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當沈從文初踏上海任職教學時,他們的故事就開始了。

1929年

沈從文開始了對自己愛情的漫長追求,並在3年9個月的時間裡為那心中的姑娘寫下了大量綿密的情書。

在那些如狂風暴雨一般襲來的情書裡,他毫不掩飾地將自己擺在一個奴隸的位置,近乎卑微地愛著她,把她視為自己頂禮膜拜的女神。

沈從文|愛情是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雖然,當時的沈從文在文學上的造詣已令許多大家稱讚不已,在中國文壇上也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但是在貴族家的閨秀張兆和的眼裡,操著濃重湖南口音的沈從文,不就是個小學文憑,他看不上她。

那時張兆和的追求者,是可以用籮筐來計算的。調皮的她,還將這些追求者們一一給了“青蛙”的編號,沈從文交出寫著道為什麼我忽然愛上了你”這第-封情書給她的時候,他編為“青蛙13號”,未做出任何與其他追求者不同的舉動。在她的眼裡,他不過是她眾多追求者中的一個,並無什麼高大上之處。

她最初的不接受,並沒有讓沈從文放棄或氣餒,他的追求反而更熱烈了,一封封滾燙的情 書源源不斷地從他手中湧現出來。

而張兆和麵對如此多的情書,非但沒有絲毫感動或心動,反倒是煩了,說:“又接到一封沒有署名的S先生(沈的代號)的來信,沒頭沒腦的,真叫人難受!”

與張兆和的“輕視”相對比,沈從文的痴情倒讓人覺得心疼了。

他病了,因為痴愛得不到回應,病到完全不能自控的地步,用他自己的話說,“男子愛而變成糊塗東西,是任何教育不能使他變聰敏一一點,除非那愛不誠實。

沈從文|愛情是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沈從文寫情書

“愛了便瘋魔,他是那種為愛而生的痴情男子,所以他會“想到所愛的一個人的時候,血就流走得快了許多,全身就發熱作寒,聽到旁人提到這人的名字,就似乎又十分害怕,又十分快樂。

因為愛她,他開始無自尊地寫下那些囈語般的情話:“莫生我的氣,許我在夢裡,用嘴吻你的腳,我的自鬼處,是覺得如一個奴隸蹲下用嘴接近你的腳,也近於十分褻瀆了你的,“愛情使男人變成傻子的同時,也變成了奴隸!不過,有幸碰到讓你甘心做奴隸的女人,你也就不枉來這人世間走一遭。

做奴隸算什麼?就是做牛做馬,或被五馬分屍、大卸八塊,也願意。

1930年7月8日

張兆和覺得這樣的他,有點發賴了,愛得著了魔,變得瘋狂得有點讓人看不起了。

試想,有幾個女孩子會喜歡這樣下跪、尋死、甘做奴隸的男人呢?過去,張兆和不願意,當今的女孩子更是會不願的、排斥的,要遠離的。

也只有他,因為愛她,就那麼不管不顧地,擎著三十好幾歲的年齡,單純得像個孩子般地如大雨滂沱般地深愛著!

沈從文|愛情是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沈從文這番尋死覽活的愛情,在當時引起了不小的愛動。大家紛議論著、這讓家世清白的張兆和有些吃不清了。

於是,她跑到校長鬍適那兒去告狀。可胡適那會兒正想著得合他們這對才子佳人呢。他一邊誇獎沈從文是個難得的天才, 一邊說同為安徽老鄉、願意出面去向張父說媒,並強調了沈從文對她的痴迷程度,並說“我知道沈從文頑固地愛你”,張兆和則脫口而出道:“我頑固地不愛他。”

見識了張兆和的頑固,胡適在一片錯愕和惋惜中給沈從文去信道:“這個女子不能瞭解你,更不能瞭解你的愛,你錯用情了。愛情不過是人生的件事(說愛情是人生唯的事,乃是妄人之言),我們要經得起成功,更要經得起失敗。你千萬要掙扎,不要讓一個小女子誇口說她曾碎了沈從文的心--此人太年輕,生活經驗太少.....故能拒人自喜。”

做人坦蕩的胡適,同時也將這封信的副本寄給了張兆和。

接到信的張兆和在日記裡寫道,“胡先生 只知道愛是可貴的,以為只要是誠意的,就應當接受,他把事情看得太簡單了。被愛者如果也愛他,是甘願的接受,那當然沒話說。他沒有知道如果被愛者不愛這獻上愛的人,而只因他愛的誠摯,就勉強接受了它,這人為的非由兩心互應的有恆結合,不單不是幸福的設計,終會釀成更大的麻煩與苦。

彼時的張兆和,真是冷靜和清醒的,在我看來這樣的愛情觀也是理智正確的。

1932年暑假

沈從文的到訪。他為了看望日思夜想的“女神”竟徑直去了張家。恰巧那時“女神”去了圖書館,張允和接待了他,羞怯的他卻不肯進去但也不願意走,最後還是機靈的張允和要了他的地址,他才低頭離開。

張允和是覺得他做妹夫挺好,首先默認接待了他,還為張兆和出主意回訪沈從文,還教她意他的說辭,‘“我家有好多個小弟弟, 很好玩,請到我家去。”老實的張兆和照辦了,一字不漏地說了這些話。

沈從文|愛情是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自此,沈從文成了張家的座上客。張兆和那堅如磐石的心,終於在沈從文的文字當惑下柔軟了起來,接納了他。曾經她說,“是因為他信寫得太好了。”是如此吧, 那些如同罌慄花般的句子,是最誘人的,且讓人越看越上癮的。

1933年

沈從文辭去了青島大學的工作,於9月9日在北京中夾公園和自己的“女神”舉行了婚禮。

在李敖和胡因夢鬧掰的那陣子,李敖便大肆說道,他受不了“胡因夢在廁所裡便秘”。實際上,他是接受不了自己的女神變成了女人。可是,存活在這世間,哪個女神不是最平常的女人?胡因夢是,回頭望,張兆和也是。

在嫁給沈從文之初,沈從文因為自己的風骨,不要絲毫嫁妝,可是對待自己心愛的女人,自己卻也不能賺更多的錢來做紳士般的男人。

在那段歲月,張兆和正如自己最愛穿的藍粗布袍子一樣,變得粗糲起來,整日裡還為著三鬥米發愁。生活和性情,便也粗糙得如那砂紙,再沒有一絲光華。

沈從文|愛情是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她開始安心下來做一個家庭主婦,心底的那份隱匿的奢華再不曾冒頭。生活就是現實,畢竟不能靠吃情書過日子的,再優美的文字,看過也就罷了,頂多激起無數心海漣漪,卻不能幻化成米下鍋。

27歲的她,開始覺得自己老了。

那些我們後來感念不已的瀲灩美句,對她來說,在婚後生活裡是無真正的幸福可言的!

她雖然嫁給了沈從文,卻沒有真正欣賞、愛慕過他這個令無數女子欣賞、愛慕著的人。所以,她對他說:“ 不許你逼我穿高跟鞋、燙頭髮了,不許你因怕我把一雙 手弄粗糙為醜由而不叫我洗衣服做事了,吃的東西無所謂好壞,穿的用的無所謂講究不講究,能夠活下去已是造化。”

1937年

抗戰爆發之時,她做出了這樣的決定。當沈從文和幾個知識分子喬了裝,輾轉逃到昆明的西南聯大教書,他起南下, 她卻決定不和,理由是:孩子需要照顧,離開北京多有不便,沈書信太多、稿件太多,需要整理,家人都跟著沈以立,會拖累。

沈從文|愛情是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而事實上,是她真心不夠愛慕他,

若是有沈從文愛她的十分,再或千分之一,她也不會做出這樣 的選擇。要知道亂世裡的人,誰不是得過且過的?無法預測的安定讓每一次的相別都意味著不能相見的永別。

真正相愛的人,從來都是懼別離的,從來都是要長相廝守的哪願意這樣的放任獨留

更何況,沈從文在昆明的日子裡,還多次哀求她去陪他,可是,她始終可以找到理由來回避掉與他的相逢及團聚。

沈從文的愛情世界裡,不由得便碎片亂飛,滿目瘡痍了。他森森地抱怨道:“ 你愛我,與其說愛我為人,還不如說愛我寫信。”轉而又生了疑惑,懷疑她有了婚外情,“即或是因為北平有 個關心你,你也同情他的人,只因為這種事不來,故意留在北京,我也不嫉妒,不生氣。”在他這樣苛刻的話裡,張兆和終帶著孩子們去了昆明,可堅決不與他同住,而是住在離他有一段距離的呈貢。 每一次的相聚,沈從文都要“小火車拖著晃一一個鐘頭, 再跨上一匹秀氣的雲南小馬顛十里地,才到呈貢南門]”。

1946年,他和張兆和正式分居。

後來的歲月裡,他們]止步於婚姻,因此也過上了真正幸福的生活。愛情就是如此,愛就是愛,不是感動,也不是感激。在愛裡,兩個人情感上失衡,即便結婚了,也不會真正地長久。

不過,分開後反而讓張兆和對他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

1988年

沈從文早在就去世。

1995年

她深重地在自己的《後記》“從文同我相處,這一生, 究竟是幸福還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後來逐漸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壓, 是在整理編選他遺稿的現在。過去不知道的,現在知道了;過去不明白的,現在明白了。他不是完人,卻是個稀有的善良的人。”

這應該是她饋贈於沈從文最美的情書。

沈從文|愛情是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如果每個人的愛情裡,多些對對方的理解,花些時間和心用土經營也許世上便沒有那麼多遺憾的愛了。可如此的愛情,也就不是絢蘭刻骨的了。罷了,愛情和理解,也許本來就不是兩個相關的合題。

就如沈從文治的:“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沈張的愛情,不是容不下兩個都正確的人,只是愛得不夠純粹。女人需要男人的愛戀,可男人也最需要女人的愛慕。

就如張愛玲所言:”時間,讓深的東西越來越深,讓淺的東西越來越淺,看的淡一點,傷的就會少一點,時間過了,愛情淡了,也就散了,別等不該等的人,別傷不該傷的心,我們真的要過了很久很久,才能夠明白,自己真正懷念的,到底是怎樣的人,怎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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