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被人需要”与“自我牺牲”

“被需要”的心理是“渴望被爱”的一种形式。当我们在关系当中感受到自己“被需要”时,会满足于自己的“我很重要”的心理。


“渴望被需要”与“渴望被接纳、认可”的心理有时也是密不可分,或者说它们本身就是“渴望被爱”的不同侧面的呈现。这些心理是我们早在婴儿时期便会存在的。当它被充分满足回应过后,我们才能的心理与人格才能健康成长。越是早年缺爱,我们越是在日后渴望着这种“被人需要、被人看重”的温暖的感觉。另一方面,这种“渴望被需要”的心理由于是早年情感缺失的影响,通常越是拥有这方面心理的人,越容易为自己潜藏的需求而感到羞耻,从而难以正常“主动地”表达出自己的正常心理需求。(包括情感及其其它类型的需求)因为表达出自己潜藏的真实需求以及真实的自己,相比于配合回应于别人的需求和期待,则是容易被父母拒绝与忽略的。如此我们就失去了“被对方需要”的处境了,而这对于一个继续维持与照料者的情感联结的婴儿来说,这几乎是一个无法承受的风险与不确定性。所以多数时候我们都被迫只能默认着那种模式而长大,而在成年后我们再试图去表达出那些被压抑着真实需求时,依旧不免还要经受那些不确定感中的焦虑与不安。


这种由于早年缺爱造成的情感困境,常常是格外折磨人的心理状态。


心理学上讲,人们常常会在一生当中找寻自己曾经年幼时情感缺憾当中缺失的,甚至不惜在此过程当中发展出特定的人格特质,扭曲了自己本来可以的正常心理发展为代价。就像是植物的嫩芽总是朝向着阳光照射的地方伸展、延伸一样,这简直就是生命本能的反应。过分的关于被需要的心理,会使人发展成为一个人际关系当中的“讨好者”、“付出者”。台湾人的用语当中有一个常见的词“工具人”,这种“工具人”的角色就是在这种“渴望被需要”心理所发展出来的。以前我在看一些电视剧的时候,有时候一些女性角色会说出“找一个值得付出的人”,想必依旧潜藏着这种通过满足别人从而使得自己在关系当中被需要的心理。而我们前些年也流行过一个词“物化”(或者“被物化”)指的也是这种现象,只是这个“物化”属于双方同构出来的。一方滥用主导权、“以自我为中心”是一方面,另一方的不自觉主动地适应、配合也是另一方面。


当我们在关系之中为了确保自己处于“被需要”的处境,而牺牲了真实的自己时,以这种方式所取得的“被需要”则实在是得不偿失的。


然而,常常这个关系应对过程当中的模式,往往超乎人们的意识层面的意愿的程度。理性上了解这一点给我们起到的帮助通常非常地有限。事实上我们自己本人也不愿意这样,不愿意成为别人的“工具人”或者被对方所“物化”,而更多时候是在人际关系相处当中,当我们渴望获得与对方关系的时候,不自觉地上演出来的脚本,不自觉地为对方的需求、期待而背负着对方压根都不了解的沉重的“义务感”。之所以这种“自我牺牲”的模式会如此地顽固,则因为这是常常在婴儿时期的情境里就被迫不得不形成的“求生策略”。当一个 孩子他能够得到父母无条件地关爱的时候,他是不会去被迫发展出这种过度压抑真实自己的情绪及需求的方式去满足符合别人的。所谓“得到无条件的爱才能作真实的自己”!而那种为了确保自己处于“被需要”而发展出来的人格,有时在心理学上被称作“假自我”(“false self”,温尼科特)。


进一步回答这个问题,我想结合我自己的深层感受当中的一些发现来补充。当我在日记当中回溯我婴儿时期的时候,我发现我母亲鲜少是能够在我充满需求的时候来照顾我的,哪怕她在我身边“照料”我的时候,通常也都是对于我真实的自己以及需求茫然无知的。这些情感麻木毋庸说也来自于她自己的童年经验,她自己本身都是缺憾而充满着潜在需求,渴望在外界找寻补偿的状态。由于时常被情感忽略,处于一个人在充满着渴望陪伴、关注、回应的需求而没有得到及时回应的状态,使得我在那种孤独状态当中充满着缺憾。这些也使得哪怕她在我身边照顾我的时候完全是受着她自己无意识内容的盲目驱使来“照料”,我也不得不适应她。扭曲压抑自己的情绪需求的表达。在后来稍微大一些的时候,我意识到如果我照着我母亲下意识心理需求、以及期待当中去做出反应,表现, 我就更能够被其需要。(因为那是她希望的状态!) 而“被需要、被重视”则意味着我可以得到她更多的“照料”,也可以规避我成长过程当中的诸多不确定性。所以哪怕我在当时忽略了一些自己的真实需求、掩盖与否认了自己的真实情绪,那种关系处境依然是我求之不得的。

心理学家科胡特说“不含敌意的坚决,不带诱惑的深情”。无疑我在一开始接受的“照料”里就潜藏着一种“被物化”的诱导了的。


也就是这样,我在婴儿时期与其无意识情感体制开始进行着一种深度的同构,我通过去适应她的需求,发展出她满意的表现、反应的方式发展我自己的人格。直到很多年后经历了很多人际关系的挫折以及对此的反省思考之后,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从小到大我并非是依据着自己的需求和意愿来成长的,而是基于我父母的需求的方式来形成自己的性格的。在那一个早期的情感适应的过程当中,我甚至是主动去配合、共谋于别人关于我的需要的,如此我也即无意识地共谋于别人关于我的“利用”的。而那种“主动配合、共谋于对方的需要(利用)”的做法,也在我身上潜在地延续了很久。因为如果我感觉到我在某个我希望维持的关系当中,对对方也许是没有用处的情况,而这些会触发我心底深处的不安、不确定感。而这些潜藏的早年被忽略的深深的不安、不确定感,也只能通过这种应对模式才能抵御。

而且缺爱所造成的缺憾中自卑感,也亟需那些对方视角我对TA们很重要来补偿,如此来抵御自己心底的一无所值感。哪怕是我不想在关系当中继续背负沉的义务感的时候,那种“我很重要”位置依旧是充满着诱惑的。也难怪于我会对于此种模式极难摆脱。


而后来为了摆脱这种自我牺牲的“被人吃着”的状态的时候,我在很多关系当中挣扎着去打破了很多原有的关系默契。因为我在不同程度上是延续了这种吃亏的姿态,所以更加感觉别人是勒索我、压榨我的。(当然对方也许是表达了自己的需求,但是从来没有要求我一定得满足TA)有时候当我们表达不出自己的某些潜在需求,但是关系当中别人能够自然表达,而且我们确实也是无形之中处于“为维系关系而背负义务感”的状态的时候,我们确实就客观上处在被剥削的处境当中了的。(而不管对方是否有这个主观上的做法与意图。)


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我们是满足与拥有(爱)的状态时,我们才能给予”!这句话怕是只对一半,有时候我们哪怕在缺憾当中还是能够付出的,只是这种付出叫“自我牺牲”!只是这种“自我牺牲”肯定是会在心里遗留深深的怨恨的,尤其是我们不自觉自我牺牲,且对方也恰好再次理所当然、忽略我们的意愿时。所以由于我自身的这些心路历程,我始终对于咱们社会文化当中持正面评判的“被需要”多一分复杂的观感与态度。社会常常鼓励人们去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自我牺牲方式来实现价值感,然而这种社会价值观的正确性是相当存疑的!


没有任何的奖赏与诱惑,值得以“自我牺牲”作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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