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率100% 采取“4+1+1”联动机制

陕西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率100% 采取“4+1+1”联动机制

本报讯 (记者 汪曼莉)3月16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我省采取“4+1+1”联动机制(即部、省、市、县+企业+业务工作群),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据了解,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对全省的电子督办单处置情况实施远程跟踪督导,做到异常数据有督办、督办信息有核查、核查情况有甄别、甄别信息要备案、备案信息待备查。截至目前,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对汾渭平原涉及我省8个市区的147家涉气重点排污单位,以及省内所有与国发软件实施联网的782家工业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异常(超标)产生的电子督办单进行了核实反馈。针对经核实超标属实的18家企业,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污染物问题督办整改通知,并将超标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对企业重点监控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远程服务指导。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我省还充分利用网络等科技手段,针对疫情防控初期876家应主动在平台公开环境信息的省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实际情况,通过远程指导督促,使企业信息公开率由指导前的79%提升到100%。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59家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时限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主动性得到明显增强。

陕西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率100% 采取“4+1+1”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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