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派清口周立波涉毒案,看我國吸毒認定的標準及如何處罰?

2017年1月18日23時,海派清口創始人周立波駕駛奔馳車在美國被警察攔下,在車內發現毒品,此事後經過多次開庭審理,最後法庭以警察搜車不合法,搜出的毒品屬於非法證據,不能作為證據為由,最後檢方對該案撤案。

從海派清口周立波涉毒案,看我國吸毒認定的標準及如何處罰?


回到國內後,周立波和唐爽之間糾紛繼續在上海長寧法院審理。後唐爽在今日頭條的公眾號內曝光了一份關於周立波在國內主動要求驗毒的鑑定意見書,採集標本是周立波本人頭髮,鑑定的結論是檢測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俗稱冰毒,關於他們二人的糾紛暫且不論,通過此案列,我們一起來學習下我國關於吸毒的認定標準和如何處罰。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

從海派清口周立波涉毒案,看我國吸毒認定的標準及如何處罰?


一、關於吸毒成癮認定標準:1、經人體生物樣本檢測證明其體內含有毒品成分;2、有證據證明其有使用毒品的行為;3、有戒斷症狀或者有證據證明吸毒史,包括曾經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機關查處或者曾經自願戒毒等情形。

二、關於吸毒成癮的處罰:1、治安處罰,由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和罰款;2、責令社區戒毒;3、強制戒毒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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