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大型車輛,特別是大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僅影響高速公路通行效率,而且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因此,大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是公安交管部門查處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
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另據規定,高速公路上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因此,高速公路最左側車道除小型載客汽車外,其他車輛不得佔用。
違法行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行政處罰:罰款100元
記分分值: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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