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承包管理辦法》實行實行半個月:施工企業會不會“吃獨食” ?設計企業很“吃虧”!


《總承包管理辦法》實行實行半個月:施工企業會不會“吃獨食” ?設計企業很“吃虧”!

房建、市政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從3月1日起開始施行,備受關注的相關資質申請,有什麼具體的說法?3月5日,住建部在官網發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有關常用問題的答疑》(以下簡稱答疑),給予了明確。

去年底,住建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明確規定,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同時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為了促進設計與施工融合,培育具有工程總承包能力的企業,鼓勵設計單位申請取得施工資質,鼓勵施工單位申請取得工程設計資質。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建築工程專業甲級資質的單位,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具有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的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設計、施工業績申報。

由於實施時間緊迫,再加上完全未曾預料到的疫情,可能在3月1日之前企業基本上並未有行動。對於企業關注的如何“互申”的具體問題,管理部門也是到3月5日才給出了一個“答疑”,相比管理辦法中的內容,信息量並未增加太多,最大的亮點是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業績可以作為相應的業績,不過實際操作中依然會有一些問題需要明確。

答疑的核心是管理辦法中所言的兩點:一是“直接申報”,可以免予從低等級開始而申報相對應高級別的資質,二是對於業績認定的放寬,此外給出了設計與施工資質的對應。

從答疑來看,需要說明的一是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與設計綜合資質並沒有得到其級別應有的待遇,不能相互直接申請對方資質。二是可以明確否定的是關於“互認”的說法。在之前有不少人提到設計、施工資質“互認”的說法,給企業以誤導,以為設計甲級=總承包一級,反之亦成立,但其實最多也就是可以直接“互申”而已。因為是否申請成功要“按相應標準條件考核”,必須滿足相應的資質標準要求。


申報資質最重要的條件一是業績,二是人員。下面來看看難度在哪裡。


設計資質的申請

根據2007版《工程設計資質標準》的要求,建築行業甲對於人員的要求是34個具有一級註冊或高級職稱的專業人員,而建築工程專業甲是21個人,市政行業甲是56人,有11個專業資質,人員要求各不同。在業績方面建成的每個設計類型大型項目1項(建築工程是單體建築2萬平方米或建築高度大於50米)或中型項目2項。標準中特別明確“具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以取得相應行業的設計甲級資質。”

一級施工企業要申請甲級設計資質首先要專業人員配備齊全,而業績可以由自主完成的或涵蓋工程設計業務的工程總承包業績替代。這裡對於“涵蓋工程設計業務”需要給予明確:哪些項目屬於“涵蓋工程設計業務的工程總承包”?其中設計的工作量、深度、範圍、專業如何確定?施工企業在工程中很多大項目都會有深化設計,算不算?


承包資質的申請

根據2014版《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和2016年住建部《關於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對於申請一級資質並無註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的要求,最核心的要求是淨資產1億元以上以及相應的工程業績:建築工程是高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單體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2007版標準是50米和3萬平方米)的工業或民用建築的施工或總包,即便真的沒有人員要求,即便是大型的設計機構也很難具備這個業績,那麼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就很關鍵。在此對於“聯合體”以及在聯合體中承擔的工作量和角色也許就需要有明確界定。


思考與分析

這個順便回答一個問題,管理辦法出臺後,有不少人關注是否所有的工程總承包都需要雙資質?這個文件的權限僅僅是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因此其他行業和類型的項目並無此要求。

先給出一些數字來比較設計與施工企業在數量上的差別:全國共有施工企業約8萬家,施工總承包特、一級資質企業約7000多家,其中特級資質約佔十分之一近700家。全國共有設計企業約2萬多家,設計綜合資質共有約80家,甲級行業資質約有3800家。截止2018年9月,全國一級建造師初始註冊人數33.6萬人,一級註冊建築師約3萬人。目前的現實情況是企業數量供求也許相當,但至少沒有明顯的缺口,而註冊人員則求遠大於供。

這裡不得不提,《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起效的依然是2007版本,這幾年多次徵求意見至今未見新版本出臺,13年前的標準,以今天企業的實力來論其難度小很多,而施工業績則在簡化人員指標後有很大幅度的提升,所以設計企業很“吃虧”。再者,700家的施工特級資質的企業早已經具備了甲級資質標準,可以直接上手,即便那些一級資質企業都申請不到,也還有700家超級企業可以直接承擔總承包業務。應了那句“機會永遠屬於有準備的人”,無論是被動還是主動,似乎早就佈局好把機會留給承包企業。

而反觀設計院,也就是近兩年才開始發展總承包業務,業績屈指可數,雖然資質申請沒有人員的要求,但如果承接項目,對必須具備的持證上崗人員的硬性指標數量,特別是建造師、“八大員”、項目經理、現場管理人員等都有較高的要求,與施工企業同臺競爭難以體現優勢。


所以結論是:設計企業在近期工程總承包業務方面較為可行和現實的途徑依然是“聯合體”,而且需要一是業主關係硬,二是對設計方面有較高的要求,否則特級施工企業就自己“吃獨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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