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無表決權股東提3項大會議案 深交所:是否濫用股東權利?

挖貝網12月19日消息,上市公司合力泰(002217)股東文開福現已無表決權,但提議在即將召開的股東大會上增加3項議案,遭到深交所關注,被問是否濫用股東權利?

12月16日收到公司股東文開福提出的書面提議,提議於12月27日召開的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增加三項議案,包括《關於發行公司債券“一帶一路債”的議案》、《關於開展應收賬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議案》和《關於增加子公司為子公司貸款、融資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

據介紹,文開福持有公司股份4.29萬股,佔總股本的13.76%,但在2018年的股權轉讓中,文開福已將其所持有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委託給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行使。

挖貝網注意到,文開福原曾是合力泰實際控制人。2018年9月至10月,文開福等時任股東與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署了相關的股份轉讓協議,其中,文開福轉讓股份1.54萬股,佔總股本的4.93%,同時將其所持全部剩餘股份對應的表決權獨家、無償且不可撤銷地委託電子信息集團行使,委託期間為協議成立並生效之日起五年。股份轉讓完成後,電子信息集團成為公司控股股東。

12月18日,深交所下發問詢函,要求公司回覆:在無對應表決權的情況下,文開福提出臨時議案是否存在濫用股東權利的情形,此次增加股東大會臨時提案是否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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