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根據最高法院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法院應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非誠信訴訟行為的打擊力度,充分發揮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節當事人訴訟行為的槓桿作用,促使當事人選擇適當方式解決糾紛。

最高院: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當事人存在濫用訴訟權利、拖延承擔訴訟義務等明顯不當行為,造成訴訟對方或第三人直接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無過錯方依法提出的賠償合理的律師費用等正當要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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