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以後出行” 父親要求11歲兒子學騎三輪摩托車

3月16日,貴州省岑鞏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大有鎮例行巡邏時發現一輛三輪摩托車疾馳在道路上,民警示意該車靠邊停車,通過民警瞭解駕駛這臺三輪摩托車的“駕駛員”年僅11歲,在詢問車上人員時得知,坐乘人員張某,貴州省岑鞏縣大有人系該車車主,“駕駛員”系張某兒子。

“方便以後出行”  父親要求11歲兒子學騎三輪摩托車

正在騎三輪車的11歲少年。


在民警問道為什麼將自己三輪車交給未成年人駕駛時,張某語出驚人的回答到:為了讓兒子早日學會駕駛技能,方便以後出行。便將自己的三輪摩托交給自己的兒子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滿十八週歲且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禁止騎行摩托車,未滿十六週歲禁止騎行電動自行車。


“方便以後出行”  父親要求11歲兒子學騎三輪摩托車

民警正在教育車主。


後經民警對其男孩及父親張某耐心宣傳及講解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的危害後,張某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的嚴重性。


岑鞏交警提示:"對於成年人,一定不能輕易將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準駕資格的人駕駛,更不能交給未成年人駕駛。"岑鞏警方告誡,遵守交通規則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戒,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開玩笑。


夏小亮 晏國安 都市新聞記者 陳莉

校對 黃盈瑩

編審 羅瑋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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