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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婚姻環境,多是男方花錢結婚,女方把人嫁過去就好。但是,這樣的婚姻形式在現如今不太行得通:女方如果要求太高,男方會承受不了;男方如果給得太少,女方也會接受不了。
現在很多人的婚姻,最大的支出莫過於買房。對於有錢人來說,買房可以無所謂。但是對於普通人來說,完全由男方負責買房很吃力。鑑於此,很多人結婚買房是窮盡兩家人之力,各自都有付出,談不上誰欠誰,誰比誰吃虧。
話雖如此,但不可否認的是,現在依然有很多女人秉承著這樣一種婚姻觀:“我離開家嫁到婆家就是吃虧,婆家必須花重金娶我,房子車子都準備好,才對得起我!”
單獨從女方的角度來說,這樣想沒問題。但是,從現實的角度來說,從雙方的角度來說,除非你面對的是個非你不娶的有錢人,否則你這種美夢是無法實現的。你非要抬槓說“男人就該如何如何”,抬去唄,抬槓又不花錢,只要你能嫁掉就算有本事。
下面這個男人通過一次相親吸取的教訓,講的就是上面那種問題,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東林老師,您好:
這都什麼年代了,竟然還有女人把婚姻當交易,覺得自己嫁人必須要求男人花重金,必須全款買房買車,還要承擔不菲的彩禮。我實在無法接受這樣的女人,反正都是花錢,我憑什麼要娶一個算計我的人。
我吐槽的對象是我之前遇到的一個相親女,最開始她給我的印象還不錯,人長得不醜,說話也很有禮貌。但是,真正坐下來聊了才發現,她這個人很膚淺,滿腦子想的都是錢,滿腦子想的都是如何算計我。
她當時明確跟我提了這樣的要求:
『第一,房子要在市中心買,至少要130平,至少要三室一廳,因為平時我爸媽會去住,我還可以帶朋友回家住。
第二,車子至少要20萬起步,我不挑牌子,這一點你可以自由選擇,反正買了之後你開得多,我開得少。
第三,彩禮必須30萬,而且不能管我怎麼用,我不管是給我爸媽還是自己留著,都是我的錢,你和你家人誰都不準惦記。
這三點是我現在能想到的最起碼的要求,如果你能給的更多,當然更好了。』
從她提第一個要求開始,我就已經決定放棄了,因為我無法滿足她的要求。聽完了她的三個要求,我徹底死心了,這哪是結婚,分明就是讓我扶貧,她分明就是把自己賣掉,完了屬不屬於我還不一定。
本來我準備找藉口離開,但是她卻追問我對她的要求有什麼看法。被她逼急了,我就買房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房子是我們兩個人住,我覺得不能讓我一個人出錢,你也……”
她聽到這裡,打斷了我說話,“行!打住!別說了,我們不合適,連買房都不願意,我嫁給你幹嘛?還讓我出錢,虧你說得出口!”
她說完這些話之後就離開了,留下我一個人在原地黯然神傷。
回去的路上,我看到她發了一條這樣的朋友圈:“買房竟然要求女方出錢,真可笑!”
我看了之後氣不過,把之前沒說完的話,全都放在評論裡說了:
『我可以買房買車,可以給你30萬彩禮,但你能給我什麼?從始至終,你都在提你的要求,都在要求我做這做那,我就活該做冤大頭嗎?我就不能有要求嗎?如果我滿足了你所有的要求,你卻給不了任何我想要的,我憑什麼娶你?與其花重金娶個廢物,我為什麼不花重金娶個好女人?你以為自己是誰?你值得我為你花那麼多錢嗎?』
她看完之後,回了兩個字:“滾蛋!”然後就把我拉黑了!
雖然經歷了這次相親之後很挫敗,受傷很重,但我要感謝她讓我明確了自己的婚姻觀:我必須有自己的要求,必須在相親時拿自己的要求跟女方的要求相比對,如果合得來,合情合理,彼此能互相成全,我花多少錢都願意。否則,如果只是讓我做冤大頭花錢,我寧願單身也不會娶!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上面那個男人所說的話,雖然會惹怒一些女人,但從現實角度來說,他說得沒有錯。
婚姻本身就是兩個人的事,不該只是其中一方承擔所有的花銷。當然,如果兩個人你情我願,一方就是願意承擔所有的花銷,那就另說。除了這種情況之外,就必須兩個人同時付出。
所謂“兩個人同時付出”,不是特指花錢,而是“值不值得”的範疇。如果一個女人很優秀,是個好妻子,能夠對男人的事業和生活起到很大的幫助,男人多花一些錢也是應該的,因為是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一種交換,誰也不吃虧。
但如果女人跟案例中那個女人一樣一無是處,只是自以為很優秀,然後就獅子大開口讓男人花重金娶自己,真的沒有男人會傻到花重金娶這種女人。要知道,花同樣的錢可以娶到好女人,為什麼要娶個廢物?
希望其他女人能好自為之,你可以有自己的婚姻要求,但更重要的是你要有自知之明,要知道自己幾斤幾兩,要知道自己能為婚姻付出什麼。換言之,你的個人價值決定了你適合提什麼樣的結婚條件,如果你提的條件遠遠高出你的個人價值,那就對不起了,你的婚姻註定不會順利。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你覺得案例中那個女人提的要求高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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