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智能手機,就能通過移動微法院立案開庭,真 是太方便了,我一定向身邊的鄉里鄉親推廣推廣這個小程 序……”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的原告聶某高興地說。3 月 13 日,清豐縣法院古城人民法庭庫法官向原告聶某送達開庭傳 票時,現場指導其如何使用移動微法院進行線上開庭,將移 動微法院“教程”送到了當事人家門口。 2015 年 2 月,被告劉某從原告聶某的化肥經銷門市處 拉化肥價值 33172 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推諉不還,仍拖 欠原告化肥款 32972 元,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於 2020 年 1 月將被告訴至清豐縣法院。古城人民法庭受理案 件後,為最大限度減少疫情期間人員聚集,庫法官第一時間 通過電話向當事人介紹河南移動微法院操作流程,儘管在電 話中反覆講解,但因原告對線上開庭持懷疑態度,稱聽不懂 移動微法院操作流程。考慮到原告居住在清豐縣陽邵鎮,距 離法庭較遠,庫法官決定通過“走下去、送進門”的方式, 向當事人現場推送河南移動微法院。 3 月 13 日上午,庫法官與書記員做好防護措施後,趕 到原告所在地向其送達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並手把手教會 原告如何使用移動微法院進行開庭,不僅有效避免了疫情期 間當事人的聚集,也為下一步當事人足不出戶掌上開庭奠定 了基礎,切實方便了轄區偏遠村莊的群眾訴訟。
(通訊員 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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