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關於違法建築物拆除的通告

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關於違法建築物拆除的通告

根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劃定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的決定》中劃定的保護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天津市水汙染防治條例》《天津市引灤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在引灤暗渠、引灤宜興埠泵站周邊及4條引灤輸水管道上方紅線保護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與供水設施、水電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引灤水源的保護,切實保障天津市人民供水安全,按照天津市有關部門工作部署,北辰區政府責令相關部門對引灤工程沿線紅線區內佔壓建築物進行拆除,望拆除區域內的違法建築物相關權利人積極配合主動自拆,於7月15日前自行拆除完畢。逾期不拆,有關部門將採取強制拆除措施,並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特此通告。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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