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們當地,岳父母和女兒女婿長期住,岳父母是否應該給生活費?

令狐三中


我是女兒,我的父母在我家小娃4歲以前是同我們住在一起的,有階段住在父母家,有階段住在我家。父母為了幫助我照看娃,所以同我們一同生活!從大寶出生開始,我和老公就每月給我父母生活費,父母買菜和給孩子買東西,偶爾我們買點東西,就沒算的那麼細!自己掌家了發現,每月給父母2000的生活費,父母肯定還是得倒搭的,為了孩子吃的好,水果,肉這都不小的開銷!給生活費,我覺得應該的,第一:已經可以不這麼辛苦生活了,確毫不猶豫的來給你們做後盾,幫忙家務,帶孩子等。第二:父母養小你要養老,即使不做這些,在能力允許的條件下,應該給父母一些生活保障。我老公這點,我倆非常一致,我父母給我帶娃給生活費。就是婆婆來說,外地的不和我們在一起,每年回家兩次,我們每次也都會給老公父母生活費的,讓老人生活的寬裕,心更暖更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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