濟賠償,精神賠償和長期跟蹤監控的問題。


大於治水


一是,國家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加大對製假疲苗行為的刑罰為度,嚴格疫苗生產企業進入門坎。同時推進疫苗生產市場化,打破疫苗生產壟斷,以促進疫苗生產現代化。

二是,強化對疫苗生產監管,切實做到出廠疫苗批批有檢驗。標準化監管責任,每批疫苗一旦出問題,能直接追究到具體生產者、企業具體負責人和監管部門具體監管人。

三是,毫不留情的追究違法責任。除依法從重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要對企業予以鉅額罰款,罰到它破產,並永久不準企業涉足疫苗和藥品生產。


帶花的仙人球


疫苗是事關人們生命的重大問題,豈能兒戲,經濟指標其它行業可以搞,但疫苗不能那樣做。他應當有國家統籌,衛生部直轄。並且應當是非盈利的企業,那樣才可以稱得上對人民負責。像現在有商人經營,還上市種種現象是不健康的,如果不整改,未來還很難杜絕這種事情的發生。一個國家考察業績,不是首先從關係到人們生命健康的問題考察嗎。


了凡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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