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司機無故被毆後開車尾隨,撞3人致2人死亡1人受傷,你怎麼看?

阿甘影視劇


本案的關鍵在於,當時男子被毆打後,他並不是當場反抗,是在過後尾隨然後在將3人撞到。

因此如果的確這不是交通事故,而是他故意撞了別人,那麼雖然無故被打確實不爽,但這樣的性質應該叫做報復,而不是正當防衛。

並且沒有懸念的,他會被刑事處罰,這屬於故意殺人了,但是希望考慮到前期被毆打,能夠考慮輕判

看到這,也許會有人說,他被人打了,就不應該反抗?

應該,但是正當防衛是建立在當時,比如我們熟悉的白衣男子崑山案,當時的情景對方拿著刀,一群人,非常緊迫,整個撿刀反擊,其實是一氣呵成的。是沒有這麼長時間間隔的。

如果崑山案,白衣男子是在等寶馬車男走後,尾隨別人,然後看別人下車了,忙著拿刀砍過去,這就肯定不是正當防衛了。

說回本案,正常處理模式是,要麼你當時為了保護自己拼命反抗,否則過後你就只能報警,交給警方處理。

等警方查明案情,是尋釁滋事或者故意傷害,自然會給予對方應該的懲處。

我們不是執法者,是無權毆打後就可以理所當然的在之後開車撞死人的。

最後本案也提醒一些地痞流氓,做人真的別太狂,欺負人久了總有天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廖彩琳律師


對於這種尋釁滋事的人,我感覺吧,居然會愛挑事情,愛欺負人,這跟黑社會有什麼區別!!!這個被毆打的司機!!做法雖說不對!我感覺倒是為民除害,你可以先去調下這幾個人的資料!!看看他們平時多幹了些什麼!正常人沒有作奸犯科的人!腦子沒問題的人會去隨便打人,會去隨便欺負人嗎!根本不會!就只有那種社會的人雜!才會整天想著欺負弱小,沒想到,今天遇到個硬茬了,該死,為民除害了!!雖說他們幾個是已經停止了侵犯!三個人打一個人,我想這個被打的應該也傷得不輕!說不定被打得腦子壞了!是不是應該去鑑定下有沒有間接性精神病啊。被打成神經病就無罪了!!


永春五八同鎮老林


瞎扯淡,什麼報復,明明就是司機被毆以後由於心裡太害怕,怕那幾個人回去叫人來繼續群毆他,嚇得司機加完油趕緊駕車逃走。在逃走的路上又被那三個人發現了,那幾個人就把摩托車停在路中間想攔住小車,小車司機本來想停車的,由於心裡一緊張錯把油門當剎車撞了過去,這才導致後面的交通事故。小車司機下車查看受傷者情況,誰知這個時候那個受傷男在腰間掏出一把匕首準備刺小車司機,小車司機想想還是先去報警,就駕車準備去警局報案,誰知在路上就被抓到了。事情經過就是這樣的。


衡陽宜信普惠


報應來得有點快,

是非因果處處在!

欺人太甚終害己,

惹禍上身不得也!

=^_^=所謂的因果循環報應,相信這三名男子應該就是得到了應該有的報應吧!針對這種事情來了解當今社會的人,相信只要是正常的人遇到了這種情況都會像這樣做!只要是稍微有一丁點兒血性的人遇到了這種事情都會採取報復措施!所以我覺得像這種事情應該就是在情理之中,開車的人採取這種方式去報復也應該是屬於正常現象!


Wang王顧左右而言他


個人感覺撞得對,具體事情來說,莫名其妙被人打了,而且是三個人來動手打人,無緣無故的打人,這是什麼性質呢?有人說開車上去太嚴重,那麼一個人衝上去打回來?我想傻子也知道,結果是被打的更慘,那麼報警可以不,先不說警察多久到,到了人家是不是都跑了,找得到嗎?結果就是白白的被打,沒有什麼結果,而三個打人的呢,這次無故打別人沒事,下次可以繼續,可以殺人,一步步來,沒有什麼不可能的,又回到大家討論的,我打了你,我轉身走了,你不能再打回來,因為我已經停止侵犯你了,我拿刀砍了你,我轉身走了,你沒死,你也不能再追上來砍我,因為我已經停止傷害你了,我開槍打你了,我轉身走了,你還是不能再打我,我同樣停止傷害你了,那麼這是什麼邏輯?誰來告訴我。我想法律是保護正義的,如果這次法律判撞人的無罪,那麼那些危害社會的人就會考慮去傷害別人的成本,同時鼓勵群眾做個有血性的男人,既然被欺負了,弱者就要儘自己的能力反抗,反抗無罪。這本來也應該是一個正常社會的表現吧。那麼判撞人司機有罪呢,結果就是鼓勵可以無故打人,隨意危害社會,杜絕反抗,鼓勵群眾成為一幫懦夫,這個判決結果,對社會的危害顯而易見。


楊197212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三名狂徒尋釁滋事,無故歐打一人,三打一,而且還是無故被打,放任何人都不能忍下這口惡氣。三名狂徒不打小車司機,他能開車故意壓死它兩,這就叫欺人太甚,這和寶馬男一樣死期到了。很明顯的前因後果關係。希望判刑時能充分考慮到這點,他這屬於典型的有前因的故意殺人。


長寧李


如果真係無故被打,報復係必須的,對惡人不能心慈手軟,以牙還牙。

做人,首先要有善心,同時要有愛心,平等、博愛,與人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人生匆匆,心裡有愛,生活才會有意義,人生苦短,做人不易,何必為難別人,四海之內,皆兄弟啊,要寬宏大量,善解人意,樂於助人,不須斤斤計較,須愉快地願諒別人的無故錯失,退一步海闊天空,認一時之氣,免百曰之憂,讓生活充滿陽光!


勞強3


我認為三人咎由自取,為惡在先,因果報應。



川島慧子


這個社會就這樣了,你打我我必定打你,而且是必須的,先動手者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不管輕重,這個事實同時告誡那些平時就愛欺負人的收斂點,現實社會中很多案子都是在告誡大家你不讓我活,我就會讓你死的事例,對於這個案子自有定論,被害者還是要受到給死者的道歉處理,也就是說你不打我我就不會撞死你。


夢想9415230158007


這個案件讓我想起一個故事段子,說兩個人打架,打人的那個要罰款1000塊,捱打的那個要罰款5000塊。有人問,為什麼被捱打反而比打人的罰的多?回答很精妙,說如果不想被罰5000就儘量想辦法罰1000,什麼辦法呢?就是把自己變成打人的。這個段子,其實是一個玩笑,但是總結起來,卻不利於社會發展。只有公平公正,才能社會安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