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中共懷化市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當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嚴峻複雜,境外來(返)懷人員增多,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面臨新的風險和壓力,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輸入防控工作,切實鞏固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和入境我市人員健康安全,嚴防疫情輸入擴散,現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境外來(返)懷人員,指2020年2月23日以來從境外入境來(返)懷的中國公民(含港澳臺居民)、外國公民。

二、所有境外已來(返)懷人員,尚未登記備案的,應自覺到所在單位和村(社區)登記並接受健康監測;計劃來(返)懷人員入懷前應提前1天定時向所在單位或村(社區)聯繫人報告具體行程,到達機場、火車站、高鐵站、汽車站、客運碼頭或健康服務點後,應自覺向工作人員報告個人身體情況並接受體溫檢測,如實填報旅居史和風險人員接觸史等有關信息,自覺遵守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三、所有計劃從境外來(返)懷人員的家庭成員或近親屬,應提前2日如實向所在單位和村(社區)報告擬入境親屬基本情況、入境(懷)航班、車次、船舶、活動軌跡等相關信息。

四、所有計劃邀請、接待境外來(返)懷人員的單位,應提前3日向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報備後方可實施,計劃實施後要提前向屬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或所在村(社區)報告境外來(返)懷人員基本情況、入境(懷)航班、車次、活動軌跡等信息。

五、所有旅館、酒店、民宿、網約房、出租房屋等單位、業主接待境外來(返)懷人員要嚴格落實住宿實名登記要求,並第一時間向所在村(社區)和轄區派出所報告,村(社區)和派出所接報後要第一時間上門核實情況並上報屬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六、所有駕駛私人交通工具搭載境外入境來(返)懷人員的車主,應在第一時間向本人所在單位和居住地所在村(社區)報告。

七、所有境外來(返)懷人員按規定安排到集中隔離點醫學觀察14天,並接受核酸檢測,有症狀人員入境後應自覺做到就地就近集中隔離,防止沿途交叉感染。

八、境外來(返)懷人員集中隔離觀察與治療的費用按本人所在國家的醫療政策與國民待遇結算,符合我國醫療政策的本國公民(含出國留學生)如有故意隱瞞旅居史、隱瞞病情和不服從懷化市疫情防控管理的,其產生的費用由本人自理。

九、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轄區內境外來(返)懷人員疫情防控屬地責任,並按規定及時彙總上報信息,公安、交通運輸、衛健、外事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履行管理責任,各相關單位、企業(項目業主)、村(社區)要履行主體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接待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誰招生誰負責”,確保境外輸入疫情防控工作無盲區。

十、凡違反本通告要求,遲報、漏報、瞞報、不報境外來(返)懷人員情況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故意隱瞞、拒不配合防控工作,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請廣大群眾積極提供有關涉嫌違規人員線索(報警電話:0745—110),公安機關接報後須第一時間核查,凡舉報屬實,由各縣市區委疫情防控指揮部對第一舉報人給予1000元獎勵。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疫情解除後自行廢止。

中共懷化市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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