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是“個體戶”?法國最高院“判例”:是僱員

據法新社報道,法國最高法院近日駁回優步(Uber)公司上訴,判定該公司和優步的一名網約車(VTC)司機之間存在僱傭合同關係。這個判決在法國是首例。

最高法院的判決確認了巴黎上訴法院2019年1月的判決。

最高法院認定在這名司機和優步平臺(Uber BV)之間存在明顯的上下級從屬關係,因此不應把司機視為“獨立經營者”(travailleur indépendant)而應該是“領薪職工”(salarié)。法庭認定所謂“獨立經營者”的身份是“虛假的”。

這位司機的律師高興地表示,這個判決是首例,對所有仿效優步模式的平臺來說,這將是一個“判例”。

近幾年來,一些“優步化”跨國集團為了逃避社保花費,以獨立經營者而不是以領薪職工名義付酬給工作人員。

2018年11月,最高法院已首次確定“快取慢用”外賣店(Take Eat Easy)的自行車外賣快遞小哥和平臺之間存在上下級從屬關係,判處公司按領薪職工待遇賠償外賣小哥遭受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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