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數字中國” 暢享“數字紅利”

信息技術創新日新月異,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深入發展,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數字紅利”加快釋放,“互聯網+”影響了百姓生活。中國網信事業瞄準補齊民生短板,數字化進程已擴展到政務、民生、實體經濟等各個領域,“數字農業”、“數字校園”、“數字社區”...遍地開花,共同勾勒出數字中國的宏偉藍圖,讓億萬人民在共享互聯網發展成果上有更多獲得感。

  數字中國建設有何意義?數字中國建設面臨哪些挑戰?新冠肺炎疫情下我國數字治理的發展方向如何?本文將對此問題進行梳理、解讀。

  一、數字中國建設的意義

  數字中國建設為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信息化技術和信息資源支撐

  數字中國建設是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重要實踐,將為我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信息化技術和信息資源支撐。數字中國建設的深入推進,將有力推動我國實現數字經濟優質化、數字治理高效化和智慧生活惠民化。

  數字中國建設要落腳於“造福社會、造福人民”,全面優化信息基礎設施,推廣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提供信息惠民便民服務,提高人民生活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讓人民群眾在信息化發展中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驅動數字中國建設向縱深推進。作為一種新的生產資料,數據成為實體經濟創新發展的新要素,催生出新行業新業態新模式,共享經濟、數據挖掘、數據解決方案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引領數字經濟蓬勃發展。作為一種新的生產技術,數據是實體經濟提檔發展的新抓手,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傳統產業的深度融合,重塑著傳統經濟形態。

  以網絡化驅動數字治理變革。互聯網、物聯網、移動互聯等技術的普遍適用與深度嵌入,引起了信息採集、傳遞、分析、運用模式的革命性變遷,驅動多元主體從多方視角、多個維度對集成數據展開多層次分析與應用,推動治理實踐走向公開化和扁平化。

  以智能化驅動數字信息惠民。智能化工具作為一個龐大規模的、自上而下的、有組織的信息網絡體系,基於移動互聯、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的飛速發展,大大增強了公共服務、國家管理和社會治理的智能化、便捷化程度,改變著人們的生產方式、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等,從源頭上豐富了人們的需求、從理念上改變了人們的行為、從方式上創新了人們的選擇。

  二、數字中國建設面臨的挑戰

  1、政府監管體制亟需跟進

  現有政府監管體系構建於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分類設置,面對行業的數字化轉型發展以及數字經濟新興業態在本行業的衍生發展和快速生長,往往反應速度慢,容易錯失發展機遇。中國需要“數字經濟化”,電子商務只是數字經濟的序幕,進入IOT時代,數據爆炸將給全球帶來新挑戰,中國當前需要一部數字經濟法,這部數字經濟法不僅是一部監管法,更應該是一部發展法,這種制度上的創新才是中國對世界真正的貢獻,並建議將電子商務法升級為數字經濟法。

  2、數字化轉型分化程度明顯

  不同行業領域融合創新能力和水平參差不齊,對數字化轉型的需求各異,融合創新路徑需要結合產業進行針對性的研究。

  3、智慧社會發展面臨平臺孤立風險

  我國城市管理服務工作重複建設、分散建設問題突出,缺乏統一大平臺予以支撐。全國各地教育、醫療、社保、出行、文化、政務等線上服務平臺建設較為分散,不但為市民帶來“極易混淆”的困擾,更為政府帶來“平臺孤島”的問題。

  4、數據安全和數據權問題凸顯

  數字中國深入發展,帶來了多領域、多環節、多主體、多層次數據的廣泛收集、海量集中,為個人隱私保護和國家主權維護帶來新挑戰。

  三、疫情防控數字治理下的發展方向

  疫情防控為政府和企業創造了難得的豐富應用場景,使其可以將創新技術進行快速迭代和廣泛應用。與此同時,防疫時期的技術創新和治理變革,加速了疫後政府管理和社會治理的數字化轉型,使政府和企業在面對類似新冠肺炎這樣的突發危機時可以快速實現平戰轉換。從此次疫情防控中的數字治理現象和問題出發,如下方面是值得關注的具體問題。

  1、要讓“互聯網+”成為政府管理和社會治理的默認思維,而不是備選方案。在防疫和應對其他危機時,政府部門首先要考慮“互聯網+”是否可能。在互聯網時代,技術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技術是萬萬不能的。很多地區在此次疫情防控初期陷入慣性思維,盲目採取手工操作和人海戰術,殊不知磨刀不誤砍柴工,“互聯網+”可以使疫情防控事半功倍。從這些信息技術應用案例來看,其背後的技術原理並不複雜,很多都是現成的,而能否得以使用,關鍵取決於政府部門是否有“互聯網+”意識。各地區和各部門在防疫表現上的差距,也主要體現在是否有“互聯網+”的工作思維和應變能力。加強政府部門和領導幹部的“互聯網+”思維和能力,是此次防疫工作給數字治理的關鍵啟示之一。

  2、數字治理要做到“平戰”結合,並在應急管理時可以實現“平戰”轉換。疫情暴發是對數字治理和智慧城市等建設項目的一次突襲式“體檢”或壓力測試,它暴露了這些項目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也為其未來完善指明瞭方向。之所以一些城市的數字治理無法為疫情防控提供支撐,就在於智慧城市建設並沒有做到平(時)戰(時)結合。它們在常態下可以正常運行,但是在戰時狀態卻幾乎沒有用武之地。未來應加強數字治理項目的應急管理功能模塊,使其在支持常態運轉的同時為應急管理提供“即插即用”和快速轉換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平時的數字治理項目在戰時可以快速轉換後投入使用,而不必推倒重來或另起爐灶。

  3、要突出數字治理的功能性和應用性,並主要依據其使用情況和效果進行績效評估。一些地區和部門開發的數字治理項目雖然功能齊全,但是卻沒有得到廣泛應用。這既可能是由於系統設計同用戶需求不匹配,也可能是因為對用戶的培訓不夠。比如,基層醫院都同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建立了聯繫,但是相關人員要麼不知道如何使用,要麼認為它比手工填報還更加麻煩,使其在疫情暴發時得不到及時應用。這意味著在對數字治理項目進行績效評估時更多注重其功能性和使用情況,並倒逼研發部門和企業注重用戶培訓和使用體驗。

  4、推動大數據在不同部門、地區和層級之間的共享共用,促進企業間大數據協同應用。大數據為疫情防控提供了利器,但是分散、割裂和碎片化的大數據則大大制約了其應用潛力。這既涉及政府內部不同地區、層級和部門的數據共享,也包括各類企業之間的數據交換。比如,三家電信運營商各自掌握的大數據都不完善,但是在工信部的協調下實現了數據融合,從而大大增強了精準防疫能力。要推動大數據的跨界融合,使其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加強政府和企業大數據的開放,推動商業創新和社會眾包。比如在復工復產時很多企業出現供應鏈銜接問題,而企業納稅和交易數據提供瞭解決線索。營改增以後增值稅的繳納數據刻畫了企業的供應鏈,據此可以摸清企業之間的網狀聯繫,併為復工復產規劃提供決策依據。

  5、加強數字治理的頂層設計,提高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的統籌層級。此次疫情防控中湧現的大量數字治理創新令人可喜,但是也為進一步的系統兼容和功能融合設置了障礙。由於缺乏共識、標準和協調,各地區、各層級和各部門採取了不同的技術和系統,各自為政導致數字治理的碎片化,並使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層級之間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面臨重重障礙。比如,一些街道和鄉鎮重複開發各自的防疫軟件,這固然便利了本地區,但是卻難以同其他轄區和更高層級進行兼容。加強調頂層設計並提高統籌層級,在市級乃至省級統籌數字治理的規劃和建設,將有助於實現數字治理的全省乃至全國一盤棋。

  6、進一步賦能基層組織,增強街道和社區的數字治理能力。數字治理可以打破集權化和金字塔結構的官僚體系,使信息流動更加扁平化和分佈式。但是,目前很多數字治理項目實則強化了既有的組織結構和權力格局,基層組織如神經末梢一樣向上級和中央大腦報送信息,但是反過來卻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信息反饋。這使得很多基層組織成為逐級報送信息的傳聲筒,而缺乏與疫情防控相適應的數字治理能力。這意味著數字治理在服務上級決策者的同時,更要加強對基層組織的管理放權和技術賦能,使其具備數字治理的自主性和能動性。

  7、加強平臺經濟治理,塑造數字治理的健康生態系統。疫情防控加速推動數字治理生態系統的重塑,使各類企業都能有一席之地。互聯網行業往往奉行贏者通吃的邏輯,關於究竟是大樹底下好乘涼還是大樹底下不長草的爭辯一直沒有定論。互聯網公司在疫情防控中釋放了超強能力,無論是大企業還是中小企業都在數字治理創新中發揮重要作用。騰訊、阿里等互聯網巨頭打造的信息基礎設施,為中小企業快速研發和廣泛推廣其技術創新提供了平臺,使其可以很快完成相關產品和服務的研發、測試和推廣。比如,很多中小企業依託騰訊和支付寶的技術平臺開發小程序,大大壓縮研發和測試周期,並基於其龐大用戶規模而快速推廣普及。作為平臺型企業可以有私心,但是更要有公心,唯有如此才能促進健康的數字治理生態系統。

  8、在數字經濟迅猛發展的基礎上,加快社會服務領域的數字化轉型。目前新興信息技術在數字經濟領域發展迅猛,但是在醫療衛生、教育、養老和社區管理等方面卻還沒有得到廣泛應用。火神山醫院和雷神山醫院可以快速完工,使上千萬人實時在線“雲監工”,得益於互聯網與建築業的深度融合。目前互聯網技術在各個新興經濟業態中應用廣泛,但是在社會服務領域還有待發力。和互聯網經濟相比,社會服務領域是有待開發的藍海,但也由於複雜性和不確定性而難以吸引企業關注。加強政府的引導、扶持和投資,吸引相關企業加快信息技術在社會服務領域的應用,是未來數字治理需要關注的重點領域之一。

  9、在加快數字治理創新的同時確保國家安全、個人隱私和商業機密得到充分保護。從此次疫情防控可以看到,政府部門和各類企業掌握的大數據可以實現對每一家企業、每一個人和每一個場所進行精準識別和實時追蹤。這既反映了數字治理可以釋放的無限潛力,也揭示了一枚硬幣的另一面,即數據洩露可能造成對國家安全、個人隱私和商業機密的巨大侵害。在推動數字治理創新的同時要堅持和守住數字安全的底線,特別是加強數字治理的法治建設和安全防範。區塊鏈技術的公共記賬、分佈式存儲、處處留痕等特徵,為數字安全提供了技術保障,未來可以在數字治理的許多領域廣泛使用。

  (人民數據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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