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安家》中的徐文昌,你會不會問張乘乘要房子?

大嘴巴啦啦


要,必須要啊,兩套房子,所有財產全被張乘乘吞了,要回一個房子怎麼就不行了?

如果是我,我不止要這一個房子,我還要追回所有財產。

為什麼這麼做?

1:如果徐文昌沒有發現,是不是要養別人的孩子?

在張乘乘懷孕後,徐姑姑第一反應便是,這孩子不是我的,我們每次都做足防禦措施了。

合著你和老公一起的時候,措施做足,出軌的時候,就放飛自我,一次就中?

而在發現懷孕後,自己算著時間知道是誰的,還非要讓徐姑姑認這個孩子?

仔細想想,如果徐姑姑沒有發現張乘乘出軌,在得知懷孕時會有多高興。

2: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出軌的是誰?犯錯的是誰?

激情犯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我可真是服了,簡直是三觀盡毀,節操掉一地!出軌有理了?

人之所以被稱為人,便是在於自控能力,如果全靠下半身思考,那與禽獸何異?


3:蓄謀已久的假離婚

一開始,兩人其實是有兩套房子的,不過一套送給了張乘乘父母,而要回的這一套是徐姑姑的婚前財產。

再看張乘乘這樣,不妨猜測下,送給父母的會不會就是兩個人的婚房?

也就是說,結婚之前,徐姑姑擁有自己的一套房子,為了結婚,又買了一套房子作為婚房。

為了充分利用購房資質,以及以後生孩子考慮,兩人準備假離婚。兩套房子,一套送給張乘乘父母,一套過給張乘乘。

在看到床上狗男女的時候,我認為,這一切都是張乘乘蓄謀已久。哪怕是現在,我依然這麼認為。

而在出軌被發現了後,徐姑姑出去住酒店,租房子,所有的信用卡都不能用了。

也就是說全部財產,都被張乘乘扒走了。

自己犯的錯,就得接受懲罰,憑什麼要徐姑姑去為她的錯背鍋?


孩子不好養?可憐?誰讓你那麼作?該!


戲言浮生夢,閒談劇中人,我是戲語瘋言,一個喜歡影視劇的九零後。


戲語瘋言


那必須的呀,肯定得收回來,現在已經離婚了,當初離婚是為了購房資格,不巧的是弄巧成拙,張乘乘出軌,她是過錯方,現在已經沒有夫妻關係,我估計姑姑當初沒有收房的原因是念在她肚子裡的孩子,如果這個孩子是姑姑的估計房子也不會收了,現在好了,孩子跟人都不是自己的他也沒必要再為難了。只是拿回了自己應得的東西,我覺得姑姑做的已經很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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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如果我是徐文昌當然不會去要房子。請看一下我的理由:

1、假離婚的時候已經將房產轉移給了張乘乘。當然,當初他們離婚的時候為了購房名額假離婚,這種行為雖然不違法,但是是在利用國家政策的漏洞。非常不可取。在法律上,徐文昌的財產已經屬於張乘乘。張乘乘完全可以在法庭上打贏這場官司。

2、張乘乘犯錯是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後。激情犯錯當然是不可被原諒的。而徐姑姑當場抓姦在床卻是在法律夫妻關係結束後。這點不能被作為要回房子的理由。法律不會站在徐姑姑這一邊。

但是從道德層面來說,張乘乘這種行為非常可恥。徐姑姑選擇搬出去住是非常正確的,對於徐姑姑來說這就是婚內出軌。已經觸及到每個男人的底線。

3、孩子雖然不是徐姑姑的。但是是在法律關係結束後懷上的。同樣不能作為夫妻一方犯錯而取回財產的依據。當然張乘乘但凡有一點良知與道德,至少要分一半財產出來。不至於要徐姑姑淨身出戶。好聚好散。

以上是個人觀點,歡迎文明討論。





一個90後老阿姨的回憶


徐文昌找張乘乘要房子這一段戲,我真的對羅晉五體投地,他把那種優柔寡斷又臉皮薄的男人性格展示的太完美,隔著電視機我都在找遙控器的點贊按鈕,可惜沒找到。

兩人話題開始的時候,張乘乘是很強勢,她雖然不知道徐文昌要給她聊什麼,但大概率知道不是好事,肯定不是跑過來送她一百萬奶粉錢之類。

所以一開始張乘乘就保持一種很強的攻擊性,徐文昌沒話找話說小天天對你好不好,張乘乘一句就懟回去,比你好。

這就看得出來徐文昌一直被張乘乘吃的死死的,徐文昌打算緩緩的把話題展開,但張乘乘直接就把話聊死,不讓徐文昌有自己的節奏。

於是徐文昌只能直接攤牌,這時候徐文昌就暴露那種弱勢和被吃死的德行,眼睛不敢看張乘乘,一直眨個不停,說話舌頭打柳,這都是心虛的表現。

張乘乘則一直進攻態勢,一聽到這話,立刻身體前傾,假裝聽不懂問徐文昌財產是什麼東西,好吃嗎?

徐文昌把秦律師教他那套詞背出來,說有一套房子是徐文昌的婚前財產,希望張乘乘能夠還回去。

這時候張乘乘更加強勢,頭抬得更高,反擊離婚協議寫好了那是給自己的,不可能還給你了嚯嚯嚯嚯~~

徐文昌這時候那種乞丐的狀態就出來了,腦袋全程亂晃,說話大喘氣,一副理不直氣不壯心虛到極點的樣子。就這德行,不被吃死才怪。

之後張乘乘開始賣慘,說自己新婚丈夫如何窩囊,自己養孩子又不能上班,只能靠徐文昌留下的錢過日子,希望徐文昌不要那麼無情無義。

徐文昌這時候反而有底氣了,眼睛開始直視張乘乘,說話也強硬了許多。因為張乘乘賣慘賣過了頭,把徐文昌房梁給挑了,你跑去出軌,最後跟姦夫一起吃徐文昌用徐文昌的,現在還好意思賣慘?

徐文昌這時候才想明白,他這是當王八當出了境界,相當於武大郎天天出去賣炊餅還房貸,還要養潘金蓮跟西門慶的日常開銷。

最後兩人談崩,相約法庭再聊。

所以說,徐文昌還是面,只敢要一套婚前的房子,夫妻共同財產全部給了張乘乘和小天天,自己淨身出戶。而且要婚前財產都這麼理虧,這種人也是活該被綠,太慫了。如果換個人的話,估計要打官司打到張乘乘去要飯吧,畢竟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基本都是徐文昌掙的,兩人又沒孩子要撫養,離婚過錯方也是張乘乘,這就是拿著王炸和四個二的必勝牌,結果徐文昌非要四個二帶兩個王衝鋒,那就沒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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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一定要。

徐文昌要的是婚前財產

正如徐文昌和張乘乘在談的時候,他們的婚姻財富還是挺多的,有2套房子,現金,股票,期權。其中一套是徐文昌的個人資產,所以和張乘乘沒有任何關係,理應整套要回。

婚姻貢獻和過錯方

他們剛開始離婚是為了房票,因此沒有很好地分割財產。根據張乘乘在婚姻中的貢獻程度,我認為她只是養活自己而徐在金錢上很大的富足了他兩的婚姻生活。所以徐在婚姻中的貢獻程度更高一些。

而導致這場婚姻走向決裂的真正原因是張乘乘是過錯方,涉及騙離婚和出軌,生出的孩子是最好的證明,在過錯方中法律應該支持徐文昌,反而是張乘乘淨身出戶。所以徐文昌考慮到他和房未來的生活,或者徐自己的生活過日子只要回這一套婚前財產已經很夠意思了,其他的至少應該有現金股票的一半吧。

張乘乘生完孩子生活困難

據談判中張乘乘講述了他的另一套房子現在用來收租養活她和孩子,但是孩子又不是徐文昌的,為什麼徐的財產要用來養前妻的一大家子呢?作為孩子父親母親不應該是成年人擔起這樣的責任嗎?

所以我認為張乘乘用孩子作為藉口不肯歸還徐文昌的房子實在有點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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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姑姑已經夠大度的了,兩套房子,一套夫妻共有的給了張乘乘的父母,難道這一套婚前財產還要成全這個給自己帶綠帽子的小 賤 人?

他的那個律師同學秦濤說的對,如果不要回這套房子,你就是在縱惡。

看張乘乘那個樣子,當徐姑姑通知她要收回房子的時候,先是恬不知恥地賣慘,說前夫沒有同情心,然後很蠻橫地離開,臨走時還扔下一句話:那就法庭見吧。

看到沒,惡人就是這樣,既沒有道德觀念,也毫無廉恥之心,一點都不值得同情。

如果徐姑姑不把這套房子要回來,天理難容,不是難容張乘乘,而是不容徐姑姑,你就是在姑息養奸為禍人世。

不得不說,徐姑姑真是個好人,心地純良、寬廣,還有點優柔,張乘乘正是抓住了他這一點,一次次蹬鼻子上臉。

所以答案顯而易見,假如我是徐姑姑,一定會把那套房子要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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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會,畢竟張乘乘當時是婚姻的過錯方,孩子都不是姑姑的,但卻要姑姑淨身出戶,這種行為從開始就是錯誤的。

姑姑找張乘乘是為了給房似錦安定

姑姑這些年的兩套房子,股票、債權以及現金都在張乘乘的掌握之中。剛開始姑姑不想和張乘乘有所瓜葛,所以在知道張乘乘的所作所為之後直接租房子,但信用卡卻已經被張乘乘停掉,可以說身無分文。當初租房子的費用還是房似錦先給姑姑墊著。

姑姑是個比較厚道的人,他也不願意將所有財產拿回,只是希望張乘乘把自己的婚前財產一套房子還給他,好讓自己有個安身立命的地方,房似錦和他在一起也有安全感。但張乘乘卻以離婚協議為理由所拒絕。

當初的假離婚變成真離婚,假離婚協議卻成了真

當初為了增加一套購房的權限,張乘乘和姑姑假離婚,離婚協議姑姑將所有財產都劃在張乘乘名下,沒想到過幾天張乘乘的出軌兩人婚姻真的就此為止。姑姑賭氣離開,沒對財產作處理。

那時候張乘乘懷孕,每天都在找姑姑,姑姑連張乘乘都應付不來,更何況談財產劃分。首次提起,張乘乘已經生子,面對姑姑的猶猶豫豫,張乘乘索性以自己沒有收入來源還要照顧孩子,自己男朋友沒有正式工作,家庭負擔落在自己身上,她要用那間房子的租金作為生活來源。

昔日夫妻,法庭相見

張乘乘的不依不饒,讓姑姑徹底對她已經沒了客氣和最後的猶豫。張乘乘總是說在遇到房似錦姑姑變得自私了,其實真正沒有改變的是她自己。姑姑最後底氣足了些,他對張乘乘說來找她不是和她商量,而是通知,如果不行,那隻能法庭相見。

張乘乘也明確表示可以對簿公堂。姑姑可能做的最後悔的一件事就是錯認張乘乘,不過以現在的情況來看,張乘乘是不太可能成功的。畢竟婚前財產屬於個人這是婦孺皆知的,從逃避到面對,姑姑開始解決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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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得要回來。

根據婚姻法的最新法解,徐文昌在婚前全款購買的房產,無論婚後房本上寫幾個人的名字,這套房都是徐文昌的婚前財產,一旦涉及離婚,張乘乘連塊磚都別想拿走。

所以,就算張乘乘死皮賴臉說【咱們法庭見】也沒有用,房子她必須一磚一瓦全吐出來。

這件事情一開始棘手就棘手在,張乘乘出軌被抓,發生在她和徐文昌離婚以後。所以,這雖然被認定為一次出軌行為,但從法律上講,卻並不算出軌。而且,如果張乘乘懷的還是自己的孩子,徐文昌實在是拿張乘乘一點辦法都沒有。

但好在,惡人自有惡人磨,張乘乘偏偏就懷上了別人的孩子,孩子的父親還是個遊手好閒的二五仔,這兩個人以後的生活,可以想見的能用災難來形容了,尤其相比于徐文昌和房似錦的情投意合舉案齊眉。更爽的是,徐文昌可以徹底斬斷與渣女張乘乘的瓜葛,光明正大的要回自己的房產,開啟新生活。


三腳插頭


為什麼不要,我不只要回房子,我還會要回我應得的那一部分。

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但對於像張乘乘這種女人,“恩”是不會有的,有的只是“怨”。


是,我徐文昌是和張乘乘離婚了,但我們是假離婚,我們還住在一起,怎麼說我們還是戀人關係,在這種情況下的出軌就不算出軌了嗎?說什麼“激情犯錯”,那都是謊言,她張乘乘就是一個不懂得檢點的人,她更是一個不懂得什麼是愛的人。

如若她張乘乘是個本本份份的人,我們無法在一起了我可以淨身出戶,這是一個男人應有的氣量和擔當,但情況並非如此,我沒有那麼仁慈,我不只是會要回一套房子,我還會要回我的股票、基金、債券。


之所以這樣選擇也是因為她張乘乘說了那樣的話,說什麼“咱倆之間還有其他共同財產嗎?”,說什麼我變了、我自私,好啊,那我就自私給你看啊。

我想我還算是仁義的了吧,別忘了,我可是給了她父母一套房,那一套房怎麼也值幾百萬吧,我相信很多朋友會選擇把所有都要回來。

留給她家一套房,至少她不用為生存發愁,她也有工作,那位叫“小天天”的男孩再無能或多或少也能賺一點錢的吧,兩個人怎麼著也能把孩子拉扯大,如若他們遇到大困難能幫一下我也會盡我的綿薄之力幫一下,但是我會本著“救急不救窮”的原則。

“想起張乘乘說的那些話就來氣,說我自私,最自私的人就是她了,我一個三十多歲的大老爺們,沒房沒錢我怎麼重組家庭,難道讓我再打拼五六年,那時我都四十了,結婚生子後我還有多少時間拼搏,說我自私,我就沒見過比張乘乘還自私的女人。”

以上是我作為徐文昌發的牢騷,僅代表我個人觀點,如有雷同,那一定不是巧合,謝謝大家觀看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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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因為沒有任何理由不要。

首先,他們有兩套房產,一套給了張乘乘的父母,以他們的經濟狀況來說頂多屬於小康家庭,並非什麼大富大貴,結婚後還能給女方父母送一套房子,已經是非常大氣了,而另一套是徐文昌的婚前財產,這就更加說的過去了,現在徐文昌只是要拿回那套原本就屬於他自己的房子,完全不過分。

其次,他們之前辦理離婚,是為了能夠再多買一套房,也就是假離婚,直到張成成出軌被徐文昌抓到現行,徐文昌才搬出去,從夫妻情感上來說,這裡是真離婚了,那麼導致離婚的直接原因就是張乘乘出軌,所以這裡她是過錯方,難道反而讓感情裡受傷的一方淨身出戶嗎?張乘乘在哺乳期,小天天沒有工作,兩人沒有收入來源,這些都不是可以霸佔徐文昌的理由,當初的放任就要今後承擔的後果!

最後,徐文昌也從來不是計較錢的人,假離婚時把房子過給張乘乘,這是出於對妻子的百分百信任;發現妻子出軌立馬搬走,他也沒有想過利益的得失,不會因為把房產過戶給了對方而從新掂量這份關係,一來說明他是一個有原則的人,二來可能也沒有想過張乘乘會如此不講理,所以拖了這麼久才和張乘乘提房子的事情,並且股票,債權,現金,都不計較了。

徐文昌只是要拿回屬於他婚前的那套房,我認為這完全合情合理,而且有情有義!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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