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落戶方式大全


2020年,成都落戶方式大全

由2017年12月26日成都市公安局發佈了:《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試行)》期限為2年,也就是說2019年12月26日前依舊採取現如今的落戶方式。

總的來說,落戶方式有三種。

1、條件入戶。

2、積分入戶。

3、其他入戶。

具體的就慢慢來擺了

01

條件入戶

一、本科學歷入戶

基礎條件:

1、全日制

2、年齡45週歲以內,特殊除外

3、不是成都戶口(含一圈層二圈層三圈層區域)

準備材料:

畢業證、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明(學信網打印)

落戶區域:

沒有房子的可以任選各個區域(集體戶)。有房子必須落戶到房子上。

居住登記:執行上略微會有差別,總體上來說,外省不需要居住登記,省內人需要居住登記。

二、落實單位的應屆大專畢業生

基本條件:

1、應屆生的意思,比如今年是2019年,應屆畢業生是指,2018年畢業+2020年畢業的全日制大專生

2、在成都要落實工作,並且購買社保。

3、檔案要在成都,報到證也要改派到成都(主要是看你的報到證和你的個人檔案)。沒有在成都的要調檔案來。

準備材料:

第一部分:基礎材料

1、身份證

2、畢業證

3、戶口本

4、畢業證明(學信網打印)

第二部分:細節材料

1、調檔函(針對需要調檔案的,找落戶區域人才中心)

2、勞動合同

3、公司營業執照

4、社保證明

5、入戶聯繫函(也是找人才中心)

落戶區域:

有房子必須落戶到房子上面(可以直系親屬的房子,自己有房子的話必須自己房子所在區域),沒有房子的落工作單位所在人才中心。

備註:

調檔函,現在網上畢業生報道,然後下載畢業生就業情況登記表。公司蓋章,然後拿去人才中心,去的時候帶好社保證明,開調檔函,回老家調檔。然後回學校改派報到證。

三、高校統招新生

前置條件: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當年統招的學生。

準備材料

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

2、入學通知書;(原件和複印件)

3、學生花名冊;(原件和複印件)

4、戶口遷移證;(原件)

5、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6、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片1張。

7、到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入戶。

四、國外本科學歷入戶

前置條件:

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年齡在45週歲以下且未取得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留學回國人員。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辦理本人入戶。

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3、中國護照(已入境);(原件和複印件)

4、出國前註銷戶口證明,或原籍地居民戶口簿(省外戶籍人口可提供戶籍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5、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7、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8、集體戶首頁、集體戶空白內頁、無房證明(入集體戶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9、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片1張。

備註:

1、必須本人持證到場辦理。

2、省內戶口遷移業務已實行網上“一站式”辦理,本省戶籍人員辦理戶籍業務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戶籍證明。

3、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4、本人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按規定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參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務指南。

辦公地址: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五、技能人才入戶

申請人必須滿足這三個條件

1、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單位推薦。

3、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

社保:同一單位連續2年以上社保(含2年)

注意:補繳的不行,而且是從你申請之日往前算2年。

證書: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三個步驟落戶

(一)選擇落戶地(落戶區域的選擇規則)

1、申請人已有住房,應在住房所在地申請辦理。

2、申請人沒有住房,但是直系親屬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親屬的住房所地申請辦理。

3、申請人沒有住房,可在單位集體戶或單位所在區(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申請辦理。

簡單說:如果沒有自己的房子,就可以落單位所在區域

(二)選擇所需材料

(三)辦理落戶

經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務中心(成都市二環路北一段四號人才資源社會保障大廈一樓)認證,取得《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戶聯繫函》後,再帶上材料到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申請辦理。

六、夫妻投靠入戶

必須條件:

與本市人員結婚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您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您本人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

2、您或您的直系親屬在本市有住房;

3、結婚登記滿3年,或連續辦理居住證滿3年,或連續在本市繳納社保滿3年。

辦理材料

所需要的申請材料請看下圖

1、身份證。

2、戶口簿。

3、結婚證。

4、居住證。

5、住房證明、房產證。

6、社保清單(結婚或居住證辦理時間不足3年的提供)。

七、未成年人投靠

辦理條件:

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申請投靠本市戶籍的父親和母親。

1、外地子女未成年;

2、父(母)戶口在本市;

3、子女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本市有住房。

辦理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結婚證。

4、住房證明。

5、出生證明。

八、老年父母投靠

辦理條件:

非本市戶籍的男性公民年滿60週歲、女性公民年滿55週歲且身邊無子女,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因購房、投資、納稅、引資、居住期滿入戶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請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1、父親滿60週歲,母親滿55週歲;

2、父母在原籍地身邊無子女;

3、成年子女戶口在本市;

4、父母或其直系親屬在本市有住房。

辦理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4、住房證明。

5、出生證明。

九、應屆畢業生回原籍

前置條件:

原本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按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原遷出地公共集體戶順序申請入戶,不受派遣地限制。

原本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且戶籍一直在高校集體戶(含肄業或退學)的,按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原遷出地公共集體戶順序申請入戶。

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因讀書將戶口遷入高校學生集體戶,就學期間父母戶口均遷離原籍,且有一方遷入我市的,可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準備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取領或上網下載)

2、本市戶口註銷證明;(原件)

3、遷往地為成都的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原件)

4、畢業證(肄業的提供肄業證,退學的提供學校正式退學文件);(原件和複印件)

5、報到證(畢業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產權住房提供)

7、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8、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9、集體戶首頁、集體戶空白內頁、無房證明(入集體戶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10、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就學期間父母戶口均遷離原籍,其中一方遷入我市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11、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片1張。

辦理機構:

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10、退役士兵

具備條件:

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退役士兵。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公共集體戶的順序辦理本人入戶。

1、領取並填寫《入戶申請表》

辦理前可提前下載《入戶申請表》並填寫。 樣表下載:軍隊退役士兵入戶

輸入退役入戶:下載樣表

2、準備相關材料

提前準備辦理所需相關材料。

準備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取領或上網下載)

2、退伍(復員)證;(原件和複印件)

3、《軍人公民身份證號碼登記表》或軍人身份證或原籍地公安機關身份證編碼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4、省、市、區(市)縣民政部門出具的聯繫函;(原件)

5、省民政部門出具的《接收安置轉業士官通知書》(轉業士官提供);(原件)

6、本市註銷戶口證明(回原籍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7、近期便裝1寸證件照片1張;

8、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產權住房提供)

9、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10、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住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12、集體戶首頁、集體戶空白內頁、無房證明(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13、無房證明(入公共集體戶的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機構:

到新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入戶。

十一、軍隊轉業復員幹部

辦理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安置入戶分為異地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回原籍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三種情況:

1、異地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入戶

具備條件: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調隨遷配偶、未參加工作的子女。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公共集體戶的順序申請入戶。

1、領取並填寫《入戶申請表》

2、準備相關材料。

辦理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取領或上網下載)

2、轉業證或預備役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3、省(市)組織、人社部門安置通知書;(原件)

4、省(市)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聯繫函;(原件)

5、接收單位報到證明(安置工作的提供);(原件)

6、《軍人公民身份證號碼登記表》或軍人身份證或原籍地公安機關身份證編碼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7、近期便裝1寸證件照片1張;

8、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產權住房提供)

9、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11、集體戶首頁、集體戶空白內頁、無房證明(入集體戶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12、本人及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子女)的無房證明(入公共集體戶提供);(原件)

13、配偶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雙軍單轉的還應提供配偶軍官證(隨配偶安置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14、父母或岳父母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親屬關係證明(隨父母或岳父母安置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15、子女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親屬關係證明(隨子女安置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辦理機構:

到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入戶。

二、回原籍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入戶

具備條件:

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調隨遷配偶、未參加工作的子女。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公共集體戶的順序申請入戶。

1、領取並填寫《入戶申請表》

2、準備相關材料

辦理機構:

到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入戶。

三、復員幹部安置入戶

具備條件:

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復員幹部,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公共集體戶的順序申請入戶。

1、領取並填寫《入戶申請表》

2、準備相關材料

辦理機構:

到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入戶。

十二、調動入戶

具備條件:

組織、人社部門批准公選、公招、錄用、調動到本市市級、區(市)縣級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按本人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的順序申請辦理本人入戶。

按權限調動、招錄人員入戶:

具備條件:中央、本省級在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按權限調動、招錄(聘)到在蓉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作的人員,由省組織、人社部門進行認證,按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的順序申請辦理本人入戶。

按權限調動、招錄人員入戶分為中央在蓉機關、事業單位調動、招錄(聘)的人員,中央、省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按權限調動、招錄(聘)的人員,本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調動、招錄(聘)的人員三種類型:

備註:

1、省內戶口遷移業務已實行網上“一站式”辦理,本省戶籍人員辦理戶籍業務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戶籍證明。

2、省內居民申請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3、本人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按規定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參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務指南。

辦公機構:

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十三、離+退休入戶

具備條件:

經省、市老幹局批准安置到我市的離休幹部。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順序申請入戶。

離(退)休人員入戶:

因參加工作或工作調動將戶口遷出本市,現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包括因參軍入伍、知青下鄉、就學等原因將戶口遷出本市的人員。

準備材料:

1、省內戶口遷移業務已實行網上“一站式”辦理,本省戶籍人員辦理戶籍業務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戶籍證明。

2、省內居民申請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3、本人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按規定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參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務指南。

十四、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職工

1、軍隊離退休幹部入戶

具備條件:

軍隊離退休幹部及配偶和子女符合安置入本市條件的人員,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2、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入戶

具備條件:

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符合安置入本市條件的人員,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十五、收養子女入戶

具備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依法辦理收養手續的人員。按收養人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收養人單位集體戶、收養人公共集體戶順序申請入戶。

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收養證(撿拾地或收養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或收養公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3、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每頁應加蓋戶口專用章及戶籍名章)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16週歲以上人員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收養人結婚證(已婚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收養人產權住房提供)

6、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收養人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7、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收養人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8、集體戶首頁、集體戶空白內頁、無房證明(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9、收養人無房證明(入公共集體戶提供)。(原件)

備註:

1、必須本人持證到現場辦理,且夫妻雙方到場申請。

2、省內戶口遷移業務已實行網上“一站式”辦理,本省戶籍人員辦理戶籍業務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戶籍證明。

3、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十六、高原地區未成年子女回原戶籍地

具備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依法辦理收養手續的人員。按收養人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收養人單位集體戶、收養人公共集體戶順序申請入戶。

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收養證(撿拾地或收養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或收養公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3、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每頁應加蓋戶口專用章及戶籍名章)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16週歲以上人員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收養人結婚證(已婚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收養人產權住房提供)

6、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收養人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7、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收養人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8、集體戶首頁、集體戶空白內頁、無房證明(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9、收養人無房證明(入公共集體戶提供)。(原件)

辦理流程:

帶上上面的材料去成都公安局辦到準遷證,然後到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拿到戶口遷移在,最後來成都上戶

備註:

1、必須本人持證到現場辦理,且夫妻雙方到場申請。

2、省內戶口遷移業務已實行網上“一站式”辦理,本省戶籍人員辦理戶籍業務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戶籍證明。

3、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十七、原本市人回國

具備條件:

我市人員出國註銷戶口,未取得外國國籍和永久居留權,回國後申請恢復戶口的。

1、領取並填寫《入戶申請表》

2、準備相關材料。

準備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 中國護照(已入境);(原件和複印件)

3、本市戶口註銷證明;(原件)

4、本人未取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聲明;(原件)

5、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7、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住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8、16週歲及以上人員提供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片1張。

辦理機構:

到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入戶。

十八、華僑回國

具備條件:

取得《華僑回國定居證》來蓉定居的華僑。

1、領取並填寫《入戶申請表》

2、準備相關材料。

準備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網上下載)

2、《華僑回國定居證》和中國護照(已入境);(原件和複印件)

3、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註銷戶口證明(原國內登記地戶籍的提供);(原件)

4、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7、16週歲及以上人員提供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片1張。

辦理機構:

到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入戶。

十九、港、澳、臺地區居民回內地定居

具備條件:

港、澳居民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區的原內地居民回內地定居通知書》,並回本市定居的。臺灣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書》、《臺灣居民定居證》,並回內地定居的。

1、領取並填寫《入戶申請表》。

2、準備相關材料。

準備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批准定居港澳地區的原內地居民回內地定居通知書》(港、澳居民提供);(原件)

3、《批准定居通知書》和《臺灣居民定居證》(臺灣居民提供);(原件)

4、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7、16週歲及以上人員提供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片1張。

辦理機構:

到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入戶。

二十、外國人入籍

具備條件:

原外國國籍人員取得中國國籍並來蓉定居。

準備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網上下載)

2、公安部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書》;(原件)

3、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4、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16週歲及以上人員提供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片1張。

辦理機構:

到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入戶。

二十一、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

具備條件:

按照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確定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

準備資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表格下載:

2、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相關文件;(原件和複印件)

3、入戶人員居民戶口簿(每頁應加蓋戶口專用章及戶籍名章)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結婚證、親屬關係證明(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7、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8、集體戶首頁、集體戶空白內頁、無房證明(入集體戶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辦公地址: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二十二、博士後入戶

具備條件:

博士後人員,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

準備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表格下載:

2、博士後證書或部、省人社部門出具的介紹信;(原件和複印件)

3、入戶人員居民戶口簿(每頁應加蓋戶口專用章及戶籍名章)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結婚證、親屬關係證明;(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7、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8、集體戶首頁、集體戶空白內頁、無房證明(入集體戶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辦理機構:

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二十三、刑滿釋放人員

具備條件:

原籍系我市的刑滿釋放(含假釋)人員,在申請入戶前,持釋放證明到社區民警處簽署意見。

準備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釋放、假釋證明書(由責任區民警簽字);(原件)

3、本市註銷戶口證明;(原件)

4、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7、無房證明(入公共集體戶的提供);(原件)

8、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片1張。

辦理機構:

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二十四、人才綠卡

具備條件:

取得“蓉城人才綠卡”人員,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辦理本人入戶。

準備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蓉城人才綠卡;(原件和複印件)

3、申請人居民戶口簿(每頁應加蓋戶口專用章及戶籍名章)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7、集體戶首頁、集體戶空白內頁、無房證明(入集體戶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辦理機構:

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備註:

1、省內戶口遷移業務已實行網上“一站式”辦理,本省戶籍人員辦理戶籍業務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戶籍證明。

2、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3、本人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按規定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參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務指南。

二十五、隨軍人員入戶

具備條件:

正連職(含一級科員、專業技術12級、體育八級)以上的幹部和三級軍士長以上的士官家屬符合隨軍條件,經師(旅)及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批准的人員。在軍人使用的部隊營房、或本人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準備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隨軍報告審批表》(師(旅)以上政治部門批准);(原件)

3、軍官證、任職命令或團級以上任職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4、入戶人員居民戶口簿(每頁應加蓋戶口專用章及戶籍名章)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5、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6、未成年子女的親屬關係證明(未成年子女隨軍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7、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入本人產權住房提供)

8、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9、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住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10、部隊房管部門出具分房證明及派出所居住證明(入部隊營房的提供)。(原件)

11、回原籍戶籍所在地註銷戶口,辦理戶口遷移證;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戶籍管理機關要求為準。

辦理機構:

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二十六、新生兒入戶

具備條件

國內新生嬰兒入戶。(只適用於在中國大陸地區出生的新生嬰兒,不適用於在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出生的新生嬰兒)

準備材料:

1、《入戶申請表》; (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網上下載)

2、《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4、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撫養方的);(原件和複印件)

5、直接撫養人(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或法院離婚調解書(申報出生登記時父母已離異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非婚生育聲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非婚生育隨父親落戶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8、父母雙方的無房證明(入集體戶、非直系親屬家庭戶的提供)。(原件)

辦理機構:

到新生嬰兒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入戶。

條件落戶介紹完了,你符合這些條件,恭喜,你已經是成都人了!

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你還可以試試積分落戶,積分夠了100分,你也可以落戶成都的。

02

積分落戶

2018年3月9日,成都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發佈: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2020年,成都落戶方式大全

一:受理時間

積分入戶,每年申請一次,受理時間是當年6月1日,至7月97日。

二、申請資格

全名居住證積分入戶,只有滿足5年社保才有基本的申請資格。分高者得名額,每年6-7月申報積分,9月下旬公佈分值以及結果,獲得資格的人就能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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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地點

各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居住證積分受理窗口

五、備註

網上預約可登錄“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臺”網站(rkb.chengdu.gov.cn),提前預約居住證積分申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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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積分結果查詢

9月15日,申請人通過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臺網站(rkb.chengdu.gov.cn),查詢本人積分結果

七、積分入戶名單公示

9月25日,申請人通過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臺網站(rkb.chengdu.gov.cn)查詢積分入戶名單,公示期5天

八:入戶辦理

10月1日至11月30日。進入2018年度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入戶名單的人員,須按戶口遷移相關規定前往居住地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辦理戶口遷入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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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條件入戶、積分入戶,還有一個其他入戶,也就是2017年政策遺留下來的一些入戶,很少,但也有。

積分入戶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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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遺留入戶

一、購房入戶

2017年12月31日前已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人員辦理入戶

具備條件:

2014年6月1日前:70平

2014年6月1日-2017年12月31日:90平+一年社保

準備材料:

1、房屋產權人填寫《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在成都本地寶微信對話框輸入入戶申請表下載);

2、產權人和入戶人員的居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產權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親屬關係證明可以找下當地派出所,也可以問問居委會

4、房屋所有權證,房管部門1月內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或個人及家庭房屋登記記錄)(購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房屋所有權證,房管部門1月內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購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社保部門A4紙打印的房屋產權人1年《個人養老保險實繳信息單》(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編制內職工提供《個人醫療基本信息單》和《醫療帳戶明細查詢單》;

省級社保除繳納社會保險信息單外,還應提供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複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變動的,提供轄區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原件);

8、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提供:

(1)夫妻雙方兩本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2)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反映親屬關係的個人檔案,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等能證明親屬關係的法律文書。(原件和複印件)。

備註:

1、同一套住房,權屬未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只申請辦理一次購房入戶。因購房原因遷入本市的人員,落戶成都5年後方可按相關政策申請老年父母投靠。

2、省內戶口遷移業務已實行網上“一站式”辦理,本省戶籍人員辦理戶籍業務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戶籍證明。

3、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辦理機構:

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二、戶口平遷

具備條件:

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住房登記戶口;

有多套住房的,可選擇其中一套登記入戶;

實行一房一戶登記原則,原產權人及戶內成員將戶口遷出後,可登記新產權人及符合遷入條件人員的戶口。

準備材料:

1、入戶人員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16週歲及以上人員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

2、入戶地住房證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

3、入戶地住房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

4、入戶地住房證明、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

5、確定戶主聲明書(房屋所有權為多人共有的提供)。(原件)

三、新生兒入戶

具備條件:

父母是集體戶口的,只有當孩子是新生兒的時候,才能掛靠。

如果不是新生兒,那小孩的戶口是不能跟過來的哦~

準備材料:

1新生兒出生證明,

2新生兒父母雙方的戶口頁原件,

3新生兒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

4準生證,

5父母雙方的無房證明,(已買房但未交房的要帶上購房合同原件)。

辦理機構:

1、帶上上述原件及複印件(合同不需要複印件)到新生兒要落戶的人才中心去開接受涵,只有人才市場開了這個接收涵,公安局才會給娃娃上戶。

2、就是帶上人才市場給你開的接收涵和戶口空白頁去對應的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即可,希望能幫到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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