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总体规划2010—2030局部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

关于《岷县总体规划(2010—2030)局部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

为了改善我县人居环境、节约土地和集约发展,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岷县总体规划(2010—2030)局部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拟对原规划局部用地性质进行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为:

岷县总体规划2010—2030局部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

一是拟将位于岷县县城西区的规划西主二路、西主三路与南滨河路立交调整为平交,拟将规划西主二路道路红线线位东移80米,对规划水系和两侧公共绿地宽度进行压缩,压缩后在水系两侧各保留15米的绿地,拟将原规划水系宽度由20米调整为10米。拟将规划南滨河路线位向南偏移15米,并在调整后的南滨河路北侧增加宽度为15米的公共绿地。同时结合青年林林地范围拟将洮河北岸的部分商业金融业用地及县城西区西南角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公共绿地。

二是拟将位于岷县规划西城壕路东侧地块内的水渠改道,于西城壕路下穿并设置涵管排入洮河,拟将公共交通用地和市场用地及两处供热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三是拟将位于县城南区规划南次一路道路红线宽度从24米调整为12米,将规划迎宾大道红线宽度从56米调整为36米,调整后的迎宾大道两侧各类用地规模相应增加。由于拟将35KV及以下高压线线路采用电缆入地方式迁改,故拟将高压走廊的安全防护绿地从120米调整25米,缩减的防护绿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同时在拟迁改的110KV线路共预留8米的防护绿地。在保留岷县二中现状的基础上,拟将原规划岷县二中部分建设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拟将迎宾路西侧部分防护绿地调整为加油加气站用地。由于兰海高速公路在具体实施中对原规划线位进行了调整,因此,拟将公路用地在保持用地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用地边界进行调整。在高速公路出口处,拟将部分防护绿地调整为加油加气站用地。

四是拟将位于岷县火车站南侧的部分防护绿地调整为普通仓储用地,并在火车站西北侧居住用地内增加公共绿地。

《岷县总体规划(2010—2030)局部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于2019年10月9日通过了专家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30日内(2019年10月14日—11月12日)向岷县自然自然局反映。

联系电话:0932—7726577(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岷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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