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董事龔虹嘉被出具警示函與公司無關 不會影響正常生產經營

中證網訊(記者 董添)3月16日,富瀚微(300613)3月16日午間公告,公司收到董事龔虹嘉通知,龔虹嘉於3月1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結案告知書》(簡稱《結案告知書》)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簡稱《決定書》)。

《結案告知書》稱,關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所載立案事項,經調查,決定依法結案。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龔虹嘉、胡揚忠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決定書》稱,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龔虹嘉、總經理胡揚忠在增減持股份過程中未向海康威視報告為他人提供融資安排的情況,導致上市公司未能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相關信息,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決定對龔虹嘉、胡揚忠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要求龔虹嘉、胡揚忠於2020年3月20日前向浙江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富瀚微表示,本次事項系針對龔虹嘉個人,與富瀚微及富瀚微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無關,不會影響富瀚微正常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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