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講求重證據,重調查,不能僅以口供定罪。沒有口供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判處有罪和處以刑罰。在證據適用上有三個基本原則,那就是證據裁判原則、自由心證原則、直接言詞原則。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據以定案的證據經過法定程序查證屬實;結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定罪處罰。 分享到: 閱讀更多 給你個說法 的文章 關鍵字: 事實清楚 案件 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