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對承包土地實際擁有私有權利,利大還是弊大?

淡心167339247


2918年,我們村結束了新一輪土地確權,我們家領到了屬於自家新的土地確權證。但要說對承包土地實際擁有私有權利,我是不認可的,實際上農民的土地所有權一直是屬於村集體,我們只是擁有承包權而已。不過此種方式相對以前來說,自然是好處多於弊端,也更適合農村。

土地確權下的種地積極性

我爺爺他們生活的那個年代,種地下的收成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自己的,這部分是為了幫助農民渡過不能種地的那段日子。那個時候雖然為了公分,大家都是整日待在公共地裡,可種地的時候卻是東一榔頭、西一棒槌,誰也不肯真正出力。最後的收成也是一行行的“虛假數字”,實際情況只有大隊那幾個人知道。

現在農民擁有土地的承包權後,種地能夠做到盡心盡力。當然相較於其它職業來說,種地有著許多不足,導致了現在農村勞動力的外流,我國每年都有兩億多的外地農民工就是最好的說明——農村即可養家餬口,誰又願意背井離鄉。不過歸根到底來說,給別人做事和給自己做事,所投入的精力和力氣自然不同。

再者是對農村傳統生活方式的尊重。“手中有糧,心中不慌”,把糧食的種植權掌握在自己手裡,等到需要的時候可以隨時取之,我想這才是對農村農民現有方式的尊重,也會提升廣大農民的種地積極性。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把承包權下放到農民其實是生產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對農村生活實際所作出的調整,於咱們農民來說,能夠合理利用土地,珍惜每一寸土地所得來的糧食,才是對承包權最好的尊重。


誰說農村沒有華爾茲


應該三年動、因為後添的人可以隨時分地、這樣三十年不動、集體土就成了一小部分人的了、


手機用戶6632456274


對於開發思想很重要!無論公私!


天地和綠色農業


這麼敏感的話題誰敢回答你?


凡博


弊大於利


Lcw660303


承包不划算才500一畝每年


湖北鄉巴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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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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