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攜法官在線“教學”.mp4!疫情期間遇到消費糾紛該如何維權?

現實生活中


5種 疫情防控期間常見的消費侵權行為

正確維權方法


小編攜法官在線“教學”.mp4!疫情期間遇到消費糾紛該如何維權?


1、旅遊服務合同無法履行

因突發疫情導致旅遊服務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建議雙方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均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2、取消年夜飯、餐飲宴席

因疫情的原因,消費者無法出門消費或酒樓也無法開門營業,消費者可以不可抗力為由解除合同,有權要求經營者退還預付款。此外,由於消費者、經營者對於原合同的解除均不存在過錯,對已造成的損害結果也沒有過錯,故基於公平原則雙方應當就已經發生的實際損失酌情分擔。


3、買到假冒、偽劣三無防護用品

如購買到假冒、偽劣、“三無”防護用品,消費者一定要保存好交易憑證、消費記錄等相關憑證,證據收集得越多越便於自身維權。消費者可以向市場監管、消協等部門投訴,也可向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舉報,以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按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此外,建議消費者應選擇資質齊全的正規渠道購買食品、藥品、防護用品等商品,並注意查看商品標識、標籤和質檢證明。由於私人或微商等渠道追訴困難,消費者應謹慎通過此類渠道購買防護用品,謹防受騙。


4、防護用品詐騙

疫情當前,再次提醒大家保持理性,不要盲目相信不法分子的不實信息,儘量不要選擇異地購買防護用品,不要輕信網絡微商,不要輕易向陌生人轉賬匯款。儘可能選擇在實體藥店購買,做到“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如企業復工需要相關防護用品,例如口罩,可聯繫政府進行預約購買哦!


5、虛假廣告宣傳

消費者因經營者的虛假廣告和宣傳而購買商品,有權要求經營者退貨退款。若經營者明知商品不具備某種功效而故意作虛假廣告或宣傳,誘使消費者購買的,則構成欺詐,消費者還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要求經營者支付所購買商品價款三倍的賠償金。


若消費者購買的商品關係生命健康,並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還可要求虛假廣告的經營者和發佈者、利用虛假宣傳推薦商品的社會團體及個人(如公眾號運營者及網紅等)承擔連帶責任。


看完之後,大家都學會了嗎?

如果遇到以上 五種情況

先別慌,

好好想想咱們順德法院法官的 智慧錦囊

讓我們一起

理性消費、科學防護、共抗疫情!


編輯 | 法智融媒·法智時訊運營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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