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血統歸化球員為什麼要被歧視?

這裡的歧視包含兩個意思:1 球迷歧視。不少人總是覺得泱泱大國,歸化了沒有中華血統的番鬼,覺得不合適,沒有面子。這也只是一種情緒上的不認同,與法律層面沒有半毛錢關係。


第二層意思是行業歧視,如果足協敢限制歸化球員出場,那麼就是妥妥的違法行為。大家都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為何歸化入籍的公民就要限制出場??行業規定大於憲法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辦理好入籍手續,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就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保障的一切權利,不分民族,不分膚色,均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這是憲法的規定,是法理層面的。以血統來說事純粹是法盲。

所以,足協本身自己要先懂法,知法。不要做一些拍腦袋的事情,有些事情,你不管比瞎摻和效果更好。

截止目前,無血統歸化球員聯賽出場的,只有魯能的德爾加多,這個是俱樂部自己的事情,誰眼饞也沒有用。要麼推動國家立法限制,要麼就自己去歸化。其他的都是扯淡。

足協所有的拍腦袋只是為了國家隊,而足球不是隻為了國家隊。聯賽大於國家隊,聯賽也不是為了國家隊服務。


無血統歸化球員為什麼要被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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