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復工取消所有本月週六日休息,請問國家我們該怎麼辦?

胖德說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從這條法則可知,員工必須滿足每週休息一天,你可以說企業復工取消所有周六週日的休息時間是違法的,但是你是否想過,疫情期間對企業造成多大的影響?假如企業都生存不下去了,你的工作是不是就丟了?所以,這是特殊時期,我們應該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渡難關。

一、疫情對部分行業的影響是嚴峻的,有些甚至面臨生存危機

遠的咋們不說,說點身邊的企業。比如餐飲、旅遊、影視等等,在疫情期間沒有任何收入,並且疫情一天不過去,他們就會處於一直虧錢的狀態。國家想這樣嗎?企業想這樣嗎?老闆想這樣嗎?顯然都不想,但是疫情出現了,我們需要做的不是去抱怨,而是想如何重新生存下來,重振旗鼓。

我所瞭解到的,成都市的一些小的餐飲業在這次疫情期間慢慢的消失了,留下的都是一些稍微大點的,或者說有自己門店的。要是那些靠租房做生意的,很多都面臨巨大的經濟損失。當然資金雄厚的可能還挺得住,那些實力達不到的該怎麼辦?只有關門大吉。這次疫情給各行各業都造成慘重的打擊,企業現在需要做的就是加班加點的生產,儘快步入正常運營軌跡,一是為了生存,二則為了把工資給每一位員工發放到位。

二、疫情期間,我們公司是如何妥善處理員工的工資和工作安排的

其實在疫情期間,國家針對員工的工資問題,發表過明確的文件:企業應該全額支付員工因疫情在家隔離期間的工資。對,我們看到了這則消息,皆大歡喜。但是身為企業的員工,除了考慮自己的工資外,是否想過企業在疫情期間的經營狀態,是否關注過公司在疫情期間是賺錢還是虧錢?

國企還要好一點,要是在私企,企業虧錢了,可能疫情期間連生活費都沒有。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加入你當老闆,連你自己都沒錢可掙,你拿什麼錢來給員工發工資,如果是你該怎麼辦,換位思考一下?

如魚來講述一下所在公司疫情期間的員工工資處理情況。1、有假(年休、探親等)的可以沖銷,疫情期間相當於休假,工資照發,假期不夠的,每天按40%的定崗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補助;2、沒有假沖銷的,直接發放40%的生活補助,另外可以用加班來抵消,即疫情期間的工資正常發放,往後在休息日加班補上即可。

我們公司對員工的工作安排沒變,還是和正常上班狀態一樣,週末雙休,需要加班的按照換休來處理即可。

其實公司這樣做已經對員工非常照顧了,作為一個私企,疫情期間也受到不少的影響,領導層能夠做出這樣的決定,我相信每一位員工應該報以感恩之心。

三、全國上下,眾志成城,共同阻擊疫情,堅決打贏這場戰役

我覺得身為華夏兒女,我們在國家遇到困難的時候,應該挺身而出,做出哪怕是一點點的貢獻,大家團結一致才有可能最快速的渡過難關。

我們在思考任何問題時,特殊時期應該顧全大局,而不是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不管企業或他人的境遇。這樣的做法顯然是自私的,犧牲一個月的工資又如何,總比丟了工作要好吧?

有人可能會問,公司不發工資我的房貸、車貸怎麼還,家庭的開銷怎麼辦?其實提到這樣的問題,確實有點扎心。但是我想說,每一個人都需要有危機意識,即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凡是要有準備,這個準備指的是什麼:當然是錢,因為不談錢的事情都是耍流氓。

疫情過後給我留下的教訓是什麼?你需要為家庭提前準備3~6個月的備用金,這是最基本,簡單點說就是要學會存錢。存錢的意義不是為了讓你不花錢,而是不要花不該花的錢,不要當月光族,不要貸款生活(買房除外)。否則,一旦遇到特殊情況,會讓你措手不及。

以上的事情都準備好,你的心態也就放平緩了,也能全心全意的投身於抗擊疫情中來。社會需要大家的一份力,身在疫情中央的人更需要。

寫在最後

疫情的到來,我們每一個人都沒有想到,並且對企業、社會和國家造成了巨大的影響。這個時候不應該是我們抱怨的時候,而是儘自己最大的可能投身於阻擊疫情中來。當疫情過去了,大家所擔心的工資問題是不是就解決了,工作安排是不是就正常了,也就不存在企業強行要求員工週六周天加班的事情了。

以上是如魚的回答,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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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如魚


單位不容易?也許吧。我們單位,去年,純利潤1000多萬,過年放假,年終獎,也不願意發。過年,加上疫情,一共放假兩個月,上班第一天,宣佈的就是,沒有工資,任何東西都沒有,上班,連一個口罩都不發放!這樣的公司,真不容易啊!


海嘯137051612


我己經連續三個星期天加班,每人500元現金當場發!這個時候辛苦點多掙點錢吧,這波結束,大部分人都會失業!無數小微會倒閉,因為國外需求劇減,大家都沒訂單啦!那些還在挑工作的,一個月後估計就難找到了,大廈將傾,螻蟻不知。


笫四個號


3月12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通報,我國本輪疫情流行高峰已經過去。現在各級政府的已經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促進企業復工復產上了。但是,由於前一段時間的停工停產,企業可不可以將有關停工停產時候安排職工休息的時間補回來呢?

工作時間可以由企業調整嗎?

不少企業現在才開始復工復產,這已經距離春節假期結束,超過了一個多月。關於工作時間的問題,我們要先從待崗工資說起。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勞動者原因導致企業停工停產的,第一個工資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當然各個省市還有自己的工資支付條例或者規定,在不違反國家《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基礎上,可以按更高標準執行。比如上海市、山東省的很多地區都要求按照原工資待遇標準。

企業並不是慈善機構,他得有足夠的能力支付職工工資待遇,才能夠保障上述規定。一般來講,職工要為企業工作才會有工作報酬。

於是有的企業考慮,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予以調休。調休後可以按正常工資支付工資待遇。那麼調休可不可以提前呢?

實際上,《勞動法》和有關配套法律法規沒有規定不允許提前調休。對於普通企業和市場主體,法無禁止皆可為,因此企業確實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對勞動時間進行調休。

不過,調休也是有限制的。

第一,每週要確保勞動者一天休息時間。《勞動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也就是說,安排職工調休可以不遵循每週40小時的工作,但是必須要保障職工每週休息一天。

第二,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週末安排加班實際上也是延長工作時間的36小時之內。每月安排4天調休的話,本身已經32小時了,所以在其他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時候要注意了。

第三,調休的天數應當以職工休息的天數為準。從2月2日到3月13日,大家僅僅休息了30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只能實行30周,不說以後永遠要幹六休一的。

第四,工資待遇要正常發放。由於待崗期間只保證的是基本工資待遇,尤其是超過一個月以後可以只發放生活費,如果是確定以後要進行調休,那麼從2月份至今的工資待遇都要正常計發。

其實,除了調休以外,企業還可以根據職工的工作年限,首先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畢竟職工根據工作時間的長短,一年可以享受5~15天的帶薪年休假,如果不安排的話,還需要支付300%的年休假工資報酬呢。這樣調休的時間又縮短了。勞動者要記住,帶薪年休假並不是隨意休假,而是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安排才可以休的。這在《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勞動者應該怎麼辦?

對於習慣了週六、週日休息的勞動者,一開始肯定是不適應的。尤其是一些父母,可能還需要在家照看孩子,時間更少了。

但是對於調休這件事情,首先還是建議勞動者理性看待。職工和企業是合作關係,而不是互相敵視的敵人。職工為企業提供勞動,企業給職工發放工資、繳納社保、提供勞動保護以及供給其他的各種各樣福利待遇。企業經營好了,職工的各種待遇就會提升;企業經營不好,職工有可能面臨失業下崗,很有可能長時間找不到工作,沒有收入來源。

在遇到新冠肺炎疫情這樣的特殊情況的時候,一般建議企業和職工加強溝通。企業定時向職工通報企業的經營情況,讓職工和企業一起共克時艱,一起熬過困難期。這樣還有利於培養職工的忠誠度,提升職工的積極性。

如果職工認為企業的安排實在不合理,那麼職工也可以選擇跳槽的。跳槽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但是賺了多發的工資待遇。畢竟提前調休的話,工資待遇早就是正常發放的,職工突然選擇離職,企業也不可能把工資待遇要回去的。這也是為什麼普通時期企業不可能提前調休的原因了。

如果企業一直沒有正常發放工資,這種時候勞動者可以主動提出維權要求補發工資,甚至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畢竟勞動者是以工資待遇為主要生活收入來源的,讓職工收入來源不穩定、沒有依靠,這是一件非常不道德的事情。經濟補償是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的保護。


暖心人社


非因勞動者原因的停工、停產,在停工的第一個支付週期內,單位應當正常支付工資。復工後,應當按正常法律規定上班並支付工資,若週末上班,後期未按規定調休的,單位應當支付加班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張慧律師在線諮詢


復工後以本月週六日休息來代替復工前的工時是不允許的。但對於私營企業者來說,別說復工後了取消本月週六日休息,就連復工前他們也不一定有休息日,更另說復工後了。

而且對於私營企業者來說,又有幾個能真正按照勞動合同法來執行的呢?說白了你願意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可以選擇辭職啊!即然不辭職,那就等於默認了。

其實為什麼企業會考慮復工後取消所有本月週六日休息呢?

原因其實很現實,2個月沒上一天班,卻正常給你發薪水,作為老闆又豈會吃這一點虧,自然要從復工後的休息日衝抵回來。

家辦公也是辦公 不得強制取消休假

但前提是復工之前,是否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形式正常提供勞動,如果有的話,這種形式也算正常勞動,而且還有公司的考勤記錄,像這種情況,復工後,企業再以未正常工作為由剝奪員工享受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的權利是違背勞動法的。

那可以用週末雙休抵消嗎?

但要企業應疫情防控需要未能正常開工,員工在此期間處於休假狀態的,也就說並沒有通過靈活辦公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話,按照文件要求,允許企業將員工的帶薪年假和福利假用來抵消防疫期間員工休假,但是剩餘假期需要和員工協商處理。

也就是說企業用年假和福利假期來衝抵2月份多休的日子,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要足額髮放員工工資。至於不足部分是否可用週末雙休抵消,這個就要雙方協商。

可不是企業想抵消就抵消的,而且即便協商也要保證員工每週有一天的休息。


職場新人秀


週六日,工作應該算是幾班吧?按照勞動法,應付於百分之二百工資。防疫期間就是休息也無處可去,還不如工作更充足一些。


拆na


太計較的人,難成大事。

在這種時候,能復工就已經是一種幸運。這段時間休息得難道還不夠嗎?

01

受疫情影響,很多企業生存都出現了危機,復工趕產,員工要能理解

公司為了活下去,想要利用雙休把失去的時間補回來,我覺得不過分。

並且,公司取消了一個月的雙休,總共加起來,也才8天吧。自己休息了那麼長時間,現在能上班,能生產,該高興點的。

02

比起失去雙休,失去工作是不是更慘?

現在很多企業都過得不好。過苦日子已經算幸運的,直接垮掉了,不用去上班的,那才叫一個慘。

所以換個角度想,要是企業不是說雙休要加班,而是告訴你,企業養活不了這麼多人,要裁員,你在其中,又是什麼感受呢?

多半會想,寧願用雙休來換這份工作吧。

03

雙休加一個月班,把丟掉的業績撈回來,對自己是不是也有利?

公司如果只是靠正常生產,沒辦法追回一些利益損失,到年中或年底,發不出獎金、漲不了工資,自己多半會更不爽吧。

現在機會就在眼前,辛苦一個月,幸福一大年,划算!

04

越是困難,越要抱團取暖,才能共渡難關

這次疫情影響還是蠻大的,在這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時候,如果員工還在為自己的一點小事,就犯糾結了,是很難做到齊心協力的。

企業想要賺錢不假,但也只有企業賺錢,自己才有更好的發展。就算不為企業,也得為自己多想想吧。

大家一起努力,一起賺錢。把暫停的城市,再次開啟,這難道不好嗎?

我是@次等大叔,豆瓣讀書認證作者。著有《從零開始學招聘》,合著《HR軟實力》,今日頭條等多平臺簽約作者,10年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驗,擅長生涯諮詢、職業規劃與心理輔導。歡迎關注,為您解惑!

次等大叔


馬上辭工或者自離,去考公務員或者自己做老闆,給工人一直雙休,每人每月2萬底薪。年終獎10萬起步。


胡哥佛山南海芯華電器


珍惜吧!

如果我是企業老闆,也不怨你在困難時刻不與企業共存亡。同意短期加班自救的,侍遇不交。有意見的,按法定工作時間上班,執行法定的最低工資,或者在與你工作合同上約定的最低工資。咱們都不違法,行了嗎?你自己選擇辭職後,找工作的人多的是,招聘先看人品,願不願同企業共進退,再籤合同,記住以後合同把相關條款寫的更苛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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