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隱瞞父母遊13國,回國發熱被隔離,被學校記過處分,你怎麼看?

財經小詞典


對深圳大學生隱瞞父母遊13國,回國後發熱被隔離,也被學校記過處分事件,公眾需要一分為二來看待,也把該同學劃入禍害別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列有失偏頗。

事件經過:

深圳一名女大學生郭某在1月20日,隱瞞父母和學校,獨自去了土耳其、法國、瑞士等13個國家。3月3日回國後,在珠海口岸出現了發熱症狀,隨即被送往醫院。郭某一直被醫院單人單間收治,有肺部感染症狀,目前並沒有感染新冠病毒。

個人觀點:

一、該同學與鄭州郭某鵬行為不能等同

事情被爆出後,不少網友把這位同學與鄭州郭某鵬等同起來。在我看來該同學與郭某鵬事件完全不同。

首先我們要看到她出發的時間節點,1月20日,當時在我國除武漢的其他所有地區的公眾,對疫情沒有任何認識。比如說我,直到武漢要封城才知道爆發了疫情,而且很嚴重。

其次她也沒有像郭某鵬那樣隱瞞自己的行程,對相關部門的調查檢測等都非常配合,也沒造成更惡劣的影響。

二、該同學的行為有錯,但錯不在出遊

我在想,如果該同學一人多月的時間,用自己勤工儉學的錢窮遊13國,如果不是時機不對,是在平常被公眾知道了,是讚揚的多,還是批評的多呢?

在公眾共識認為現在的年青人缺乏自立、勇敢精神的今天,正常情況下知道了有這麼一位學生,我相信欽佩的人會佔大多數。不是在這非常時期,我相信學校也不會給她處分。

但這位同學肯定有錯,錯就錯在不該瞞著家長。要知道到國外出遊一個多月,這可能存在不少的安全風險,不告訴家長(由於是在假期,我不認為不告訴學校是錯誤的行為),如果出事了,家長連她在哪都不知道,就像其他一些事件一樣,最後為查找她會耗費大量的國家資源。這不是勇敢,這是任性。好在她最終算平安地回來了。

結語:

在這特定時期,該同學的行為至少給公眾帶來了一定的風險,需要承受一定的壓力那也是自己為自己的行為買單,但公眾卻不能以偏概全,簡單粗暴地認為她害人害己,放過一個有獨立思想但又有些莽撞的年青人吧!這件事也給了該同學沉痛的教訓,這算成長的代價吧。


輕風教育


深圳某高校應用外語學院學生郭某靜於2020年1月20日隱瞞父母獨自出國,到達土耳其、法國、瑞士、冰島、意大利等13個國家。3月3日,郭思靜回國後,在珠海口岸出現發熱症狀,被送往珠海中西醫結合醫院進行隔離,3月4日、5日,其核酸檢測結果均呈陰性。由於違反該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規定,郭思靜被被學校予以記過處分.

1.起初這個女孩其實並沒有什麼錯,因為1月20日還沒有進入疫情防控緊急狀態。我其實對於這個感想敢做、有目標有行動的女孩很支持。她沒有告訴家人,證明她沒有向家裡要錢,而是通過自己打工賺錢,去實現自己的目標,這一點很可貴。



2.但是後來她在國外已經通過朋友和家人得知了國內的新冠疫情的發生情況,就應該調及時調整自己的旅遊計劃,按照學校防疫規定重新確定自己的行程,不能在國外進行更長時間的逗留。該生也承認自己的私心,那就是國內爆發疫情,在國外正好多呆幾天。


她最後一站卻是意大利,疫情發展形勢不容樂觀,因此便搭乘飛機回國了。幸虧她只是普通的發熱,要不然又要傳染很多人,同行的人都要隔離,這會給其他人和國家帶來很大的麻煩。

所以她應該接受學校的處罰,更需要時刻以大局為重,做一個有擔當的中國人。


嚴寬並濟


很多人在看這個新聞的時候,其實都有一個誤解,因為大家看到了“隱瞞”,就會非常痛恨這個學生,而實際上,這個學生並沒有隱瞞國外旅行史,而是瞞著父母,藉口去深圳打工,然後呢,去歐洲13個國家進行了旅行。

女大學生出國的時間是1月20日,也就是臘月二十六,說實話,在當時各個地方對於疫情的嚴重程度都認識還不是很夠,是到1月23日才開始封城的,對於我們很多地方其實到了大年初二,才真正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所以從這一點上來說,女大學生出國旅行,也不應該受到過多的譴責,而且很多明星,在這段時間也是在國外旅行的,當然也可能是為了逃避。

女大學生歸國的時間是3月3日,遊歷了意大利等13個歐洲國家,最後飛到香港,通過港珠澳大橋,珠海後被發現發燒,然後緊急隔離,醫院檢查後發現肺部受感染,但是核酸檢驗為陰性,暫時排除新冠肺炎。隨後,該女生所在的學校,根據有關的規定,給予女大學生記過處分。

大學的處分也是有大學的依據的,女孩的行為確實令人不滿,但是也不能因此“一棍子打死”,應該理性的看待這件事情。

當然,女大學生瞞著家人,打著去深圳打工的名義,一個人出國旅行,確實令人費解,既然打工,家庭條件應該不會很好,卻能夠去周遊歐洲13國,是自己去的還是和別人去的?費用從哪裡來?還要瞞著父母?我們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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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在高三


深圳一大學生刻意隱瞞父母,獨自一人出國旅遊13個歐洲國家,她先後到達薩維亞、土耳其、法國、摩洛哥、西班牙、瑞士、冰島、挪威、匈牙利、斯洛伐克、奧地利、意大利、梵蒂岡等13個國家,她卻告訴家長在深圳打工。

當她於3月3日上午9時許飛回香港時,檢測並未發燒,22:00左右到達珠海口岸,出現發熱症狀,被送往珠海中西醫結合醫院隔離,3月4日、3月5日核算檢測結果均呈陰性。最終專家組在3月13號排除新冠肺炎的可能,這才讓周圍的人放下心來。

大家可以看看為什麼不能開學了吧,學校是個特殊的公共場合,特別是大學,學生來自全國各地,在疫情最後階段如果沒有完全結束的話,貿然開學真的會有很大的風險。

雖然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但是對於最後的防疫情況產生了惡劣的影響,當然學校對該生也做出了記過處分。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要為自己的過失承擔責任,幸虧不是,如果像河南出國的那個,已經造成惡劣的後果,再出來道歉又有什麼用呢?

下面有可能是是該生的道歉信。

所以啊,現在國內情況已經控制住了,關鍵是預防境外輸入病例,這才是最後收尾階段的關鍵!


J老師百分課堂


女大學瞞父母瞞學校遊13國,回國後發燒被隔離,關於對此事的看法分兩個方面進行闡述。

一、事情經過,深圳某高校外語學院女大學生郭某某,於2020年1月20日獨自出國前往土耳其、法國、瑞士、冰島、意大利等13國進行旅遊,於3月3日回國到珠海口岸,出現發熱症狀被隔離,郭某某對家長說在學校駐地進行家教,對學習講回家了,隱瞞了出國遊的行程。慶幸的是在隔離期間經核酸檢測呈陰性,未被感染,深圳某高校給予郭某靜記過處分。

二、對此事件的看法,1.不知肺炎疫情的嚴重性,在疫情發生後,全國數十億人民居家隔離,數萬醫護人員軍人逆向而行無私支援,無數英雄為此獻出了寶貴的生命,疫情才得以控制,全國如果再次出現鄭州郭某鵬事件,將重新陷人民於水深火熱之中,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巨大損失,後果將不堪設想。2.在不恰當的時期進行了一次不該有的旅行。3.1月20日出行不是她的錯(當時疫情還沒發生),錯就錯在全世界疫情爆發,依然不經請示回國,在珠海海關發燒被隔離。

新一代大學生是祖國的未來,祖國的希望,不僅要有知識,還要有憂國憂民之心。


清江之旅


我只能說這名大學生太不像話!學校處理得對。

1.隱瞞父母遊13國,目中無父母,是沒有規矩的女孩。

三歲小孩子尚且知道“出必面,返必告”,一個成年的大學生難道不懂這個道理嗎?說明從小家教不好,父母沒教育好,沒有規矩。再說一個女學生哪來的那麼多錢,吃、住、玩、機票,跟誰出國旅遊呢?令人深思。

2.疫情期間遊13國,置自己與他人於險境,缺乏大學生應有的素質,沒有頭腦。

如果我沒記錯,1月20號左右大學就放假了,26號左右武漢疫情問題就已經在媒體大幅報道,該女生還旅遊13國,不考慮途中有可能感染的風險,以及感染別人的風險,這樣的大學生,真的是沒有頭腦。

因此,該女生回國後,發燒被隔離是自己作的,學校應該狠狠處分、教育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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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學課堂


這樣的大學生實在是太沒有責任心了,疫情當前,每個人都以呆在家裡為使命,為國家做貢獻。大學生真是天之驕子,怎麼能夠做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行為呢?!

即使你自己不怕感染,你有無畏的心態,那在旅途當中,跟你同行過、甚至是擦肩而過的每一個人,都會有被感染的風險。這樣的行為不是為國家做貢獻了,而是給世界人民增加了患病的危險。現在你又回到了家裡,萬一你是新冠肺炎患者,你想過你的家人的安危嗎?

大學生尤其要以德為先,做任何事情都要周全地考慮好相應的後果,只有這樣,在他們畢業之後,走上工作崗位才能給社會帶來福利,現在你是圖一時之快出國旅遊了,可是嚴重的後果也緊隨其後而來。

生命面前無小事,任何危害生命安全的事情都將被人們所不齒,作為有知識、有文化的大學生做出如此不負責任的事情來,她是得負一定的責任的。

學校的記過處分,我覺得有點輕了,對於沒有責任心的大學生,學校完全可以讓她勒令退學。


Julia中考英語


大學生瞞著父母遊歷13個國家,前後走了一個半月,錢從哪來的?值得人懷疑呢?

最近據記者王春和彭莉報道:深圳大學生郭某某瞞著父母,獨自出國旅遊,先後遊歷了土耳其,法國,瑞士,冰島等13個國家,3月3日回國,在珠海口岸有發熱症狀,被隔離觀察,4號,5號兩次核酸檢測都成陰性,但由於新冠病毒潛伏期很長,所以還繼續留觀。

郭某所在的大學,對郭某不聽指揮,擅自外出給與記過處分。

郭某是疫情期間受處分的第五位大學生了,前四位都是不遵守學校規定,擅自返校的,返校後還不遵守隔離規定,私自外出的,導員和學院副書記都受了連累。

而郭某瞞著父母,謊稱在深圳打工,出去遊歷,讓大家不明白的是,錢從哪裡來的,有一點可以肯定,不是父母給的,要知道遊歷13個國家,走了大約50多天,可不是小數目。不知道她父母意識到什麼沒有,孩子肯定有事瞞著父母,不能單純的就是這麼點事。

好在暫時只是普通肺炎,希望她就是感染普通肺炎,治療痊癒出院,等待大學開學通知。只要她剩餘的大學讀書期間不做違法的事,表現良好,畢業前,可以考慮處分取消,不影響以後的就業,感謝學院還是為學生考慮的。郭某自己能不能把握好自己,就看她自己的表現了。

現在的孩子太大膽,做出來的事讓你瞠目結舌,不敢苟同。

希望郭某的父母加強對女兒的疏導管教,不能太任性,不然吃虧的是你,後悔來不及了。


元氣女神


大學生隱瞞父母遊13國,回國發熱被隔離,被學校記過處分,你怎麼看?

我看了這份報道,女孩子檢測是陰性!1月20日,國家還沒宣佈禁令,人家出去的,24日才宣佈的禁令,國外還沒有宣佈有病毒,人家在外面旅遊很正常,到意大利聽說嚴重就回國了!回國就自動去醫院觀察了!有什麼錯?學校無非是為了推卸責任,給人家記大過處分、憑什麼?你臨時宣佈的校規、誰知道?學校領導就是為了推卸責任!一點擔當都沒有!這樣的領導不配留在大學、應該下來養豬!我建議女孩子、疫情過後、起訴學校、爭取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害!



寶力道影視


剛剛看了南方都市報的報道細節,還是想就這個事情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根據該學校的相關調查,這位學生,她是1月20日從香港出發去往歐洲,在歐洲遊歷了13國,三月三日從歐洲返回香港,從香港經港珠澳大橋回到深圳。

女生說是瞞著父母,自己在深圳打工,然後偷偷的出去遊玩的,我們現在也不能確定她是不是真的是瞞著父母自己偷偷出去玩的,大家也不用去猜測她出去遊玩的錢究竟是怎麼來的?那是她的個人自由,或者說屬於這位女生的個人隱私,只要她不犯法,大概別人誰也干涉不了她。

1月20日出遊的時候,那時候國內對新冠疫情的認識還不那麼深刻。大家都知道武漢是1月23號才封的城,而我們更多的非湖北籍的非醫護專業人士,基本上都是春節以後才感受到問題的嚴重性,也就說基本上是1月25日以後才感受到問題的嚴重性,此後到了一月底因為要上班而不能上班,上學的也不能上月,大家在家禁足在家,白給我們的感覺是問題越來越嚴重。但是這時候這位女生她已經早已經出去了,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其實不能指責她什麼,這個處分也不太說得過去。

我想她身上最重要的問題是她回來的時候應該提前跟相關部門申報自己的行程,讓大家瞭解她的過去這段時間裡面的狀況,以便於防範,如果有錯,也只是這點問題。

我覺得她這個問題並沒有太多的實質性的問題,相比於河南那位姓郭的二貨,同樣是姓郭,他們是完全不一樣的性質。這位女生,1月20號出去的,而那位男生是3月1日出去,3月1日大家都知道正是我們國家除湖北之外新冠疫情得到一個較好的控制,很多地方都期待著完美收官的時候,他卻逆行去到意大利,去往疫區。如果說我們把當初那些去往湖北的醫護人員稱為最美的逆行者的話,那麼我對這位逆行者真的是無話可說。

所以,在這裡,我有點為這位女生抱屈,於法律法規來說,她沒做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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