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證券簡稱:天首發展,證券代碼:000611)於2018年8月28日收盤接到深交易所通知,深交所根據本公司股票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異常(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連續2個交易日內,即2018年8月27日、28日收盤價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1.97%),被認定為《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股票異常波動的情形。
二、說明關注、核實情況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問詢函的方式,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就《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核實,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所有公開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本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經營情況已於2018年7月13日進行了業績預虧的信息披露(詳見公司指定媒體上刊登的《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業績預告公告》(臨[2018-33]),因公司2017年度虧損,若公司2018年度繼續虧損,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將連續兩年虧損,公司股票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可能;公司近期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於2018年5月30日與內蒙古新工創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簽署了《關於內蒙古新源光熱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意向收購協議》並申請了股票停牌,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擬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之擬收購內蒙古新工創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內蒙古新源光熱股份有限公司75%股權暨申請股票復牌的議案》,(詳見公司指定媒體上刊登的《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臨[2018-44])、《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終止重大資產重組擬收購事項暨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臨[2018-46])
4、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同時審議通過了《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和公司出售持有的參股公司四海氨綸股權的議案(詳見公司指定媒體上刊登的《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臨[2018-44])、《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提示性公告》(臨[2018-43])等相關信息。
5、本公司除擬出售本公司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綸纖維有限公司22.26%股權事項和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重大事項外,無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於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6、經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董、監、高等人及其親屬在股票異常波動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前述事項(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項)外,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本公司認為必要的風險提示
1、經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對照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因公司2017年度虧損,若公司2018年度繼續虧損,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將連續兩年虧損,公司股票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可能。
3、本公司出售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綸纖維有限公司22.26%股權的重大資產出售事項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4、本公司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披露的《公司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和《公司關於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尚需經股東大會審議,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本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五、備查文件
董事會《問詢函》及實際控制人《回覆函》
特此公告。
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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