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关于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双胜利”,按照柔性管控原则,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宽严结合,柔性分类管控外来人员

1、对湖北省全境人员和其他地区“三类人员”( 疑似人员、发热人员、与确诊人员密切接触者 )继续执行劝返政策,一律劝返,拒绝来我县。

2、对从境外来巨人员一律执行集中隔离24天措施,做到“五个一律”( 即:一律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一律第一时间进行流调,一律第一时间对密接者进行集中隔离,一律第一时间做 CT、血清、核酸检测,一律第一时间进行口服中药预防性治疗 )。返回前,由本人或家属与属地政府、管理部门联系沟通,确定返回时间、返回机场或高铁站,并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专用救护车辆“点对点”无缝对接,确保“零密接”。

3、除境外返巨人员、湖北省全境人员外,其他地区来巨务工、考察、商务谈判、贸易交流等人员,由接待方通过查询本人身份证、出行信息,核实来人 24 天之内没有出国境和湖北旅居史,核实来人健康码或相关健康证明,省外返巨人员第一时间到县医院免费进行血清检测正常的,省内返巨人员经测温、登记正常的,可在巨鹿从事正常的各类活动,不再采取隔离措施。

4、对县外到巨鹿需要在农村、社区、小区、片区、单位家属院等租住房屋的,要持健康码进行登记,没有健康码的必须在村(居)委会登记,并有确凿的租房合同才能进入;对事实上已在此地居住现在又返回租住地的合租人,由出租人、企事业单位或用工单位出具证明,经测温登记后,可进入企事业单位、用工场所和小区村庄租住。

二、张驰有度,全力推进复业复市复学

5、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暂缓开学复课,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及早谋划,提前做好复学准备;全县所有室内文化场馆、图书馆、影剧院、录像厅、游戏厅、舞厅、卡拉 OK 厅、网吧等封闭场所,暂不对外开放,由县文旅局、县委宣传部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全县所有体育场馆、游泳场等封闭场所,暂不对外开放,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抓好落实;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不对外开放,由县委统战部负责抓好工作落实。以上几类行业和场所,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6、各类商场、超市、中小微企业、沿街门店等在严格落实内部疫情防控基础上,全面复工复业复市,不再审批。城区范围内向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范围向所在地政府进行备案。凡进入营业场所的必须进行测温,正常扫码进入,遇有发热的立即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接至集中隔离点。

7、各类建筑工地、公共交通、餐饮宾馆等行业,要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对各行业的操作指引》要求,由主管部门制定详细的正负面清单,加强复工复业前的各项政策、技术、管理、防疫培训,在严格落实内部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复工复业复市。对不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标准,被各级督查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一次警告,二次全县通报,三次采取停产停业停运等惩戒性措施。①建筑工地方面:由住建局负责,卫健局配合,对建筑工地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实名制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实行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24小时设岗,做到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相对隔离,并对施工现场划分作业区域。施工设备专人使用,原则上“一人一机”,凡多人轮流使用的,要“一人一次”的做好消毒处理。②公交车辆方面: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公交车人员培训和车辆消杀指导工作,做好测温、扫码,设置隔离区域,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座,确保公交车辆复运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防止公交车辆乘客交叉感染。③餐饮企业方面: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优先放开快餐类餐饮企业,要严格进店扫码、测量体温,分散、单桌就餐;暂缓提供聚餐宴会酒席类餐饮企业复业,但鼓励开展定单外卖服务。④宾馆住宿方面: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局、卫健局配合,督促各类宾馆加强住宿人员核查、登记工作。凡入驻人员需出示健康码或相关证明,证实其非 24天内入境人员,也不是 24 天内去过湖北武汉人员和发热人员的方可入住。住宿行业单位发现此三类人员的,必须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公安局要利用在线报警平台 24 小时监控到位,发现上述异常情况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管控。宾馆内有餐饮服务的要严格按照餐饮管控标准执行。

三、强化督查,积极规范公共场所秩序

8、由县城管局和辖区派出所组建巡逻队、纠察队,加大对我县城区公园、广场、景区的日常巡查力度,洪溢河南广场由住建局牵头、老漳河景区由文旅局牵头,各辖区派出所配合,做好日常管控工作,防止发生人员聚集、不戴口罩、随意抛洒垃圾等行为。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加大对农村公共场所群众聚集的巡逻、纠察管控力度,确保不发生人员聚集行为。

9、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继续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农村集市和城镇集贸市场,依法打击野生动物交易,重点做好西街市场和小寨等全县有活禽宰杀传统的重点村管控工作。凡是在日常巡查发现有活禽宰杀交易的,一律关门停业,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履行好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上述允许开放的各类场所,严格落实好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商超行业、住宿行业、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企业、汽车站和公共交通公具、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同时,组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打开大门、守牢小门”的防控理念,大力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确保疫情不反弹,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巨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3日(来源:巨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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