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酒駕行為有所擡頭寧武交警出重拳

2020年3月5日下午,寧武交警鳳凰中隊在濱河大街二號橋附近設卡進行檢查,15時許,張**駕駛晉H12***被執勤民警當場攔截。


疫情期間酒駕行為有所抬頭寧武交警出重拳

民警立即對駕駛員張**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經檢測,張**體內酒精含量為64.1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張**對自己飲酒的行為供認不諱,在得知要一次性記12分後,對自己酒後駕駛的行為後悔不已,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民警依法對張**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寧武交警提示:人在酒後觸覺能力降低,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和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還會出現視覺障礙,嚴重影響駕駛安全。


分享到:


相關文章: