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启示录之:好人如何避免被无辜杀害?

不懂得为什么会有坏人、或是坏人为什么会害人,这永远是好人逻辑思维里的空白与缺失。这种空白与缺失让他们在生活中常常碰壁、权益被侵犯,或更甚之,被杀害。本文尝试去探讨其中最极端的一部分:如何避免被无辜杀害。因为,活着才有一切可能。

劳荣枝案启示录之:好人如何避免被无辜杀害?

近日,被称作“女魔头”的通缉犯劳荣枝落网,几桩与她有关的陈年旧案以文字方式再现眼前,给这个冬天更添了一份阴冷。

观各资讯平台的消息发布,该案引发了很多特殊的关注点。

诸如她被捕时的淡定态度与“妩媚一笑”;

诸如她在日常生活中给人的印象是“容貌姣好性格温柔”;

再如她的女性身份,被称为“唯一一起色诱男性并杀人灭口案”;

以及她曾经的“教师”(幼教,被视为学业有成的九十年代中专生)身份......

至于所涉凶杀案那令人发指的凶残性,只能算是较为普通的“共性”了。

该案散发的脂粉味似乎成了最大关注点。网络上的热搜词中有很多与此相关,诸如“劳荣枝二十年前照片”,“劳荣枝在酒吧工作照片”、“劳荣枝跳舞视频”,等等。

很多网民甚至对于该通缉犯所涉案情本身的残暴不予关注,却表示出类似“想去监狱看她”、“很喜欢她”、“她长得真漂亮”、“她是不是被迫参与犯罪”等等观点和疑问,并流露出我见犹怜之意,虽是不负责任的戏言,但从中散发出一种可憎的轻浮,也许正是这种轻浮让该案中的几位被劳荣枝约见的男性殒命,而他们的亲人因此被无辜殃及。

一桩连环凶杀案发生后,相比去探究复杂的犯罪动机,对同类犯罪的预防和警醒难道不应该更为紧迫?虽说现阶段劳荣枝与连环凶杀案之间的关系还有待法律程序确认,但案情本身早已确定无疑发生了。

第一次读到与劳荣枝相关的新闻,仅仅看标题会以为仅仅是类似《红蜘蛛》那样的题材:红灯区女子色诱好色之徒后谋财害命。如果是那样并不会引起我太大触动,因为此类型被害者多少带有“自作自受”之类色彩,但该案并不单单如此。

就该案目前公布的受害者中,有几个人是被无辜杀害的。比如被害人中熊启义的妻儿(孩子仅仅三岁),比如被随机杀害的路人小木匠陆中明,这些人并非行凶者预谋作案的对象,属于被殃及或仅仅是被随机抽中。

与此案相似的另有几件为杀戮而杀戮的凶杀案,比如四川珙县连环强奸杀人案、甘肃白银连环强奸杀人案、福建安溪灭门案、山东费县强奸杀人灭门案......在近些年的诸多凶杀案中,这几者和劳荣枝被捕所涉案件都是一样极端残忍,凶犯在审判过程中几乎无一例外毫无悔意。

我常常想,那些以新闻形式出现在我们视线里的凶杀案是否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那些正在蓄谋、尚未实施极端犯罪的人会不会正生活在我们周围?暂时无损的我们,如何做一些必要防范,以避免被无辜杀害?


劳荣枝案启示录之:好人如何避免被无辜杀害?

2019年7月,四川珙县白家村陈明奎在出狱几个月后因奸杀邻居家一名15岁的少女被捕。在此之前,他因奸杀幼女入狱两次,两次间隔同样只有几个月。第一次入狱时他17岁,因奸杀住在自家对门的一位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此坐了16年牢;出狱后才几个月,他再次奸杀了一名幼女(所幸受害人活了下来),被判刑15年......7月30日,南方周末公众号写了一篇文章介绍陈明奎,标题叫做《“天生”罪犯》,意思是说对于像陈明奎这样穷凶极恶之徒,我们只能假想他的基因里存在罪恶编码。

2016年8月,白银连环杀人强奸案犯高承勇被捕,这位平日里被视为”好儿子、好父亲、好丈夫”的地狱恶魔在1988年至2002年14年里陆续强奸、杀害了11名女性,并对尸体进行了极端的侮辱和侵犯,被害人中包括一名幼童。在作案期间以及被捕之前的漫长时间里,他像个没事人一样生活着,并受到周围人的好评。

2014年9月,福建安溪县龙涓乡美岭村李文忠一家四口被杀害,其中最小的孩子只有6岁。被杀害的起因是行凶者在三年前对李文忠的妻子强奸未遂被判刑,出狱后仅一周即对李文忠一家灭门以实施“报复”,其中作为“导火线”的李文忠妻子被以极为残忍的手段杀害。

2013年5月,山东费县一对年轻夫妻被素不相识的四人杀害,其中怀有身孕的女受害人被长时间轮奸,最终夫妻二人被杀害,胎儿随之胎死腹中。这四个罪犯年龄最大者23岁,最小的17岁,都是社会闲散人员,有的有案底,有的辍学不久。办理该案的民警说,记录口供的时候自己的双手一直在发抖,因为无法直面犯罪行为的残忍和邪恶。

回顾完这四个案子后,已经无力再叙述更多,虽然此类案子不胜枚举。无法对这些“人”的犯罪动机和心理给出合理解释,专业人士提出了“犯罪型人格”、“神经生物学异常”等常人不解的定性,以期对此进行解释。

作为旁观者,我们也许可以相对轻松地参与探讨,对受害者表达同情和悲愤之情,对凶手施以谴责和唾弃。但从另一个角度想想,这样的案子距离下一个人、距离我们自己会有多远,我们如何避开暗处那双罪恶的眼?或者,有必要进行这样的思索么?

我的答案是有必要,且刻不容缓。


劳荣枝案启示录之:好人如何避免被无辜杀害?

电影《可爱的骨头》剧照,此为剧中奸杀多名幼女的罪犯扮演者

恶意无处不在。一旦条件达到,恶意就会以罪恶乃至残忍决绝的方式爆发,受害者因而产生。司法机关无法去主动预防恶意,个人的安危在受到侵犯前,只能自己预防。

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绝对避开被杀害的风险。想想,拥有世界上最精锐私人安保系统的美国第35任总统约翰·肯尼迪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枪杀了,还有人是绝对安全的吗?

成为受害者似乎是防不胜防的事。但平凡如你我一般不会引发专业组织和职业杀手的关注,所需预防的仅仅是犯罪手段并不高明的普通作恶者,只要我们提高预防,是完全有可能避免被无辜杀害的。

之所以说“无辜”,意思是并非所有受害者都值得同情。正如凶手包括十恶不赦者与情有可原者一样,受害者相应也有两种:无辜受害者和自作自受者。

什么是自作自受者?

比如劳荣枝案中所涉的几位被害人中被色诱的两位男子,就属于自作自受者,是他们的不良生活轨迹将他们送入险境。混迹于“黄、赌、毒”场所的人,本就生活在罪恶的边缘。


自作自受者并非本文要讨论的对象,无辜受害者才是。无辜是指并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想法和行动的人,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者不在此列,但必须提醒我们勇敢的维权者们要审时度势:不要越界,自保第一。

如何避免被无辜杀害?在此总结了以下一些预防措施或思路,也许并不全面或普遍适用,仅仅希望引起警惕和预防意识。

1、与危险的场所保持距离。

危险的场所包括如下:

(1)“黄赌毒”场所(虽然博彩业在一些地区合法化但仍然是危险系数较高的场所)。

(2)人迹罕至的户外。

(3)夜深人静时的一切野外。

(4)治安环境显然恶劣的地区。比如已被官方列为高犯罪率区域;穷乡僻壤(此语非贫穷歧视)等。

(5)部分外国。主要危险来源在于种族主义者、恐怖分子等。

主动寻求冒险者或出于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需要者不在上列,但仍然希望他们做足自我安全保护。

2、与危险的人保持距离。

危险的人包括如下:

(1)有暴力犯罪史(那些出于正当防卫或亲情复仇者需要具体分析)的人。

(2)没有正当或稳定职业或收入的人。

(3)情绪极不稳定、存在较大沟通障碍的人。

(4)惯于做出一些虽不违法但有违道德行为的人。

(5)醉酒的人(尤其是女性独自面对醉酒的非近亲属男性)。法律上规定醉酒的人犯罪与非醉酒状态同等对待,不是随便说说的。

(6)有精神病史(主要指病状表现为暴力行为)的人。

以上所列并非全盘否定这些人,但毫无疑问对这些人的防范应该更高。对于女性来说,还有额外一条:任何时候对于体能超过自己的非近亲属男性都要保持防范意识,尽量避免接受前者提出的不合常理的邀约(尤其是进入非公共封闭区域)。

3、正向提升安全系数是避开被害的最好方法。

正向提升就是让自己的安全系数主动上升,从而自动避开风险。包括如下:

(1)努力学习,努力工作,进入较高的社会阶层。

凶残的罪犯大多数来自贫困人群或活动在穷乡僻壤,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其成员也多来自贫困人群,所谓穷凶极恶。要想与这些人之间保持天然屏障,只有跻身较高的社会阶层,出入安保措施良好的工作与生活场所,这同时也是个人发展的良性轨迹。

(2)有规律的健身。

这一条尤其适用于女性。因为女性拥有天然体能劣势,是暴力犯罪的主要受害者。良好的体能有助于大脑的敏锐,会让我们在危险前夕提高警觉。或在危险降临时凭借肌肉记忆做出快速的动作应对以助逃生。

(3)本分做人,不干违法的事和缺德的事。

“平生不行皱眉事,世上应无切齿人”。侵犯他人权益、超越道德底线,迟早会引火烧身。

(4)避免与他人(尤其是有品行劣迹的人)正面冲突。当正当权利被侵犯时,优先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很多人都是情绪的奴隶,当情绪管理处于脆弱状态时,判断力和自控力会下降,所以在此之前应先一步自我提醒,不要因此去触动垃圾人,合理的做法是“冷静取证+诉诸法律”。

(5)对于为人父母者来说,孩子(尤其是女孩以及未成年人)的安危防范是需要时刻谨记的。

首先,在孩子有一定识别和学习能力时(一般3岁左右)就应引入个人安全教育,让孩子逐步建立起安全意识系统。安全教育既包括避免被侵害,也包括避免侵害别人。

其次,当将孩子交给父母以外的人监护时,一定要确认该监护人的可信任度和自身的安全意识水平。今年发生的两起针对儿童的侵犯案就提示了这两点,其一是发生在上海的新城地产原董事长对未成年女孩(被父母的朋友委托照料)的猥亵,其二是发生在浙江宁波的9岁女孩章子欣被陌生人从爷爷奶奶处骗走并杀害。


劳荣枝案启示录之:好人如何避免被无辜杀害?

以上。

生命权是一切权利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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