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取證,線上庭審,現在的法院檢察院流行這樣辦案!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 今天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越來越多的法院、檢察院開始採用“雲庭審”“雲辦案”。


曾經,“雲庭審”更多地出現在互聯網法院。而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不管是經濟發達的長三角地區,還是經濟相對落後的廣西、甘肅等地,“雲庭審”頻頻見諸報端。與此同時,各地檢察機關也不斷加大“雲辦案”力度。

  

“疫情期間,司法機關藉助近年來大力推進的信息化建設,探索‘雲庭審’‘雲辦案’,實現疫情防控和辦案兩不誤,積極回應了社會關切和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畢玉謙積極評價的同時也指出,當前線上辦案還需要進一步明確規則、明晰標準、統一程序等,以確保司法公正。


小編髮現,疫情暴發以來,很多司法機關都將“雲庭審”“雲辦案”作為一種重要的辦案方式


隔空取證,線上庭審,現在的法院檢察院流行這樣辦案!


打破時空限制,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是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推進“雲辦案”的初衷。為解決與看守所相聚近30公里,辦案頻繁往返耗時耗力的問題,從2016年5月開始,江北區檢察院就探索線上辦案,不僅有效節約司法資源,也讓檢察官有更多時間精力辦理疑難複雜案件,從而提升辦案質效。


“‘雲辦案’已經成為辦案‘神器’。”江北區檢察院檢察一部主任馮晚書說,今年1月至今,該院“雲辦案”審查逮捕案件71件104人、審查起訴案件71件86人,分別佔同期辦案量的81%和64%。

“本次訊問採用遠程視頻方式,你有異議嗎?”“沒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不申請回避。”


3月4日,在審查起訴一起涉嫌販賣毒品案中,江北區檢察院的檢察官通過遠程視頻訊問了身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整個過程,畫面清晰、語音流暢。


馮晚書介紹說,江北區檢察院“雲辦案”與傳統辦案無差別,兩名以上辦案人員辦理、權利義務告知、聽取意見、證據開示、提押還押、認罪認罰案件值班律師見證等程序一項不少,不會因線上辦案而降標準、做變通、打折扣。


隔空取證,線上庭審,現在的法院檢察院流行這樣辦案!


“雲庭審”“雲辦案”,司法會不會因為上線導致公正下線?這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司法機關必須解決的重點。


如果公正無法保障,“雲庭審”就失去了意義和必要性。比如,一起民事案件在線開庭,將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審理,包括申請回避、答辯、舉證、質證、陳述、辯論等,程序上無省略和簡化,會保障當事人的各種訴訟權利。


法院的工作人員介紹:“‘雲庭審’‘雲辦案’還讓司法更加公開透明,全程留痕也讓監督更為直接、便捷,有力推動了司法公正。”


審判模式變了,但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原則不變,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審判任務不變。

實際上,“兩高”之前發佈的一系列法律文件中,都有探索“雲庭審”“雲辦案”的表述。如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方案就明確,適度擴大在線訴訟的覆蓋範圍。


疫情期間,“兩高”分別印發加強和規範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提出全面開展在線訴訟活動,可以採取視頻等方式訊問犯罪嫌疑人。


隨著“雲庭審”“雲辦案”在疫情防控期間的廣泛探索運用,一個問題隨之產生:這是司法機關的應急之舉,還是會成為今後司法辦案的常用模式?


網友普遍持樂觀態度,認為在進一步提升技術、完善辦案規則等情況下,線上辦案將成為司法辦案常態乃至主要的方式。


在大力推進“雲庭審”過程中,也遇到一些問題。比如,法律層面上,適用範圍難以精準把握、當事人中途退庭等行為有待定性處理、舉證質證規則有待統一規範;技術層面上,內外網數據無法同步共享、證據真實呈現困難、網絡安全保障困難等


也有更多專家提議:  

“目前,互聯網司法尚處於借鑑傳統司法的階段,而傳統司法制度及經驗無法滿足互聯網司法的實踐要求。建議出臺互聯網司法相關制度及訴訟規則。”


“檢察機關‘雲辦案’需犯罪嫌疑人和律師同意才能適用。同時,需要羈押場所的大力支持,解決‘雲辦案’空間、設備和系統兼容等系列問題。


“探索推廣線上辦案,符合信息技術發展的時代潮流和新時代群眾便捷公正司法的需求。但實踐中需要注意,各地情況不同,案件複雜程度不同,條件不成熟、不符合線上辦案的不應強求推行。”


“要堅持法治原則,不能突破現有法律和司法解釋。特別是要強調程序的正當性,在線審理不能演化為書面審、語音形式,不得影響當事人訴訟權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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