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交換,雙方有簽字協議書但另一方反悔,這個要怎麼處理?

小魯班235


行人說的這個問題,可能會涉及法律問題,土地原本屬於集體,個人只有管理權,但沒有所有權,因此如果需要交換,要通過村組領導進行協商解決才能進行。如果是兩戶自行交換,不論那一方反悔都無能為力。


仲心315


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制,農村屬於同一個集體,農村在使用土地過程中,為提高工作效率,跟村民調換土地,雙方調換土地的行為合法有效,在調換使用過程中,雙方都應該共同遵守相關規則,在籤協議生效中,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對方的經營權與收入,國家要對土地徵用,在徵用到一方的土地,應該按照國家關於土地使用的法規給予補償,在調換中一方反悔,涉及牽連到雙方的利益,糾紛的情理當中,請求村委會岀面,解決士地糾紛問題,也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法規來解決問題,民事訴訟法,(第六章:第六十三,第六十四,第六十五條)

第六十三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記





大農哥


這份雙方簽訂的土地交換協議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但反悔一方違背社會誠信原則,行為令人反感。調解的時候、只能聲明該協議無效。雙方都有過錯。但在是否放棄交換土地的問題上、要看具體情況,慎重處理。這糾紛看似簡單,實則、相當棘手。

我國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是村集體所有制,農民只有土地使用權。農戶手中持有的土地使用權證,與村保存的土地使用權檔案核對無誤後,由戶主簽字確認。確權證填寫了具體位置和四界、面積,產量,等級等內容。並告知了農戶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其中明確指出,不得私相授受、交換土地。

從提主的問題來看,這份協議沒有經過村委會的同意,簽章。更沒有更改農戶的使用權證和檔案。該協議不受法律保護。是無效協議。這件糾紛的處理結果,雙方都有錯。

但這只是處理這個糾紛的第一步,下一步、要看這塊土地交換後的用途和投入。這才是這個問題的關鍵。這要看雙方的訴求、如果就事論事、一般來說、毀約方對交換土地的使用和投入比另一方要少,因此才毀約。毀約方應當按照差價給予補償。如果交換的土地、修建了永久建築物或構築物,不易折出,那就只能看該建築物或構築物是否有齊全,合法手續。如果有,就只能支持更換土地。按地力和麵積補償毀約方的差價。如果毀約方仍不同意、不可能讓毀約方賠償另一方的全部投入,另一方負責恢復土地的處理方案。如此,只能申請法院裁決。


大道豐邑


農村土地交換,究竟是交換什麼地,比如,用糧田或旱地交換人家宅基地。還是地換地呢?比如,地換地是本村人雙方都不可能反悔。因為雙方都簽了協議,就是不籤協議也沒有理由反悔!如果是糧田或旱地換宅基地也沒有這種可能。不但國家不允許就是村集也不會允許,你只有承包權沒有變更權。我看這種情況是不成立的,這都是說笑話,反正我也沒聽說過更沒見過。在我這裡是不允許的,其他地方我並不瞭解!


專長古玩


這一類似的事情在農村是有發生的,哪怕是簽了字蓋了章也不一定就是鐵板釘釘。照理說白紙黑字劃了押就已經產生法律效應了。

但在農村如有一方反悔還真不好說,因為不講理的他會叫家裡上了歲數的人天天跟你磨、軟磨硬泡,讓你不勝其煩。還在在已經交換的地裡胡攪蠻纏,讓你無法正常耕種。

報警吧,這種事警察也只能勸導雙方協商解決,不太可能強制執行。上法庭吧,也不是好大的事情,從季節性來說雙方都耗不起。

遇到這種事,很多都是自認倒黴,還了算了。


肺魚探農


題主所說的問題在農村還是比較常見,那麼如何解決呢?

一、弄清楚對方反悔的原因,看是否有變通的可能性。

對方開始同意交換土地,然後又反悔,背後一定有某種原因。所以首先要搞清楚對方為什麼要反悔。是因為覺著太吃虧了?是因為離家裡太遠?是因為要換的地可能要被列入規劃地塊?不管是何種原因,都得弄清楚,這樣才能對症下藥。在搞清楚原因之後,要本著和氣生財互利互惠的原則,有理有據,真誠溝通,適度做出補償,互讓一步達到妥善解決分歧的目的。

二、找村幹部村委會協調解決。

將具體情況向村委會和村幹部如實反映,尋求村上的幫助。一般來講,有了村頭幹部的協調,事情基本上能夠得到有效處理。

三、萬不得已可以向法院提請訴訟。

雙方簽訂的換地協議,均是各自的真實意思的表示,沒有脅迫欺騙和明顯違背公平,那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前兩種辦法都不能解決問題,可以採取在法院提請訴訟,尋求法律對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當然,最好是別走到這一步,因為既費時間,又傷了鄰里和氣。

以下圖片來自於網絡


海洋老闞


這種事情農村最常見,什麼辦法呢?一般村委會出面協調,真不行合同失效,還能怎麼著,這些人的目的就是訛詐,特別是遇到拆遷,如果一直種地問題不大,人心不足蛇吞象,一句話貪婪啊!

白紙黑字沒有什麼用,他就是不給你講理,天天胡攪蠻纏,弄得你無法生活,最後叫你自己放棄,就怕遇到不說理的,農民不就這樣嗎?在農村合同就是一紙空文,用處不大,雙方都有利益這個合同就生效,有一方利益受損這個合同就作廢了。

有人建議打官司,關鍵是大家耗不起啊!很多人也是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呢?睜隻眼閉隻眼,算了,誰不想簡單就好啊!沒事天天打官司你以為很舒服嗎?關鍵最後還是有村委會調解,原本土地也不允許相互調換,這都是違法的,最後還得換回來,很多人選擇清涼不了,糊塗了。

我們這裡一家買房子的,一年了突然反悔不賣了,錢也花了,要求退房,很多人說你把錢給人家啊!沒有,兩家一直吵架,發生矛盾,最後經過村委會調解,可以退房,但是必須退錢,後來也不知道從哪裡弄得錢,最後才算完了,當事人可氣死了,什麼人啊!說賣就賣,說不賣就不賣了,還有誠信嗎?農村人就這樣,好像做夢一樣,說不清、道不明的 。

文化代表不了誠信,更代表不了素質,你說怎麼辦,沒有辦法,在利益面前大多數人都會失去理智和尊嚴,無奈啊!很多事情就是這樣,只能是無乃的離開。


大海傳媒


這是一起明顯的單方違約民事案例,在土地交換中,雙方已立下協議書籤名畫押,這就說明了雙方是在平等自願的前題下,形成了合法的契約關係,具有合法效果的合同行為,單方反悔就應該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和因單方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具體步驟:一,在村委會的主持下雙方協商解決。二,到當地法庭調解。三,依據《合同法》提起訴訟,依法解決。


百川王佔功


大家好,我是英姐。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土地交換,要看土地確權前和土地確權後。

土地確權前分兩種。

1在土地確權前,雙方村民土地交換,不經過村會計地畝冊更改土地,無論有無簽字協議

只是私自交換,按村會計土地冊算數。

2土地確權前,村民雙方土地

交換,雙方經過村會計更改土地冊,按村會計土地冊算數。

3土地確權後,不管個人私自交換土地有無簽字協議,按確權後村會計土地確權后土地冊算數。


英姐266


雙方同意交換土地,並且簽下協議書,是具有一定法律效應的。協議書中一定有提到這一項,一方返悔要回土地,應該如何協商賠償被收回土地一方的經濟損失,協商不了,可以通過村委會協調解決!

農民之間土地交換一定要經過村委會,做到一方擔保,兩方畫押,白紙黑字,以後遇到類似情況更容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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