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關於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促進經濟發展的通告

澠池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促進經濟發展的通告

(第13號)

為統籌推進全縣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在鞏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效、嚴防輸入性風險的前提下,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根據省、市有關精神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加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1.全縣各類經營主體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要加快復工復業。餐飲經營單位在滿足復工復業相關條件、落實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要求前提下,向行業主管部門遞交承諾書後,可全面恢復正常營業,要積極推行進店掃碼制度,確保就餐人員可追溯,要全面推行分餐制,提供公筷、公勺,引導顧客使用。網吧、影院、KTV等非群眾日常生活必需的公共服務場所暫緩復工復業。

2.各鄉(鎮)、各行業監管部門要進一步簡化復工復產程序,優化服務效能,著力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推進企業(項目)應復盡復,為企業開足馬力恢復正常生產注入強勁動力和堅定信心。

二、強化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各類經營主體法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必須堅決杜絕麻痺思想、僥倖心理,嚴格按照《河南省企業單位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等要求,認真落實佩戴口罩、驗碼掃碼、體溫測量、人流控制、防止扎堆、場所消毒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間,各類經營主體暫不舉辦婚宴、喜宴等聚集性用餐活動,不得舉辦年會、大型營銷等易造成人群聚集的商業性活動。發現員工或顧客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要及時報告,防範交叉感染風險。

三、明確監督指導責任

各鄉(鎮)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市場監管、商務、衛健等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依據上級有關疫情防控指導性規範,結合我縣實際,加快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復工復業規範指南,指導各類經營主體規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動餐飲等各類經營主體有序快速復工復業,如因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傳播或嚴重傳播風險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此前相關規定與本通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2020年3月16日

澠池縣關於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促進經濟發展的通告

澠池縣關於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促進經濟發展的通告

總策劃:範關群 策 劃:馬 平 統 籌:韓 鵬

監 制:李 新 審 核:姚 軼 編 輯:李 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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