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到職稱參評年限卻又不夠其它條件,這個傾斜政策對老教師不公平


達到職稱參評年限卻又不夠其它條件,這個傾斜政策對老教師不公平


現在很多地方都對現行的職稱制度進行改革和完善,其中最大的亮點就在於對鄉村教師職稱評審的傾斜:

對農村從教且教齡男滿30年,女滿25年的在崗在編教師,符合申報條件的,可不受崗位結構限制,直接評聘為中小學高級教師。

這樣的傾斜政策突破了職稱崗位比例限制也即名額指標限制,讓鄉村從教男滿30年、女滿25年的符合申報條件的在編在崗教師也能評聘為高級教師。

但這樣的職稱傾斜政策來得太晚了,尤其是對那些從教已經達到30年的老教師!現在雖然夠年限了可以不受指標限制評高級了但卻又夠不上其它的申報條件。

之前都是因為高級職稱評審的名額指標限制讓很多符合申報條件的老師失去了機會同時也讓很多老師放棄了高級職稱評審從而也就不再精心積累職稱所需要的相關業績。

這對那些不管職稱評審有多難都會精心認真積累業績的少數老師來說是公平的但對那些因為職稱評審現實的殘酷和無情而放棄的絕大多數老師來說就不公平了。

達到鄉村從教年限就不受指標限制直接評聘高級職稱這樣的傾斜政策也應該同時適當放寬其它的申報條件比如學歷、業績、課題、論文、榮譽證書等等讓至少一部分老教師能夠真正得到這一來得有點晚的傾斜政策所帶來的實惠。

終生從事於鄉村基礎教育的老教師們確實不容易,好不容易盼來了這個職稱評審傾斜政策,達到了職稱評審的從教年限卻又不夠其它的評審條件,這對老教師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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