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家蕩產”式捐贈該提倡嗎?

微言微語|“傾家蕩產”式捐贈該提倡嗎?

背 景


日前,54歲的河南信陽籍打工者楊術強來到杭州蕭山瓜瀝鎮政府,將近13萬元現金交到了鎮工作人員手裡。鎮、村幹部考慮到老楊家庭經濟現狀,想如數退還他的捐款。幾經推卻、解釋,最後想出了一個折中的辦法:婉拒了老楊的12萬元捐贈,接受了他9273.4元捐贈。


經瞭解,這13萬元是老楊一家的全部積蓄。之所以要如數捐贈,老楊道出了心聲:“早些年生活確實不太寬裕,是當地鎮、村兩級組織的幫助扶持,使我家的生活得到改善。現在國家有危難,我要懂得感恩,想盡一份自己的心意,就當感謝組織、回報社會吧。”


網友熱議:

@短言片語:一方是即便家庭不寬裕也要傾囊捐款的善心人,一方是既尊重捐贈人心情又設身處地為群眾排憂解難的鎮、村幹部。他們一個捐、一個退,出發點都是因為善,落腳點都是為他人著想。


@哈雷:在外人看來,這種“傾家蕩產”式捐贈讓人心疼,但在一些當事人眼中卻並不是什麼大事,甚至有些人還會因捐款受阻在情感上難以接受。我想,除了退回捐款這一操作之外,是不是還有其他更優的處理辦法呢?


@憫農:這些人生活雖然拮据,但是他們有權利決定自己的錢怎麼捐、捐給誰?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捐款意願,而不是替他們去做決定。


@馬滌明:儘管回饋社會是作為公民的一種義務,但慈善也有其倫理概念,如果弱者為回饋社會而“裸捐”,反而導致自己陷入困境,顯然有違慈善初衷。


@小星星:我們鼓勵捐款人的愛心之舉,但同時有關部門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對他們進行彌補,給予適當的照顧。比如為他們開通特殊通道、擴大看病報銷的比例等等,讓他們感受到更多的溫暖,也是對公民義舉的一種正向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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