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訛人者索賠1元,老人兒子:他想當白蓮花就當吧,對此你怎麼看?

蔣軍


昨天剛看了那個視頻,扶人者說的一點兒沒錯:在法律實踐中,訛人者需要付出的成本太低了,已經低到他們可以肆無忌憚,想訛就訛。

滕先生之所以向其索賠一塊錢,其本意是想通過這個舉動,給訛人者一個小小的教訓和警醒。這是一種善意的、象徵性、也帶有挽救性質的懲戒手段。

對方的反應起初很冠冕堂皇:我們已經向滕先生道歉,只要滕先生列出清單,我們該怎麼賠就怎麼賠。

看到這兒時我都想給丫點讚了。可惜,最後一句話還是暴露出了其醜陋的真實嘴臉:他想當白蓮花就讓他當好了。

這充分說明訛人一方前面說的話都只是鬼話,他們根本就不理解和接受滕先生的一片苦心。在他們看來:沒訛著你就算你小子走運了,還敢索賠!

所以我覺得,既然這樣,滕先生就甭客氣了,直接給丫列一清單出來,讓他們該怎麼賠就怎麼賠吧。

人有善心是好事兒,但不能對誰都這樣,否則就成了濫好人。一件很漂亮的西裝,要送也得送給適合穿它的人,不能隨隨便便就套在豬身上。

對壞人的仁慈,也是一種不負責任。


老方GG


訛人的若無其事,被訛的小心翼翼!這個社會怎麼了?

這件事已經在網上發酵了多日,做好事的滕先生當初扶起騎車摔倒的曹先生,沒想到自己卻因此惹上了一系列的麻煩:先是被摔倒者認定是撞人者,需要向他進行相關賠償和道歉——滕先生百口莫辯,費盡周折找了警察,找了事發地的監控視頻,才證明了自己的清白——最後摔倒者曹先生的妻子不但不知道感激,還出言不遜,演繹“農夫與蛇”的現實版——滕先生對於此事受的精神傷害太大,決定起訴曹先生的訛詐一事,算是對於社會上像他這類人的一種震懾和懲罰!

“你要是想起訴,那你就去起訴好了。”
“我已經向你道歉了。”
“就讓他當白蓮花好了。”
這三句話都出自一家人——訛人者。

前天,滕先生表示已經準備好了大部分的起訴材料,準備遞交法院,他只要求對方公開道歉,並索賠一元精神損失費。摔倒者的兒子之前就此事和滕先生溝通過,但是滕先生執意要將此事訴諸法律,對此摔倒者的兒子表示:都是誤會一場,已向對方道歉並願意賠償,“他想當白蓮花就讓他當好了”。

至此,我們看到的仍是這家人的這種處事的態度,沒有什麼誠懇的道歉,只有狡辯和對事情的輕描淡寫。

到目前來說,已經不是關於錢和麵子的事情了,這是給滕先生和社會上像滕先生那樣做好事、公正的人一個交代,不能讓他們心寒!

對此,網友不淡定了,紛紛站出來吐槽:

長此以往,寒的不只是人心!希望大家認識到誠信的價值

在這個法治社會,一個樂於助人的良善公民,最後被逼用法律的武器來證明自己的清白,維護自身權益,其實也是無可奈何之舉。

最後想說的是,我們希望這個世界多一份善意,就像沈騰在春節晚會的小品《扶不扶》中說的那樣:人摔倒了還能扶起來,可人心倒了,那就不好扶起來了啊。

那麼最後想問問你:如果路上遇到摔倒的老人,你扶還是不扶呢?


如意島會理財


這位兒子的反應只能說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剛開始的時候,這位兒子還懂得裝一下,信誓旦旦的說自己這邊已經向對方道歉,會按照對方的要求進行賠償。”至此,筆者甚至還抱有一絲幻想:這件事不過是這個老人自己一個人做出來的糊塗事,他的家人應該也是很無奈的。結果沒想到這個兒子接下來的話馬上就狠狠的打了我的臉——因為受害人不接受他想要用錢私了的提議就辱罵對方是白蓮花。

整件事情顯然是老人設計的自導自演的一場詐騙陰謀,不知道這位先生是如何腆著臉說出都是誤會這樣的話的。又或者自己的家人作出這樣的行為他本就是知情的。

自己心懷歹念,想要敲詐勒索不成還要來怪罪對方,罵別人是“白蓮花”,到底是什麼給了這個人說出這樣的話的底氣和信心?大概是他自己寡廉鮮恥的本性吧。

自己不願公開道歉,卻推脫成受害人不配合協商,嘴臉醜惡

受害人是想要錢嗎?當然不是,如果是為了錢怎麼會只訴訟要一塊錢的賠償。受害人想要的不過是老人及其家屬誠摯的道歉而已,是對自己一顆真誠助人心靈的慰藉。真的是受害人不願意協商解決,還是說這位先生拒絕了受害人提出的最為重要的公開道歉的心理訴求而導致的協商無法進行?目前的情況來看,後者的可能性大多了。

最後,衷心的希望本案中的受害人勝訴,讓本案判決成為這個領域內一個好的示範,改變彭宇案判決作出後給社會帶來的不良影響。


劉輝律師


男子扶摔倒者,卻被指撞人。後經過查證,真相出現。才得以解困。 於是男子向訛人者索賠1元。

老人兒子:他想當白蓮花就當吧。

看到這個事後,發現:

首先,社會上第一時間又再一次掀起了“是否要扶摔倒的人”的討論。

“能不能扶?”

“可不可以扶?”

“敢不敢扶?”

……

這樣的問題不斷地出現於人們的大腦中。

不是人們都麻木,

不是人們沒有了同願心,

而是一個這樣的例子足可以將人們的善心都“打怕打散了。”

若是這次警察沒有找到那“證清白”的視頻,騰先生會不會被“麻煩”纏繞呢?



其次:

對於好人騰先生的做法,大家都很贊同的。

騰先生在知道自己的清白得以證實後,再加上摔倒者家人的態度太“惡劣”的情況下,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騰先生的索賠在很多人的眼裡覺得會有點兒小,畢竟誤工費,拖車費,精神損失費等。

騰先生也表示因為現在的訛詐成本太低廉了,他經受了幾天的內心煎熬,最終得到清白的證明。可也有人為自證清白不得,竟會去自殺。 所以騰先生這種做法值得讚揚,要讓全社會都知道正義是不可以隨便地被“訛”的。

也讓更人好人能安心放心搭把手幫一幫有需要的人。

第三,

對於老人兒子:他想當白蓮花就當吧。不用說評說,大家都應該會覺得這一家子都不是什麼“善人”了。

對於別人的幫助不感恩。

對於自己的錯誤行為不反思。

對於知道事情的真實情況,不去致謝,反而放任自己去胡作非為,胡言亂語。

這樣的人在社會上也不少,我們要時刻警惕。

最後,

人們希望通過以司法判例來增加不誠信行為的成本,從而來減少今後發生類似的訛人事件,更多的恐怕只是一種美好的願景。

刑法上的條文,對故意訛人者都依據不同的情形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但這所有的一切都要建立在查清事件事實的基礎上。

所以,我們永遠不要高估了人性,各位在勇於助人的同時也請保護好自己!


沐姬lnlng


“不是一路人,不進一家門”!這一家三口都是無賴!小夥一開始也不想起訴的,是他們一家的態度太過氣人!小夥的起訴是見義勇為,是伸張正義!我堅決支持!


摔倒者兒子:這都是誤會一場!

訛人兒子稱,事發現場只有自己父親、滕先生和一位路人,而那位路人表示,是滕先生在騎行過程中帶倒了他父親。“當時我父親躺在醫院裡面,又不能講話,我母親肯定信路人說的,因為我父親在正常行駛過程中不可能好好的就摔那麼嚴重,右肺已經破了。在交警判定結果出來之前,我們是不是有理由懷疑他是肇事者?在他看來,這一切都是一場誤會,沒想到對方反應如此強烈!

好一個誤會一場,如果當時沒有監控,那誤會就大了去了!而且據資料顯示,訛人者才47歲,之前還以為摔倒的是個老大爺!而且當時訛人者是在後方自己摔倒的,而且當時摔倒時意識還很清醒,一口咬定就是滕先生撞的自己,直到去了醫院還是這樣認為!~既然是意識清醒能說話,人又沒摔傻!那擺明就是汙衊了,而且現在還原真相了聽到起訴了才想到要道歉,早幹嘛去了?當然那個說是滕先生撞的路人也有責任,建議查看監控把他找出來,同樣起訴他汙衊罪。

滕先生:起訴是因為訛人成本太低,不想讓扶人者跟他承受一樣的恐懼!

滕先生說,他起訴賠償不是目的,不然就不會只要求賠一元了。滕先生表示,在監控視頻出來之前那幾天,他承受了很大的壓力,他不僅要承擔鉅額的經濟賠償,而且名譽也會受損!所以在還原真相後,他覺得訛人成本實在是太低了,此事他起訴,主要是想引起大家重視,因為他不想再看到有和他一樣遭遇的人!


我覺得滕先生的起訴是對的,是一種見義勇為,懲惡揚善的善舉。此次若是能起訴成功將會對那些訛人者有很大的震懾作用,能壓制訛人之風,弘揚社會正面的風氣!所以我堅決支持起訴!而且一定要起訴成功!


邕城小龍


小夥好心攙扶老人,結果被老人兒子諷刺“白蓮花”



只能說老人的兒子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有其父必有其子,賴皮+人渣!被誣陷者滕先生和這父子,我認為就是“農夫和蛇”,“東郭先生和狼”!

近日,在浙江金華出現一位滕先生,他騎著電動車行駛時,看到一位騎電動車的老人摔倒了,滕先生一個善意之舉把老人扶起來。然而這一扶寒了人心!



老人報警反稱是被滕先生撞倒的!後來解決案件時滕先生遇到老人妻子,在得知路口監控因為修路無法提供監控後,老人妻子更是氣焰囂張,指責滕先生:沒良心的,兩天了,一句關心都沒有,也不到醫院看看老人。

萬幸!警方終於在附近一家鋼材店裡找到當時的錄像,證實了滕先生是清白的。滕先生整整煎熬了三天!

就訛人老人及其家屬態度,滕先生決定要起訴老人及家屬,還社會公道!要求老人家屬公開道歉,並賠償1元。“扶人成本太高,訛人成本太低了!”這助長一些“訛人”企圖者的氣焰,導致類似現象氾濫。由此可見滕先生起訴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賠償,而是對方認錯道歉的態度,還自己公道,還社會公道!他說“我希望讓大家認識到誠信的價值!”



在得知滕先生要起訴後,老人妻子一副無所謂的態度:那你起訴好了。老人兒子也表示:他(滕先生)想當白蓮花就當。 滕先生還告訴記者,摔倒者的兒子曾給他打過一次電話,“他問我想怎麼樣,說我要多少錢,讓我列個清單出來,我當時就想這樣要錢,那跟敲詐有什麼區別?我拿了錢就不起訴,豈不是變成我在敲詐了,我還是決定起訴。”

那個老人至今未有道歉的隻言片語,只是兒子出面,還說滕先生“他想當白蓮花,讓他當好了”,與其說是道歉,還不如說他這是對他父親及其家人的所做所行的“不屑一顧”!


有一位看熱鬧的路人甲,他厚顏無恥地說,看到整個事件的發生過程,是滕先生撞倒的老人!這位路人在警察來後就溜了,空口白牙,反說事實,大家說,是不是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是不是應該追究他做偽證的責任呢?

所以類似那個老人的人群,別人在你危難時幫你一把,你卻將黑手伸向無辜,禍及恩人!讓恩人遭受不白之冤,社會道德觀敗壞,造就了陌生人之間的關係緊張,不安,和恐懼!“訛人”這種惡行就像病菌一樣蔓延傳染,滕先生用法律武器與人性道德,這種“滅菌劑” 還自己公道!以正此類人的“三觀”!希望更多的“滕先生們”和大家共同努力還社會一個和諧與溫馨的淨土!


靜靜觀天下


沈騰和馬麗曾演過一個小品《扶不扶》,說的就是這樣一個故事。中國人幾千年以來一直倡導與人為善的理念,老人摔倒了,伸手扶一下,原本是想都不用想的本能行為。可曾幾何時,見到老人摔到,“扶不扶”成了一個讓人萬分糾結的事情。

沈騰面對摔倒的老太太時,心中也是萬分糾結的。不扶,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扶吧,又怕被訛上,為了避免被訛的結果出現,他苦口婆心的為老太太講了幾個中國人都耳熟能詳的故事,東郭先生和狼,農夫與蛇。但最終他還是被訛上了。

今天這個故事,是小品的現實版,它又一次告訴了我們,做好事之前糾結與思考是必要的。小品最後弄清是一個誤會,大媽在得到了目擊的警察的證明之後,明白自己是因為跳舞跳暈了,自己摔倒的。並對幫助她的少夥子道了歉,並表且感激。給了善良的人們一絲安慰。而現實的表現,往往比小品更加殘酷。讓人目不忍視,耳不忍聞。

小品中沈騰的幸運來自一位剛剛處理過他交通事故的警察,他能夠證明肇事的自行車不是撞人撞壞的。現實中幫人的小夥子能夠證明清白,也是偶然,如果不是盡職盡責的警察在附近的店鋪中找到事發時完整的視頻,小夥子的冤枉大概很難洗清。他面臨的將是複雜的法律程序和很大一筆賠償金了。

兩個故事的結果一樣,都是真象大明瞭。但產生的影響很不相同。小品中的老太太在得知真相之後,立馬向當事人道歉並真誠的表示感激,讓人感覺到,人們在生活中雖然會遇到誤會,但人性是善良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溫暖的。現實中的這個故事,卻扇了這些抱著善良幻想的人們一記響亮的耳光。它讓人感到人性的醜惡,道德的失範,做人的無恥。

小品的結局雖然比現實讓人感到一點溫暖,但有一個細節,卻是讓人細思極恐。小品中的老太太在醒來之後,她下意識的第一個反映,就是找到撞倒自己的人。當她第一眼看到救她的人時,這個人便成了理所當然的肇事者。我不知道這種思維和行為方式是什麼時間養成的。但正是這樣的思維方式,才是人們面對老人摔倒之後產生“扶不扶”的糾結。

在社會中,崇德是為揚善,立法是為懲惡。一個正常的社會中,德治和法治應該是相輔相成的。崇德之人,必然認為人性是善的。行法之人,必然認為人性是惡的。中國人千年以來都把扶老人當成自然而然的事情,就是因為背後崇德的精神,人與人相互之間,都帶著善意。一旦人與人之間充滿惡意的時候,扶與被扶,自然就變成了訛詐與被訛詐的關係。

小品中老太太的第一反映,讓我們在無意中看到了人心的險惡。她有醫保,看病自然不成問題。但她的第一反映是,先找到對此事負責的人。在她的潛意識裡,根本沒有,人到年紀大了,摔個跤,出個意外,都是正常現象。不一定非要去找一個背鍋俠。這樣的思維方式不改變,“扶不扶”將成為一個永遠糾結下去的問題。

小品中確實是出於誤會,現實中在這個問題上,可能永遠沒有結論,訛人到底是出於誤會,還是一開始就是存心的訛詐。監控視頻可以拍到現象,卻很難拍出人心。人們對於這事是誤會還是論詐的評價,就是基於人性的反推。當老人表現出寬容與善良的時候,人們會相信這是誤會。當他們表現出無恥的人性之惡時,人們一定會相信,他們從一開始就想訛詐。

小夥子打官司是對的,我堅決支持。但我不支持只要一塊錢的賠償。應該多要一點,可能你自己並不需要這點錢,但是,訛人者最終的目的不就是為了利益嗎?一定要讓他們偷雞不成不只失把米,而是丟只雞。只有這樣,才能對做惡者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而公益官司,要的是一個名聲,也就是臉面。可是,對於無恥的訛詐者來說,他們是不要臉的。

對於老人兒子的言論,這是無恥者對道德者的嘲笑,失信者對仗義者的譏諷,下賤者對高尚者的耶諭。社會上正是因為有了這些做了噁心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人,才使得正義後退,邪惡囂張。這個官司,不僅僅關係到小夥子個人名譽,更是向社會呼籲,還給我們行善的權利,讓我們做點好事,不再這樣糾結。


七月流火140400643


近日,浙江金華32歲小夥滕先生因扶騎電動車摔倒的老人,被路人指認撞人,並因老人報警被指為肇事者,老人家屬還要求其墊付醫藥費,並指責其“沒良心”。最終,當地交警通過監控視頻,確認老人摔倒與騰先生無關。

9月12日下午,金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透露,滕先生的扶人行為值得稱讚,將聯繫相關部門,將此事納入徵信系統,給予加分獎勵。然而,真相大白後,騰先生決定起訴訛人者及路人,向訛人者索賠1元。

據瞭解,訛人者之後的態度惡劣,表面上承認這次是一場誤會,但是在道歉方面並不那麼誠懇,並且所謂的道歉和賠償,都是有訛人者的家屬代為提出,並最後留下一句,“他想當白蓮花就當白蓮花好了。”這樣的態度與其說是道歉,更像是想息事寧人。

被指認為肇事者的騰先生,損失了打車費、誤工費和拖車費,總共大概2000元,至於個人名譽和精神損害,則是無形的損失。根據《民法總則》,“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起訴訛人者及索賠1元是小事,但是從這件小事可以反映出一個問題,滕先生是一個體麵人,他要求起訴的決心和態度,不是以對方給出賠償為轉移,而是以對方認錯和道歉的態度為取捨。這樣的權利意識、法律觀念以及人情練達值得肯定。

正如滕先生所說,如果事情就這麼過去了,那麼“訛人的成本就太低了,扶人的成本就太高了”。以往也出現了許多老人訛年輕人的事情,正是這樣的事情在處理過程中都是不了了之,所以才會接連不斷的出現,如果被訛者都像滕先生這樣通過起訴等法律途徑來終結類似的事情,那麼,訛人事件是不是會得到有效的解決呢?


QG千古


在我辦理的案件當中,確實有的當事人有時就會要求對方賠償自己1元的損失。其實對方之所以這樣主張,並不是為了沽名釣譽,彰顯自己有多麼高尚的品質,有時候其實人們打官司並不是發自內心的,只不過是一些無奈之舉。

而且當事人更看重的其實是對方真誠的歉意,而不是說真的讓對方賠償自己多少錢。原告也不是為了指著這筆錢發財。有時候金錢的賠償並不重要,換句話說,金錢並不能彌補一切。

但是顯然在這個事件當中,這個小夥子以德報怨的善舉並沒有獲得應有的回報,反而會讓對方更加的囂張。看到老人的兒子這樣回應,真是應了那句話,上樑不正下樑歪,有其父必有其子!

無論如何,小夥子,畢竟救了你父親,你不但不知感激,還要反過來訛人,現在人家只不過是希望得到你們的懺悔或者說一句道歉,這麼簡單的一個要求都達不到,不但不知羞恥,沒有悔意,反過來還說這種話,真是遭人譴責,無恥至極!

所以建議小夥子再看清對方這種面目的情況下,不用對他們客氣,在起訴的時候還是可以變更訴訟請求的,一元的賠償簡直是太便宜他們了,對待這種無恥之人就應當,殺伐果斷,不必留情!


任律師工作室


什麼叫白蓮花?這是在侮辱人嗎?


老頭子自己摔倒了,人家好心扶你起來,你還訛詐你的恩人。最後被警察揭露了惡行之後,人家不要你做什麼,只需要你賠償1塊錢,再道歉就行了。沒想到,這個老頭子的兒子竟然說這個扶你起來的男子是白蓮花?

白蓮花說的是這個人是個傻子,願意吃虧。這個男子明顯是好人,你父親摔倒了,人家好心好意去幫你父親,反而被訛詐,這是什麼道理呢?最後警察來了查明真相,人家要求你賠償一塊錢,再道歉,其實就是想你認識到這個錯誤,不要再犯錯了。沒想到你卻說人家是白蓮花,難道應該讓你賠償個十萬,就不是白蓮花了?這個兒子不是傻就是笨。


難怪一家人都是如此,老頭子出來訛詐人,兒子出來收場,真是父子搭配幹活不累。


我覺得這兩個人,這一對父子,要記入誠信檔案中,他們這是在損害大部分人的利益,他們是想讓這個世界好人更少,本來做好事沒有被鼓勵,現在還被誣陷,這不是阻礙社會發展嗎?這樣的人堅決不姑息,要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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